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jazz (史盖爵士)
看板CFP
标题Fw: [公告] CFP 前板主 femlro 罢免案开启公告
时间Tue Sep 21 00:23:23 2021
※ [本文转录自 L_LifePlan 看板 #1XHtElHL ]
作者: skyjazz (史盖爵士) 看板: L_LifePlan
标题: [公告] CFP 前板主 femlro 罢免案开启公告
时间: Mon Sep 20 01:29:38 2021
1.
依据 About_Life 宣判
#1XBEVwIG (About_Life)、
#1XHWxjJM (About_Life),
代理群组长裁定应续办理 CFP 前板主 femlro 之罢免程序;
由於前板主 femlro 已卸任,无法经由 LifeRecallBM 启动罢免程序,
故请罢免人 hateOnas 於本公告发布七日内,至 CFP 板发布记名公投之连署。
2.
罢免五行内论述,
请罢免人 hateOnas 依
#1WeKN6JA (L_LifePlan) 之申请内容发布,
并於开始连署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 L_LifePlan 组务板,告知进行罢免连署中,
同时请 CFP 板主 kirbycopy 将连署文置底。
3.
本次相关连署规范受
#1SXyHiSA (About_Life)、
#1I1wEmvj (LifeRecallBM)约束,
且公投投票资格应为登入 250 次以上,
因此小组将於公投发布後设定该公投之连署门槛,
并监督与审核该罢免记名公投。
#1SXyHiSA (About_Life)
--
<删除板主>
2. 使用者依以下程序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1>发起人须符合资格
登入250且发表100。
2>当事人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於小组长定案後七日内,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3>当事人未符合连署案发起人资格,得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仅限一人,连署案发起仅限一次。
4>罢免板主连署发起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小组长裁定连署理由,可驳回申请案。
(申请原因仅限五行,其余需列为补充说明。)
5>欲发起罢免连署者,请至 LifeRecallBM 板提出,开始连署
一小时内,将连署文转录至该看板及小组事务板,告知进行
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遭处分致未符合
发文限制者,可委托他人代为转录。)
6>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7>
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
其当事人/代理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於本群组内
提出罢免。
8>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由小组长
审核有效票数。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
不得提出申请。未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当事人/代理人
於三个月内不得提出罢免板主连署。
9>提出申请後,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
(连署期满)
10>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且有效支持票数
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11>
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任一人不得以相同的原因(事件)
对板主提出罢免连署。
--
#1I1wEmvj (LifeRecallBM)
--
三、连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关罢免等)审核标准:
无论赞成方或反对方,请确实填写连署理由,
仅填写「支持」、「赞成」、「帮推」……等语意不明或无关连署宗旨者,
视为无效票。
四、multi-id 连署,均视为无效票。
五、於连署意见发表人身攻击之言论,将计为无效票,并水桶三个月处分。
六、贿选连署者,该连署案无效,并水桶一年。共犯亦适用。
--
本文转知板主 kirbycopy、罢免人 hateO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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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影横斜,暗香浮动,低酌浅唱月明中。
休去,休去,
惊起一枕奇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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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kyjazz (36.224.100.61 台湾), 09/21/2021 00:23:23
1F:推 cct765: 水喔,罢起来 09/21 01:21
2F:推 f11IJ: 那段时间真是CFP版的恶梦 没看过乱搞成这样的版主 09/21 03:40
3F:推 ColaLing: 真的,CFP的黑暗时代 09/21 03:53
5F:→ opm: 已经卸任了,再跑次罢免有啥实质意义吗? 09/21 06:05
6F:推 youngice: 所以要等罢免人发文吗? 09/21 06:16
7F:推 hateOnas: 在外面 没办法复制 要等回去 抱歉喔 09/21 08:24
