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upidduck ((0‵◇′0) Ψ)
看板CLUB_KABA
标题夜都市 夜生活
时间Fri May 13 18:50:07 2005
◎许正平、赵豫中/记录整理 (20050512)
编案
西门町之夜、北投之夜、六条通之夜……,灯火茫醺,酒精迷离,夜游人闯荡江湖。
他们玩些什麽?怎麽玩?怎麽high?怎麽闹?怎麽疯?他们怎麽把谈笑说唱逸乐的晃
荡夜生活,淀积成肌理丰厚、还能直透人心的夜文化?他们如何用眼神身体的慢转轻
触,演出撩拨人心的风情韵致?杨泽,热爱市井的知识份子,号称国小四、五年级就
睡不着熬成夜猫子;路嘉怡,很了新世代的演艺红旦,国中时就爱享受晚上不睡醒着
梦游的乐趣。一个老台北,一个超新人类;一红男,一绿女,都是游乐达人。某个夜
晚,某间开到好晚的店,他们相遇,他们对饮,谈谈夜都市,夜生活。(本文与五月
号「诚品好读」同步刊出)
杨泽:Hi!路嘉怡,「夜生活」是我们这次对谈的主题,要不要先说说你大概几岁开
始过「夜生活」的呢?
路嘉怡:大概从念国中的时候开始吧,那时当然不会意识原来自己「晚上比较有活力
」,只是单纯觉得晚上念书总是比白天念效果好。那时读寄宿学校,就寝後不能开灯
,我们几个爬起来的便躲到厕所,一人一个马桶就开始读书。我们也经常爬起来玩,
拿针线偷偷把爱睡觉的同学连人带被缝在床上。其实,晚上偷偷爬起来本身就是一件
很好玩的事!
杨泽:我自己大概小学四、五年级开始,不知道为什麽,就没有办法早睡,自然而然
就会有自己的夜生活,就是夜猫子啦。听你这麽一说,马上想到西洋情爱文学里,修
道院学校的女生晚上都会偷偷爬起来看爱情小说,像包法利夫人。你们是更年轻的一
辈,活动范围当然不会只局限於蚊帐。其实,夜生活的内容本身就包罗万象,或许我
们说「夜文化」比较恰当,说夜生活让人有种只限於声色犬马的感觉。譬如你若到了
那些比较「爱闹」的国家去,像西班牙,热情的拉丁民族,「闹」就等於他们的生活
方式。他们可能黄昏五、六点就到小酒馆去,拿各式各样tapas(小菜)下酒,十点
钟才开始吃晚饭,晚饭之後,天亮以前,又有许多活动,譬如集体到街头溜冰,到公
园遛狗,不分老中青,全家,甚至全镇全城倾巢而出的全民运动,好像把夜晚当作多
出来的时间,上帝的礼物,一种嘉年华。朋友说,英国人礼拜四晚开始闹到周日晚,
西班牙人则天天玩,因此礼拜一上班时,每个人看起来都「惨得像狗屌」。
在欧洲,夜「玩」是一种文化
路嘉怡:对我来说,夜生活才是生活的重点,工作只是维持生活必须而已,白天我有
被安排好的社交,但到晚上,我可以自己选择要跟什麽朋友碰面,做什麽事,那才是
生活的开始。可以打扮好去clubbing,也可以去夜烤、骑脚踏车,任何事都有可能,
夜晚就是属於我的自由时间。而且,到了晚上,城市才会变美。我从小住台北,白天
永远车多人挤,丑死了。到了晚上,灯亮起来,空气变好,城市才没有那麽大的压迫
感。你会发觉在台北,白天晚上在街上出现的简直是两批人,白天的东区,连要去剪
头发的人脚步都很赶,中午上班族出来吃饭的时候,景象非常壮观。但到了晚上,心
情放松了,外表也变得开心,当然会多打扮一下。上海这种情况好像更明显,大白天
街上的人每一个都很朴素,当夜晚来临,最时尚、最名牌、最花枝招展的行头都在身
上了,你会觉得:「这是同一个城市吗?」台北当然也是,下午两点以前,你很难在
街上看到打扮漂亮的人。
杨泽:在台湾,夜生活还只是一个消费字眼,跟美国一样,白天努力赚钱,晚上就逛
街血拼,到时髦的餐馆酒吧吃喝玩乐一番,这种常见的「放松」方式就像把钱丢到河
里去,其实是很「清教徒」式的。美国人常被欧洲人嘲笑,就因为欧洲人的生命态度
刚好相反,工作是为了生活──对他们而言,夜晚是一种文化,容许更华丽、更巴洛
克、更浪漫派的想法,相较之下,美国不免显得压抑了。
老台北早就有一种特殊的夜生活,神秘而浪漫,那是东方传统下的情色文化的余绪,
战後北投的酒女与那卡西,五○年代中山北路的美国酒吧、林森北路的日本「史纳蛊
