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ddi (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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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单车违规 明起大执法!
时间Fri Aug 31 12:09:3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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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waawa () 看板: NTUTTST
标题: [新闻]单车违规 明起大执法!
时间: Fri Aug 31 09:47:55 2007
【联合报╱记者陈志豪/台北报导】 2007.08.31 04:09 am
明天起台北市将针对脚踏车违规开罚,取缔重点包括
闯红灯、穿越快车道、行驶快车道、
逆向行驶(不含骑楼、人行道)等,违者将依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300至600元罚款。
取缔模式比照行人违规,违规时处分骑乘者,若未携带身分佐证文件,或不愿出示,可扣
车连人带回所队进一步比对身分。
交通大队执法首日将在全市50处路口加强取缔,其中中山北路、民生西路口,
罗斯福路、
新生南路口,忠孝东路、复兴北路口以及中山北路、北安路口等,以及各河滨公园出入口
道路,将是重点取缔路段。
警方统计7月分脚踏车违规劝导案件,闯红灯高达697件、逆向行驶519件,穿越快车道397
件,行驶快车道290件。
脚踏车违规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4条规定,慢车驾驶人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
,或不按遵行方向行驶、擅自穿越快车道或在快车道上行驶,均可处300至600元罚款。
交通大队大队长陈铭政指出,闯红灯是最常见的脚踏车违规,不过初期对於红灯右转将不
会开单,以劝导方式处理;若利用
行驶行人穿越道方式,左 (回)转或利用行人专用时相
通过路口者,也以劝导代替举发。
骑楼、人行道因危险性较低,逆向行驶暂不开罚,不过,
未走行人穿越道而逆向穿越路口
将视同违规。
此外,行驶快车道部分,因多数路段只设双黄实线而非快慢车道线,为避免执法争议,警
方也将以劝导代替举发,但不靠右行驶仍会罚。
此外,
脚踏车在道路上牵行,视为「行人」,若擅自穿越分隔岛、闯红灯等,将比照行人
违规处分,同样可处300元罚款。
陈铭政说,以往脚踏车违规,员警都以劝导处理,极少开单告发,但历年死伤人数不断上
升,取缔罚款虽不高,至少有遏阻作用,也可预期初期取缔会引起一些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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