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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CLUB_KABA
标题[转录]贵
时间Wed Jan 29 01:27:06 2003
※ [本文转录自 YP87-312 看板]
作者: dyhsu (是爱啊 宝贝) 看板: YP87-312
标题: 贵
时间: Tue Jan 28 03:30:23 2003
解除婚约索赔 「嘿咻」次数当基准
记者胡若梅/桃园报导
桃园市黄姓男子去年十月间和袁姓女子订婚後,未婚妻嫌他花心,要求解除婚约,他不甘损失百万订婚礼,要求加倍赔偿。女方家长则认为黄姓男子在订婚後即和女儿「履行夫妻义务」,占尽便宜,要求以订婚後两人做爱次数计算女儿损失,一次二万元计算,结果算下来,男方反要再赔个十几万元。双方最後协议互不相欠,和平分手。
这对情侣原在同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因年龄相仿,且男的英俊,女的俏丽,经同事撮合,交往三个多月後,两人去年十月订婚。订婚没多久,袁姓女子发现未婚夫不是常打甜言蜜语的电话,就是手机上常有亲密留言。黄姓男子解释是为了业务不得不对女客户说应酬话,至於手机留言是色情业者留的。
但女方疑心未解,并多方打听,发现未婚夫曾有脚踏好几条船的花心纪录,再观察订婚後常有不见踪影的情形,越发印证未婚夫是个花心汉。女方不愿误了幸福,要求解除婚约。
黄姓男子则不甘订婚送了百万大钻戒,而且自认是个帅哥,传出去被人甩了,很没面子,要求女方加倍赔偿两百万元,才同意解除婚约。
不过,袁姓女子的家长则认为是男方花心才让女儿不敢结婚,男方不该索赔;男方则指是女方提出解除婚约要求,令他们名誉受损。双方僵持不下,日前闹到桃园市调解委员会,请调解委员评理,双方并无交集。
昨天,调解委员会接到女方家长的感谢电话,告知双方已和平分手。调解委员感到很纳闷,打听才知道,女方家长想到订婚後男方要求女儿履行夫妻义务,因此要求以订婚这三个多月内两人作爱次数计算女方损失,一次以二万元计算,初夜的价码还更要高些,否则要到处宣传男方花心不让男方好过。结果算下来,因男方反还要「倒赔」数万元,双方遂协议「互不相欠」地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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