」(?,Snack)店,都集中在北区,当然现在都相对萧条了。东区是这十几年才发
展起来的,像华纳威秀以及各大人潮汹涌的百货公司,几乎都是资本主义所带动的风
尚在那里运作,那种属於人与人之间的神秘感似乎已消失了。
在欧洲,也许因为历史、文化背景,似乎多出了一份神秘感,流动在大城小镇的夜晚
里,也流动在人与人之间,就像莎翁的「仲夏夜之梦」、莫札特「魔笛」中的「夜之
后」,似乎魔法呀、精灵都会在夜晚现身,人看人因此变得很重要,不单是派对或化
装舞会,晚上出去吃饭,也都要打扮一下。这种「看与被看」的「文化」,因为出自
於每个人的独特性都会被尊重,是很舒服的,所以打扮得痞一点、骚一点都没有关系
。
路嘉怡:夜晚的确比较神秘、比较有魅力,人也会变得开放、自由,有更多可能。譬
如说,恋爱。有一阵子身边朋友间couple的组成,都是因为晚上大夥儿的聚会,在自
然而然的状态之下变成了情侣。或是像混pub「坟场」的时候,会认识很多人,不熟
的也可以点个头,甚至招呼我:「小米过来喝个酒吧!」又或者因为爱摇滚乐,以前
常去舞厅Spin跳舞,那真的就是物以类聚,大家都是穷学生,常常喝完门票附赠的一
杯酒後,大家就去楼上的7-11买饮料,坐在门口聊天。後来开始工作,遇到一些人,
聊起来,才发现 「那时候我们都是混Spin的耶」。
夜与乐
杨泽:谈谈音乐吧!
路嘉怡:我很喜欢摇滚乐。音乐,的确是决定你晚上要去哪一个地方很重要的元素,
譬如刚刚说的坟场、Spin,完全就是物以类聚。Rave party开始的那几年,我也背叛
摇滚去听电子音乐,但Rave好像有点没落了,不太是现在流行的夜生活节奏了。现在
,台北各大夜店都放嘻哈。而嘻哈的流行,大概跟ABC有很大关系,因为在美国不被
白人认同,所以他们的好朋友可能都是Amigo、黑人,也渐渐融入黑人的嘻哈文化,
你不难发现这些ABC回到台湾变成艺人以後都在玩Rap、Hip-Hop。这应该是这股嘻哈
风潮很重要的原因。
杨泽:我的年代比较早,在当今的clubbing文化出现之前,台湾多的是Piano Bar。
第一次去中山北路的Piano Bar,是被大学老师带去的,那时还对这种文化很陌生,
只能从紧闭的门外遥看美军的酒吧,门外还有擦皮鞋的。後来到纽约做事,热中摇滚
、爵士,一个晚上跑好几个bar听演唱;那时年轻爱闹,一个晚上混下来,最後常跟
舒国治两个人搭最早一班公车从lower east side到哈林区去,平常根本不敢去,趁
着那时天光刚出来,街上没有几个黑人,因为他们都回家睡觉了。
夜晚是探索一个大城市内在灵魂最好的时刻。年纪大一点,尤其回台北以後,夜生活
的内容开始浸染了情色的味道,想要去见识些什麽,尤其刚回国的那几年,会跟几个
朋友到北投去玩。有时候,下午四、五点就去了,车子经过士林国中,大屯山在右,
观音山在左,开阔的路在眼前,听着台语老歌,心情很舒畅,画家郑在东「北投风月
」系列就是那时候画出来的。我是子时生的,到了十二点左右总习惯看一下表,「天
啊!怎麽喝了这麽久才十二点零一分哪!」可以再玩个五、六个钟头都不累,因为太
快乐了,时间也相对变慢了。但,对我来说,夜晚最重要的,其实不是空间,不是时
尚、设计与情调,甚至也不是情色或粉味,而是人。譬如,我偏爱南区──永康街、
师大路、温州街一带──的小酒馆,就是因为那里更纯朴、更简单,也更有人味。当
年北投、淡水一带的那卡西──包括金门王与李炳辉──以及北投温泉旅馆、中山北
路几条通上酒廊里的「女中」和酒女,都是很真实的人,很真实的个体。我就喜欢那
种浓浓的市井氛围,那种不分阶级族群,「古来饮者皆寂寞」的江湖感。
路嘉怡:聊到现在我有点发觉,原来男女心里暗藏的主题是不一样的,女生大部分都
是想放松,跟朋友相聚,但男生不论去制服店、便服店,还是一般夜店,多少心理上
还是有一点情色成分,像我跟很多男性朋友在夜店聊天时,他们老是在叫:「今天怎
麽没有妹……没有妹……没有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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