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b810120 (湛蓝的忧郁)
看板CODE_GEASS
标题Re: [闲聊] Code Geass 塔罗牌
时间Sat Apr 12 18:09:27 2008
嗯...虽然已经和原讨论串无关,不过请恕我想表达一下某个观念。
上一篇文章的板友其实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
简单的说,转连结不犯法,转内文甚至重制其内容犯法,
但我不是要管犯不犯法,而是网路礼貌问题。
今天如果我是一个BLOG作者,我个人写的文章、画的图等等,
至少是我个人写出来的,而当然的会公开也是想给更多人看我的BLOG。
若是今天我的文章内容直接被人复制贴上甚至改过,
不管犯不犯法的问题,任谁肯定都会不爽。
但若今天是有人觉得我的BLOG文章很有趣,想给更多人看看,
於是将我的BLOG【连结】转载至其他地方,这种状况就会有认知差异了。
1.
我的文章内容的确是谁都可以看,甚至刻意让人气高一点,
用了许多图片或花了很多心思去经营,如此被人转载连结我也不介意。
2.
我的BLOG虽然是公开,但我主要是让朋友、家人、同学们看而已,
若是有路人看到有兴趣,想分享给别人时比较希望能够告知。
而不管是状况1或是状况2,你转载的连结点进去,都是别人家的东西,
难道随意的转来转去是很有礼貌的行为吗?
如果只是套用一句【这又不犯法】,我个人认为是这是很不智的思考论点。
就像你路过某家饮料店,看到店员真是超级无敌正,
於是公告该店位置、号召一堆人一起去看,
有的人认为这对於店里的生意有免费广告的效果,
当事者说不定认为这是非常困扰的行为。
但你的作法的确是没犯法,只是很不礼貌,如此而已。
嗯...我想讲的大概是这样,希望我拙劣的文笔能让大多数人看得懂。
如果板主认为这离题的讨论文章实在不应该出现,那就请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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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5.235.183
1F:→ bob810120:请恕我先去吃饭= = 敬请指教。 04/12 18:12
2F:推 yamitis:我觉得这篇写得很好:) 很赞同你的观点 04/12 18:13
3F:推 Sikil:BUT如果是2的人就会设好友才能看吧? 04/12 18:46
4F:→ bob810120:同学、亲友何其多,现在纯个人BLOG不设的也非常多。 04/12 18:48
5F:→ bob810120:事实上我个人也觉得BLOG的好友功能没什麽意义, 04/12 18:49
6F:→ bob810120: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所有BLOG的帐号~ 04/12 18:50
7F:→ Sikil:姆...你说的也没错啦 不过至少我自己不会在意这种事=_=a 04/12 18:53
8F:推 ikurayuy:同意推一个 就算我贴东西在自己的网志上 用意是推广 我想 04/13 18:07
9F:→ ikurayuy:要是突然人气爆掉之类的也会吓一跳 觉得告知是个礼貌~~ 04/13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