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est (CFP-game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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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请长辈买保险指定受益人 则遗产/赠与税?
时间Mon Dec 12 22:56:17 2016
【请长辈至国税局申请财产归户清册,确认长辈名下所有财产,另外以长辈为
要保人且具有保单现金价值的保单、现今往前推2年赠与等皆需列出合并计算】
如果您是家人,可有机会较精确得知长辈总财产;如果您是业务员,可能这段
就会卡住,後面就不用看了,先假设您是家人。
【分类】
1.遗嘱:成立遗嘱的效果经过长荣集团的验证,相信大家都知道问题在哪里,
所以此法无法避免女儿的争产,不考虑。
2.保险:高龄的保险规划原则上容易会被国税局认定实质课税,参考北区国税
局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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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投保钜额保险避税,仍应并计遗产总额核课遗产税】
(网址被侦测疑似广告,无奈只好把全文贴上)
本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前投保钜额人寿保险,国税局会查核保单性质、投保动机、
经济状况及时程等,如经综合判断认属规避税捐行为,会依实质课税原则与遗产及赠
与税第1条规定,将该保险给付并计遗产总额核课遗产税。
本局举例说明,辖内被继承人甲君以其五名子女为指定受益人,按趸缴方式向保险公
司投保26年期之保本终身寿险,缴付保险费2,100余万元;本局查得甲君投保时年岁
已高,且保险金额仅300万元,保险费系保险金额7倍以上,且保单除身故保险金及全
残废保险金外,并无其他给付项目,受益人领取系争保单之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2,100
余万元,未数倍於趸缴保险费之保障,被继承人投保行为除为储蓄及规避遗产税利益外
,并无保险实益可言,显系蓄意规划投保人身寿险以规避遗产税,本局乃依实质课税原
则,将该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2,100余元并计被继承人遗产总额课徵遗产税。甲君之继
承人不服,主张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第9款及保险法第112条明定人寿保险保险金不计
入遗产总额课税,且继承人表示该保险给付金额将作为照顾被继承人生活开支一切费
用之补偿,又系争保单自投保日起至身故日止长达10余年,并非重病、举债或短期之
投保行为,申经复查遭驳回。
本局特别呼吁,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第9款规定保险给付不计入遗产总额立法意旨,
应指一般正常社会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受益人的人寿保险金额,得不作为被
保险人之遗产,乃系考量被继承人为保障并避免其家人因其死亡失去经济来源,使生
活陷於困境,受益人领取之保险给付如再课遗产税,有违保险终极目的。但倘若被继
承人利用虿缴方式投保寿险,经税捐稽徵机关就被继承人投保之保单性质、投保动机
、经济状况及时程等项判断,如系以缴纳钜额保险费,以达到死亡时移转财产之目的
,继承人於被继承人死亡时仍可获得与其继承相当之财产,藉以规避遗产税,核与保险
法第112条立法意旨显有不符,基於实质课税原则,系争保险给付仍应并计遗产总额课税。
新闻稿联络人:法务二科 胡审核员
联络电话 :(03)3396789转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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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在高龄做保险规划最好要有被拉回视同遗产的打算,且现在不是2年後身故就
没问题,以上述案例来说,10年前投保的保单照样给你拉回来课税,不要想康
想砰,抓到是补税加罚。
3.赠与:最好的方式建议先估算长辈总财产後,再比较遗产税免税额及扣除额
的优惠後,边际税率是否低於赠与税。
【比较遗产税及赠与税差异】
A.遗产总额扣除免税额及扣除额後的遗产净额╳10%-扣抵税额及利息
=应纳遗产税额
B.1000万现金(假定今年无任何其他赠与)-220万=780万╳10%=78万
【结论】
应纳税额区间会在0~78万,只能说最高不会超过78万,尽量不要想完全免税,
重点在遗产价值的计算。
※ 引述《CassSunstein (Pm)》之铭言:
: 如果某长辈因其个人考量,(不动产已处理完毕)预备自身动产(银行存款)约1000万元
: ,不留给另一嫁至豪门後,生活优渥,却也因细故不再与娘家往来的女儿,
: 而欲留给另一辛苦打拚中的儿子。长辈又因年迈病重恐人有旦夕祸福来日无多,
: 无法以多年时间逐年(在免说额度内)「赠与」给其子,而想尽早搞定这档事。
: 请问:如果选择购买某类(哪类?这就要请教版上专家们的高见)保险,藉由
: 指定其子为受益人,可以做到(万一长辈明年不幸身故)免赠与税(又不会被视为遗产,
: 被女儿要求继承一部分)的目的?
: 或是其实在现行赠与税法规定上没法如此理想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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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75.181.114.22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FP/M.1481554579.A.863.html
1F:→ jimmy8069: 财产归户清册是国税局吧,之前调过债务人的财产 12/12 23:13
2F:→ jimmy8069: 所得查询要250元,财产归户清册也要250元 12/12 23:17
※ 编辑: bbest (175.181.114.220), 12/12/2016 23:18:29
3F:→ bbest: 感谢,因我们这里国税局与户政同大楼.已更正. 12/12 23:19
4F:→ GigiBuffon: 调债务人的才要250 调自己或受委托的不用 12/13 18:01
5F:→ jimmy8069: 调债务人的财产和所得是500喔, 有两项一项250 12/13 19:31
7F:推 aquariusstar: 赠与前题是长辈要能活超过2年,不然一样算遗产 12/15 22:41
8F:→ baccat: 资产没超过课税门槛 其实也不怕被回算遗产总额 12/16 00:02
9F:推 aquariusstar: 算回遗产,女儿就有请求权,跟原po的希望有抵触 12/17 08:33
10F:→ bbest: 1.赠与:2年内计入遗产 2.保险:2年内&2年以上都可能计入遗产 12/18 20:57
11F:→ bbest: 3.只要是遗产,女儿至少有特留分可请求 12/18 20:57
12F:→ bbest: 4.规划没有最完美的,只能挑一种风险小的 12/18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