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sai (yc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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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并非技不如人,硬是提前被裁定败於九十五年彰化 …
时间Tue Jan 10 15:22:38 2006
感谢你认真的推导,但是我被排第5名和你的结论相差不远,且有三败淘汰的规定
经过24小时後,我只有两个问题
1. 18人比赛是应该比五场
2. 第三局时我该遇到的是2负吗?有没有其他人可替代?还是16号我的确该死
让我帮你解释第一点,我利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2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1局
3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2局
4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2局
5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3局
6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3局
...
15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4局
16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4局
17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5局
18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5局
17到32个人要几场比赛可决定冠军----->5局
你是否认同这个结果?
这就是为何传统比赛都需要五局决胜负的原因!
让我帮你解释第二点,第三局我该遇到谁才算合理?
假设第二局编号18掉到马桶消失了,为何消失是个迷,另外1号是否轮空胜
(第二局後一胜一败)
假设一胜一败没放弃,我也应该遇到1号,却不该是6号2败的对手,
依理一个成年人两败早就逃之夭夭,但他却很想把我电了,不是很奇怪?
既然安排赛程有问题,是否该让我参加第5局的比赛?
详细请参考书呆奕网站有更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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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amsai 来自: 218.175.89.77 (01/10 15:32)
1F:推 joylo:我在书呆奕上也有回应了 您可以听听大家的意见^^ 01/10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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