8F:→ joyca: 看到这ID又出现在cfp,不自觉又抖了一下,ptsd发作 09/21 09:52
9F:→ wawi2: 五月曾经让我把CFP从我的最爱中移除的那个人要被罢免啦? 09/21 10:02
10F:→ wawi2: 不过他都已经落跑了 还要罢免干吗? 09/21 10:02
11F:推 black1x2y3z: 罢起来 傻爆眼的人 09/21 10:40
12F:推 Arietta: 都过这麽久了这时候罢免有意义吗 09/21 12:37
13F:推 BDrip: 如果罢免失败 之後又选上了可以用这理由说不能罢免吗? 09/21 12:59
14F:推 BDrip: 是川普的卸任後弹劾制( 09/21 13:01
15F:→ laptic: 主要是追究责任,如果通过就从成立日起禁止担任板主 09/21 13:43
16F:推 xu3wu0fu6: 我觉得下台後还是要追求转型正义,像是德国纳粹党员 09/21 13:49
17F:→ gtomina8810: 卸任了当然要罢免啊 没看某高雄市长(? 09/21 14:12
18F:推 lrm549: 备罢免後不就不能担任一阵子? 09/21 16:14
19F:推 pent: 想当初它在soft-job po 的文还让我蛮深有同感的,还信箱收藏 09/21 23:06
20F:→ HelloFumi: 已没实质意义了 09/22 07:45
21F:推 yuluiloveyou: 只是发起人想追杀罢了 09/22 08:03
22F:推 kirbycopy: 已M文&置底 09/22 09:13
23F:推 lrm549: 不觉得是追杀 就只是把流程走完而已 09/22 16:32
24F:推 cct765: 我也不觉得是追杀,是非对错不论人是否还在位子上,要把他 09/22 17:26
25F:→ cct765: 搞清楚 09/22 17:26
26F:推 RG5678: 怎麽会没有实质意义,当初就该记名了 09/22 17:31
27F:→ RG5678: 当初cfp板被她搞得乌烟瘴气,把飞哥引来讲得自己好棒棒 09/22 17:32
28F:→ RG5678: 然後设定新版规,一堆奇怪的规定 09/22 17:32
29F:→ RG5678: F11,549都是受害人 09/22 17:33
30F:推 rednim: 可惜不能投 乱来是要承担责任的 09/22 17:42
31F:嘘 Sana: 就是过度的追杀 09/22 19:15
32F:推 hateOnas: 连署理由要打多一点 09/22 21:14
33F:→ skyjazz: 连署门槛设定错误,已更正。 09/22 22:53
34F:→ laptic: 提醒一下,罢免理由要写好来,不然会被算无效票 09/23 07:13
35F:推 RG5678: 不论同意反对,打:OO罢免理由就好 09/23 08:23
36F:→ RG5678: 其他都有可能变无效 09/23 08:23
37F:推 kissu5566: 一点都不过分 09/23 09:43
38F:推 RG5678: 已连署 09/23 12:46
39F:推 youngice: 做错事,罢免很正常! 09/23 15:29
40F:推 pent: 罢免 让它以後都不要出来作乱 09/23 15:56
41F:推 giantkobe: 转型正义啊 乱搞 拍拍屁股辞职就可以了喔 09/23 20:11
42F:→ hsiliang: 我想问一下,当时飞哥来这个版之後又做甚麽事吗?我知道 09/24 11:38
43F:→ hsiliang: 飞哥事件的开始,但不知道飞哥事件的後来 09/24 11:38
44F:→ kirbycopy: 後来就是跟一些板友冲突&水桶阿 然後我趁乱在推文说我 09/24 12:10
45F:→ kirbycopy: 要当板主 他就指定我当以後辞职了 09/24 12:10
46F:推 hateOnas: 请问怎样才算人身攻击? 我想检举 09/25 18:23
47F:嘘 Fujiwarano: hateOnas是否觉得 无耻两个字算人身攻击阿? 可怜那 09/25 19:32
48F:→ Fujiwarano: 单纯陈述事实阿 你自己是乱源还不自觉 不是无耻是啥? 09/25 19:33
49F:→ Fujiwarano: 我找不到其他更美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你这个人了 09/25 19:34
50F:→ Fujiwarano: 你还以为是你成功斗走前板主喔 我一开始我就私信他过 09/25 19:37
51F:→ Fujiwarano: 内容大致上就是 我说我如果是他 不爽就走人就好了 09/25 19:37
52F:→ Fujiwarano: 本来无偿做板主就没欠大家什麽 理念合就来不合就去 09/25 19:38
53F:→ Fujiwarano: 你还以为是你检举成功他才走喔你会不会对自己评价太高 09/25 19:38
54F:→ Fujiwarano: 多久前喔 那天我印象很深 就是台股万八最高点那天 09/25 19:40
55F:→ Fujiwarano: 自己去看K线对时间点 09/25 19:40
56F:推 hateOnas: 我没有以为我检举成功他才走得啊 = = 09/25 20:03
57F:→ hateOnas: 不过我检举成功然後被说乱源 这件事比较吊诡 09/25 20:05
58F:推 hateOnas: 自己是乱源还不自觉 不是无耻是啥?........ 0rz 09/25 20:17
59F:推 RG5678: 我记得有白名单啊,超莫名奇妙 09/25 23:03
60F:推 lalaBar: 真敢说欸 是有什麽深仇大恨?不怕被吉吗? 09/26 07:18
61F:→ lalaBar: 恶搞版务叫做管板喔 长知识了 09/26 07:19
62F:嘘 stupidHNG: 走完程序?转型正义?哈哈哈笑死我了。照这种说法,那 09/26 10:33
63F:→ stupidHNG: 被告死了庭还是继续开是不是?要不要去看看刑法怎麽规 09/26 10:33
64F:→ stupidHNG: 定的? 09/26 10:33
65F:推 youngice: 嘻嘻 如果前板主还在 这些都不能讨论喔! 09/26 13:59
66F:嘘 Sana: 违反程序正义! 09/26 21:46
67F:推 hateOnas: ? 翁启惠辞职了还是继续审理案子啊 你当她死了? 09/27 07:55
68F:嘘 ifye: 吃屎 10/02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