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长)
看板CODE_GEASS
标题Re: [闲聊] Code Geass 塔罗牌
时间Sat Apr 12 18:21:33 2008
※ 引述《bob810120 (湛蓝的忧郁)》之铭言:
: 就像你路过某家饮料店,看到店员真是超级无敌正,
: 於是公告该店位置、号召一堆人一起去看,
: 有的人认为这对於店里的生意有免费广告的效果,
: 当事者说不定认为这是非常困扰的行为。
: 但你的作法的确是没犯法,只是很不礼貌,如此而已。
那这样说起来,food版也可以关了,因为告诉人家哪里有美食会造成店家负荷不过来...
基本上,我还是坚持"转贴网址"不是一种没礼貌的行为,
但是如果有的部落格不希望照片被流出来的话,
那我觉得部落格的主人必须要善尽自己的告知责任;
举例来说,神乐阪明日菜的人妻部落格刚开始的时候,
知名的日本动漫资讯部落格"鬼畜人间"(他只是名字鬼畜而已,
事实上他的部落格很不错,也有介绍反逆)有转载过明日菜大人的照片,
後来明日菜大人似乎不希望她的照片在那边转载,於是和站长沟通了一下,
站长也从善如流拿掉了照片,只留连结。
我觉得这就是部落格的主人自己要决定什麽能够被转载的好例子,
但问题是,从来没有人觉得"转部落格的网址"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在这个板上这样闹,我觉得很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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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03.28.46
1F:推 a21534:但版规已经有写了啊,重点是版规怎麽认定不是你坚持 04/12 18:24
2F:→ a21534:如果你坚持,可以先和版主讨论版规,是否合适 04/12 18:24
3F:→ a21534:在版规更改之前,不管版规有多差,基本上是不能违反的 04/12 18:24
4F:→ jeanvanjohn:所以版规定的很有问题。 04/12 18:30
5F:推 a21534:所以啊,你觉得有问题就跟版主讨论啊,不能无视吧 04/12 18:31
6F:→ jeanvanjohn:其实前面就是在讨论不是吗... 04/12 18:35
7F:推 bob810120:我举的例子是店家与个人的差异喔,没有店家会嫌弃免费广 04/12 18:48
8F:→ bob810120:我个人觉得奇怪的是,自己的文章图片不希望被人转载 04/12 18:51
9F:→ bob810120:要先尽到告知别人的责任,而不是别人转载前来通知? 04/12 18:52
10F:→ jeanvanjohn:文章图片当然是不该乱被转载,不过网址欢不欢迎被"引 04/12 18:53
11F:→ jeanvanjohn:用",我觉得这要先告知。 04/12 18:53
12F:→ bob810120:嗯,我上篇也有提出两种看法,就看原作者偏向哪种。 04/12 18:54
13F:→ bob810120:我想也没有什麽对错,有时候礼貌问题都是约定成俗。 04/12 18:54
14F:→ Jackalxx:J转录的网址是介绍反逆的塔罗改图,那篇文章本来就是用於 04/12 20:10
15F:→ Jackalxx:介绍,因此我认为未先告知不是太过无礼,我个人无法认同 04/12 20:11
16F:→ Jackalxx:的还是标题的那个创作= = 04/12 20:12
17F:→ jeanvanjohn:主要是我不知道那个该不该用"创作"来称呼... 04/12 20:59
18F:→ Jackalxx:我以为「创作」标题是指发文者的创作,还是我一直搞错了ꤠ 04/12 22:47
19F:→ Jackalxx:说实话我是第一次看到标题创作可是却是转贴的= = 04/12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