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MU_CM42
标 题Re: [叩应运动] 第二波打电话诉愿名单 拜托友系帮忙
发信站华佗 (Sun Jun 14 17:57:3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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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rrick (derrick)》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ClassCM41] 看板
> 作者: lantern (不二) 站内: ClassPBCM23
> 标题: [叩应运动] 第二波打电话诉愿名单
> 时间: 2009/06/14 Sun 12:57:53
> 谢谢kate重要建议! 以下是非连署该案的其他相关立委资料,
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
田秋堇(国会:02-2358-8316;02-2358-6566 ) 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p3cGHMCTvo
节录内容
那如果没有这个检定考,今天一切的纷纷扰扰都没有办法解决,台湾的教育体制非常注重
纸笔的考试,对於有些小孩子是折磨,
有家长告诉我说,他们的训练是非常严格的,他们
的孩子,在那边是非常的认真。然後他们的学生,在那边大二就可以开始碰触病人,那我
们在台湾的医学院要到五年级才可以摸到病人。所以我是想说,我们到国外的学生未来回
来要接受检定考试的话,我们的国人对於国外的训练他会有一个安心感。而我们本国的学
生也要想一下,这些在国外接受过不同训练的学生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视野,那不管波兰
也好,就算他们国家经济比我们穷,但是我相信他们的文化历史不输给我们,所以在论政
的过程中我想不要伤害到大家的感情,相信在未来卫生环境委员会的讨论中,我们会以台
湾民众的健康为第一优先考量。
林鸿池(国会:02-2358-6871;02-2358-6126、板桥:02-2253-678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3Mcb2BeTss
节录内容
今天的大家大致都理智,我没有和医师相关的亲戚,但我有很多的选民,有子女在国内或
是国外念医。今天要处理这个问题,大家的共识是保护全体国民的健康。这不是质疑国外
医学系比较差的理由。这应该是要看学校的。卫生署也说,未来修法要求国外学历要经过
甄试。我们应该不仅保障国内医学,也应该保障全国人民的健康。医师公会很好,他们也
关注到国外医学生的权益,并且尊重法律,因为这是卫生署在91年修法的。有很多人说这
是个特权,但是经过国家法律通过的就不是特权。很多人不仅口头向卫生署求证,是否回
来後要在接受认证,卫生署不仅口头上,并给予文字上的承认。这些学生出去是基於国家
同意的,所以涉及信赖保护原则,所有的学生都适用於中华民国的法律。当然,全国同胞
的健康是第一的。我们应该通盘考量这整个制度。过去的该怎麽办?我们希望获得一致的
平衡,因为他们也是无辜的。
徐少萍(国会:02-2358-6231;02-2358-6336、基隆:02-2427-779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MwVEKXqSyc
节录内容
在委员会里头,我提到诚信的问题。家长代表提出的资料似乎都经过政府同意。署长说我
是管人命的,人命关天比什麽都重要,我非常赞同。网路上不知道怎麽讲的,医学院的家
长都来骂我。政府的诚信有瑕疵,我们应该如何去弥补,朝这个方向解决。
第一, 从国外回来的,九大地区享受特权。我们应该这样去想,为什麽有特权。因为那
时候没有波兰,这些先进国家想当然可以有特权。这九大地区的特权我们现在要
修法,这个修法我想没有人会反对。国外家长并不反对学历甄试,但通过率太低
了,我们让国内学生考考看,看多少比例国内医学生考考看,用这个比例适用於
国外医学生。署长说,让国内考考看,看多少会过,如果连国内都考不过,是不
是要考虑放宽。
第二,
总量的问题,我认为从国外回来不应该以总量限制,应该以国考通过的数量做总
量管制。
陈莹(国会:02-2358-6691;02-2358-6091、台东:089-340-995、花莲:038-35305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S-9GUpsins
节录内容
刚刚提到关於国外学历甄试的%数不是固定的,但我们不应该用%数来限制。医师的总量管
制应该藉由国内国外学生一起考来限制,不应该用人家的学历做控管。我们希望未来不论
医生是在哪里学习的,我们都希望是由最好的医生来看。但我们现在用3,5 %挡住人家,
但接下来的10%也可能是优秀的啊。这些也都是台湾的人民阿,是不是一起回来通过基本
认证,再参加考试呢?这样对病患也是种福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xBv9UUTFLU
我们应该要感到惭愧,行政部门的转弯,造成国内医学生的恐慌,没有公布数据有多少人
会回来跟他们竞争,也没有说国外的医学生的问题该如何处理。我要跟立院的同仁说,大
家受委曲了,我们除了要顾到国人的健康,顾及医学的专业,我们也要顾及法律,根据事
实说出公道话。但我们的同仁说出公道话,竟然受到不公平的侮辱和干扰。这个修正案并
不复杂,我们所要处理的是现在已在国外就读的学生,请不要不理性的给立委压力。
在这边说一个故事给大家听:有一个爸爸的孩子脚有些跛,有一天他们去看场比赛,小孩
很想上去比赛,但是他不能。爸爸去跟场上的小球员讲说能不能给他上场打一下。当两队
成绩相同,满垒,球队依然换这个身障的孩子上场打球,对方的投手看到是个身障的小朋
友,就故意往前走了一下,向球棒投球,但是小朋友一样打不到球,後来投手决定暴投,
一心想让这个小朋友上一垒。随後全场的小朋友都在帮助这个小朋友回到本垒……………
……
黄淑英(国会研究室:02-2358-8111;02-2358-6101、服务处:02-3322-1340 ) 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vvU4IvqlC4
公共利益应该优於信赖保护原则,但也应该要兼顾信赖原则,不能这样推翻。我们国内有
对国内医生的训练标准,我们也不能说国外学生的好坏。所以重点在於国内医生总数的控
管。想请卫生署回答,若国外回来的学生接受实习,且也同意甄试,但据我了解甄试仅有
3%。未来的修法没有问题,但是现在已在国外的学生,我们要如何限制他们的信赖保护。
刚刚有提到的实习和甄试,甄试的比例是不是要限制,是不是两边的学生一起考,由这个
比例来决定能不能参加国考。以菲律宾回来的医师,在国内诊所一时席就实习6年,国外
的医师到台湾当实习医师所造成的冲击是什麽?
黄义交(国会:02-2358-6281、台中:04-2211-100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xswjt8azFw
第一,2300万同胞的健康列为第一考虑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91年我们修正的时候允许九大地区回来参加国考,当时有当时的时代背景,但修法
必须与时代具进,若卫生当局要修法,也符合立法先进的原则。但我必须强调法律保障每
个人民工作权,这些所谓的法律稳定性,信赖保护原则,是我们必须关注的,是我们修法
要考虑再三的。而且这些家长都经过再三求证,不论这些家长是如何想的,但是是我们政
府机关跟他们讲可以的!已经出去的学生是无辜的,我们应该要在法律上给他们一些处理
。医师公会很好,强调尊重未来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即使是一个人的权利受到剥夺,也
是应该要受到保护。
采自ptt medstudent
这几只立委打去我想不需要诉愿了
诉怨比较实在
看完他们的发言
不是complain也想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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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大学˙华佗 linux.c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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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hor:
littlebonnie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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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4 Sun 17:57:50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