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fgfc (努力不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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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特殊境遇妇女家庭扶助条例
时间Sun Jan 4 04:19:50 2009
○立委修法,扶助单亲爸爸与隔代教养家庭。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周将审查
「特殊境遇妇女家庭扶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提出各种版本修法,
将特殊境遇有生活困难的男性单亲家庭与隔代教养家庭,一并纳入扶助。
国民党立委潘维刚、林鸿池、黄义交、郭素春、民进党立委赖清德等人都分别提出
「特殊境遇妇女家庭扶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黄义交提案把「特殊境遇妇女
家庭扶助条例」的名称,删除「妇女」二字,修正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
并将有特殊境遇、生活困难的男性单亲家庭、隔代教养家庭与配偶属身心障碍人士的家庭
,一并纳入扶助对象。
黄义交提案说明指出,现行法令将保护对象限於妇女,但他认为,特殊境遇的家庭,
不论男性或女性都有必要给予扶助,另外「隔代教养」现象日趋常见,逾高龄的祖父母
独自扶养孙子女时,比一般单亲家庭更艰困,应给予必要的紧急照顾。林鸿池等人也提案
修法,把低收入且需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或有受暴情形的男性,纳入该法保障。
另外,现行法令对於特殊妇女的年龄限定为「65岁以下」,不过,潘维刚认为,
现在弱势家庭隔代教养情形严重,年逾古稀的妇女一肩挑全家生活重担,时有所闻,
限制补助对象的年龄并不合理,她提案删除年龄上限。赖清德则是提案修法,放宽让有
创业意愿的受暴妇女,取得创业资金来源。他在提案说明指出,现行法令对於受暴妇女
的贷款协助,以「依民事保护令取得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行使
,或有具体事实证明独自扶养子女为限」,这会让其他有意创业但缺乏社会资源的受
暴妇女,失去自立契机。郭素春等人则提案修法,将弱势家庭子女就读大专院校减免
学杂费比例由现行的30%,提高为60%,并提供低利就学贷款。(2009/1/3, ref.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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