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rathustra (ㄤˊ?)
看板CLUB_KABA
标题Re: 问一下
时间Wed Oct 31 00:25:35 2001
※ 引述《bizet ( )》之铭言:
: 有人知道
: 如果邻居制造太多噪音要去哪里告??
: 是管区警察还是环保局??
社会秩序维护法:
第七十二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
六千元以下罚锾:
一、於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酗酒滋事、谩骂喧闹,不
听禁止者。
二、无正当理由,擅吹警笛或擅发其他警号者。
三、
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之案件,由行为地或行为人之住所、居所或
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
警察机关管辖。
第三十九条
警察机关因警察人员发现、民众举报、行为人自首或
其他情形知有违反本法行为之嫌疑者,应即开始调查。
===========================================================================
总之,就是打电话去辖区派出所举报。不过通常都是来劝导一下而已
(不然警员考绩会不好),要弄到真的处罚还有复杂的程序(详见本法其
它规定),且处罚也不是很重,不痛不痒的。
循法律途径总是最没效率的解决方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4.247
※ 编辑: Zarathustra 来自: 211.74.4.247 (10/31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