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howolf (阿狼)
看板CMWang
标题Re: [新闻] 王建民呼吁勿买他未授权的商品
时间Wed Aug 29 14:51:23 2007
※ 引述《szheng (不鸣)》之铭言:
: 前面恕删
: : 杨蕙如、杰士体育、美乐通运与LOTTO WORLD都没有获准使用王建
: : 民姓名或美国职棒大联盟球员工会名称、注册商标或标志的权利
: http://0rz.tw/dd2ZR
: 把人家名字都拿来当书名我不知道王建民会不会分到版税....
: 或许不是针对人 应该是出版社的问题吧~~
看完以上讨论串,个人感觉是,
虽然会不会触及法律层面现在来说言之过早,
但是这个行为会被大家所讨论的其实只是一种观感问题,
今天如果一个王建民的公仔在台湾没正式贩售,
而某人却在公开节目~新闻上讨论或推荐,
(也许本人只是抱持的好东西分享ˋ或只是受邀说明)
但在自己也有贩售同样水货或小王系列产品情况下,
很难让人避免有瓜田李下的联想,毕竟就我感觉,很难摆脱利益的上的进出
就算如S女士所言都捐做公益,但我相信真要做公益的方法有更多管道,
就像小九把户头钱捐作慈善公益,小余把管家费回填政府都有让人联想的空间嘛,
而出书以小王做标题及封面,虽说也许非本人之意,也许是出版社...
但这跟小扁说把要用又快又重的伸卡球把台湾投进联合国...
都让我有种消费小王的感觉@@...毕竟"纽约‧洋基‧王建民"的标题跟旅游小品
之间还是有点小落差嘛...
今天也不是在说谁对谁错,毕竟作网拍做平行输入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只是如果做生意之余还要强调 支持 公益 没赚钱
就跟小妙卖塔位还要 做功德 普众生...
总是会让我有不自觉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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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65.133
※ 编辑: hohowolf 来自: 220.133.65.133 (08/29 14:53)
1F:推 ILuvDumpling:水货这东西..没记错的话是着作权法上是非法,商标法 08/29 15:39
2F:→ ILuvDumpling:上则没问题.. 那本书我觉得可能会有问题,但对象是 08/29 15:41
3F:→ ILuvDumpling:出版社不是那一排作者。至於拿战利品上电视展示算非 08/29 15:42
4F:→ ILuvDumpling:法我是不太相信..P拍的头头叶检也常拿洋基战利品上 08/29 15:43
5F:→ ILuvDumpling:电视.. 08/29 15:45
6F:→ ambrosial:如果我卖 建仔小馒头 有侵权吗? 08/29 15:51
7F:推 yudofu:说得好,补血 08/29 21:35
8F:→ taki220:观感问题拿来跟法律问题混为一谈?!真突兀 08/30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