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thinqality (树犹如此人岂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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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Re: 一位版主突然把我30天以前的文章设 …
时间Fri May 13 05:18:03 2005
※ 引述《lxb ()》之铭言:
: 原文所述, BBSView 板主, 有把描述设定到跟本区不妥协, 是为事实,
: 但亦谨此而止. 若要再上纲上线, 徒使问题复杂化, 亦无助於板区发展
: 利益.
: 至於其用意是挑拨离间也好, 是炮轰也好, 被评为劣文乃该板板主及板
: 友的权限所在, 查无干涉本区内的治务.
: withinqality於推文内, 所表达的意识无外於横加罪名, 故亦不被接受
: .
等等,听我一言。我说这是炮轰,并非挑拨离间,
正是说明了这并非「横加罪名」阿!
倘若是挑拨离间,那才是横加罪名吧。
简单的说,即使退一百步不谈最近沸沸汤汤的反分裂法,
光就国家安全法第一章: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
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
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pengtu板名所列,这个群组是「台独亲日份子的大本营」,
那麽要推论这里的板主群「分裂国家」有何困难?
讲得直一点,到时有人兴讼,有人因此被管制言论或入狱,
小组长你要对此负责吗?或者是你要为pengtu的文字背书?
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可能发生的事实。
如果你只把这个看做吵架,那到时候真的出事了,谁要担?
出了事之後岂还有人敢发言?到时这边还不是烟消云散?
这又怎麽是让群组长治久安,良好发展的方法呢?
最後,你所说的劣文,我并不明白。我从未在该板发言,即使有人想设劣文
也无从设起。这中间恐怕有些误会。我把文章转过来回应,
无非是因为我认为这篇回文对组务有所帮助,此事不可轻忽。
至於里面有没有斗嘴的文字,我想应该不是您重不重视这篇文章的重点吧。
我更上一篇的文章也提过了,该走的走,该留的留,该改的改,
这才是群组能保安宁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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