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uulliiaann (j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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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J团长公告事项(15)8/2团员大会讨论结果
时间Fri Aug 7 10:59:36 2009
感谢盈澈作纪录和美君做电子档整理
1.社团章程主要修改部分如下:
第四章 行政部门之工作要点
第一条 团长
1.总理本团事务并协调联系各级干部。
2.定期更新团友名册并建档之。
3.总理对外公关事宜。
第二条 副团长
1.蒐集并整编团员个人之基本资料。
2.蒐集、装裱并妥善保存各奖项、奖牌、奖状暨感谢状。
3.社团文件之整理与建档
4.协助团长处理团务
第三条 财务长
1.於干部交接时,须备妥学校申请之公文(与开户初同)、团长私章与本团印监,将帐户转移予团长,并附上开会纪录,以赋予其正当性及合法性。
2.欲提领款项时,须携带团长私章与本团印监,至开户分局提领之。存款则不在此限。
3.负责日常收支款项,须标记名目,并签名以示负责。
4.负责团服、礼服、团费之事务
5.定时於干部例行会议向干部群报告收支状况与款项流向。
第四条 总务长
1.负责本团之团产管理、庶务等事宜。
2.排定值日生定期打扫团部。
3.妥善保养团部贵重物品。
4.排定值日生於每周练唱时搬运各项用品。
5.总理交通事宜。
6.负责团服制作
第五条 资讯谱务长
1.印制每学期所需之乐谱(封面须加注编号)。
2.蒐集并妥善保存原版乐谱并存档之(建立目录与保留备份)。
3.蒐集练唱曲目之相关资讯。
4.合唱团网站及电子公布栏管理。
5.各活动之影音资料蒐整并录制光碟
第六条 生活长
1.负责本团之康乐、服务。
2.定期举办团员庆生,并准备生日卡。
3.伙食之订购(视活动需要)。
4.养声食品之采购及烹煮(视活动需要)。
5.成立「小卡之家」。
第七条 北港事务长
1.建立北港团员名册。
2.协调并订定北港团员练唱时间。
3.北港团练场地之登记借用。
4.统计每周下北港人数并租借车辆。
5.北港活动之筹画
第八条 活动负责人
负责活动统筹之临时干部,由团长指派(亦可由团员自荐,抑或团员互选之)适当人选担任。
1.策划活动内容。
2.活动人力分配之最终决定者。
3.活动场地之探勘。
4.总理活动相关事宜,可调动人力并分派任务。
5.撰写各活动企划书、经费申请表、成果报告书并送交财务长与团长审核。
第九条 杏韵总编辑
1.编辑杏韵团刊。
2.协助各活动美宣事务。
2.98学年度社团干部(括号内为前任):
副团长:曾冠叡 (陈美君)
财务长:张庭嘉 (林淑宜)
总务长:范毓恬 (董承昌)
资讯谱务长;张孝齐 (张尧婷)
生活长:蔡宛芝 (廖朝民)
北港事务长:许佩婷 (朱镐男)
杏韵总编辑:连芷君 (陈美君)
3.98学年度各活动负责人(括号内为前任):
迎新音乐会:陈杏仪(台中),许佩婷(北港) (朱盈澈,张育瑞)
圣诞报佳音暨圣诞晚会:张庭嘉 (陈美君,黄宏文)
音乐营:曾冠叡 (施咏馨)
送旧:范毓恬 (廖朝民)
45周年巡回:(音乐营过後决定)
4.98学年度伴奏:范毓恬,张庭嘉
5.访日团费补助:未得到里长证明者用团费补助1000
6.临时动议:
8/6:行前说明会
8/7:迎新音乐会交接
8/10:十医零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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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209.64
1F:推 pvsoto:大家加油啦^^ 虽然在下有不可抗拒之因素不能接干部= = 08/07 12:15
2F:→ pvsoto:不过如果有事情需要 我还是会尽量帮忙的^^ 08/07 12:15
3F:→ rongs:天阿.........好多名字我都没听过耶... 08/07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