作者sumty (e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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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系上A型流感宣导
时间Wed Sep 16 17:11:14 2009
全系师生同仁:
昨日与今日接获保健中心来电告知,目前系上已有4位大学部同学为A型流感确诊病例。
国立台湾大学因应H1N1暂时停止上课上班办法第4条规定:「学生所有修读课程之教师或
同学中,如有A型流感确定病例3日内达2名以上(含2名)时,学生应进行居家自我健康管
理5日」。
4位确诊学生中,3位为大一学生,请大一班同学特别注意自身是否出现类流感症状,如有
不适现象请立即就医,并得以电话向系(所)办公室请假,进行居家自我健康管理(参阅以
下停止上课上班方法第六条)。
系主任 吕育道
系办联络人:赖正凰先生,209办公室,TEL:33664888分机255,手机:0921041038
注:「类流感症状定义:咳嗽、喉咙痛、呼吸道窘迫症状(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难)、流鼻
水、腹泻、呕吐、肌肉酸痛、关节酸痛等。」
国立台湾大学因应H1N1暂时停止上课上班办法
98年9月1日第2588次行政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预防H1N1之传播,维护校园安全及稳定运作,特订定本办法,并得按疫情演变
适时调整。
第二条 本校教职员工生或研究人员经诊断确定为A型流感者(A型流感筛检阳性),应暂
停到校上班上课,至发病後5日且症状缓解始能返校。有类流感症状但未确诊A型流感者(
A型流感筛检阴性或未验),症状解除後1日始能返校。
第三条 教师所有教授课程之修读学生或研究室人员中,如有A型流感确定病例3日内达2名
以上(含2名)时,教师应进行自我健康管理至少5日,且於上课时应戴口罩。
第四条 学生所有修读课程之教师或同学中,如有A型流感确定病例3日内达2名以上(含2
名)时,学生应进行居家自我健康管理5日。
第五条 教师如经诊断确定为A型流感而暂停到校上班上课期间,其应授课程得由系所主任
指定其他教师代为授课,或由本校公告停课,并於恢复正常上课後由教师自行决定是否补
课。
第六条 学生於确诊A型流感或依第四条规定进行居家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应循规定请假,
本校比照公假给假,学生因此需参加补考者,其补考成绩依实际成绩计算,不予扣分。
第七条 本办法经本校行政会议通过後,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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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enck :希望大家健康~ 09/16 21:10
2F:推 CHY68 :各位亲爱的同学一定要保重ㄚ~~~大家一起防疫,同时 09/17 16:21
3F:→ CHY68 :可用信件或简讯关心身体不舒服的同学喔! 09/17 16:22
4F:推 Bingojkt :惊!蕙怡姐该不会要成为CSCouncil板第一个水桶....XD 09/18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