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diliu (绝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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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载]邱小妹事件
时间Sun Jan 16 11:49:59 2005
转录自PTT2 indiliu版
某人问我对於本案的看法。不知道要听的是一般人见解,还是「法律人」观点
还是医疗法研究者的想法:P 不过比较起来,我的嘴跟笔较某人应该来的快些,
就先抛砖引玉一番好了。
首先我想到另外一个案件。当年的薛球案。
其实在这次被补之前,早在两年多前他就因为持有枪械、拒捕而遭警方
逮捕而声请羁押。但法官裁定交保。 事後当然薛球又犯下许多恶性重大案件
而让承办法官承受极大压力,据同院的学长表示,该名女法官流产且罹患忧郁症,
很长一段时间请假没来上班。
然而事情真的都是她的错吗?其实未必。
根据一些报章报导,其实当时检察官声押法条是用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而未及於其他相关涉嫌案件且羁押庭未莅庭执行职务,当然後者也是当时实务上
的「惯例」。 如果属实,则仅仅持有枪械,裁定交保,该名法官的判断似无非议之处。
而薛球涉嫌的其他案件及日後可能的犯行也并非在当时其可能评估的范围内。
但最後的结果似呼全由该名值日的女法官来承担。
司法院事後的检讨,也不过要求法院应提供法官当日的新闻以作为判断之参考。
回来看到今天的本案,我们又看到类似的画面。
推诿的大官 嗜血的媒体 跟忙着作秀的议员
最後所有的过错都由一两名医师来承担。
当然,这件事情的很多细节都尚未查明,或许个别的医师真的有些疏失(请补充)
但整个体系的问题绝对不应该由一个个人来承担。
不过长官、媒体、议员、家属和民众,这个时候都需要一个可以怪罪的对象
以减轻自身的责任。因此刘医师 李医师 林医师,大概注定会成为牺牲的对象
让所有人可以卸下自己的责任,回家看着电视,而对於邱小妹妹不会有任何一丝愧疚。
不是我们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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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吗?
我最喜欢子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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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5.194
1F:→ indiliu:结果案情急转直下啊~ 61.229.18.63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