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iec4u (小方)
看板CMU_CMNew
标题【系学会公告】境外医事学历
时间Fri Aug 20 19:31:18 2010
致各位学长姊
立法院在昨天傍晚正式通过不承认中国大陆医事学历,台湾学生成功打赢了第一仗,
这段日子以来,在两校三系
(中国医药大学学士後中医学系,中医学系;长庚大学中医学系)
为首的相关系学会人员努力之下使法案立法。让我们大家共同来关心台湾民众的医疗健康
环境暨我们台湾学生的权益。
中医学系系学会中医权利促进部
p.s.
新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二十二条【在大陆地区接受教育之学历得予采认,
但涉及医疗法所称医事人员及医师之相关系所之高等学历,不予采认】
医疗法第十条
本法所称
医事人员,系指领有中央主管机关核发之医师、药师、护理师、
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医事检验师、医事放射师、营养师、
药剂生、护士、助产士、物理治疗生、职能治疗生、医事检验生
暨医事放射士及其他医事专门职业证书之人员。
本法所称
医师系指医师法所称之
医师、中医师及牙医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1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