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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买卖房屋的综合所得税讨论
时间Fri May 16 22:14:08 2014
借名登记
所得税跟你没关系
解决了
下课
※ 引述《maysg (小萝莉)》之铭言:
: 我想请问如果我老婆在婚前替她哥哥贷款买了一栋房子(因为妹妹娘家全部都信用破产)
: 这栋房子目前约为五年(98年购入),算是第一手的房子。
: 虽说原先的贷款都是老婆哥哥在缴(几乎都只缴利息,和少许本金),但老婆从来没住过这
: 栋房子,可以说只是帮忙哥哥当人头。
: 而最近老婆娘家因为经济压力等原因需要把房子卖了,目前就卡到所得税的问题。
: 目前老婆娘家这边认识的代书是要求我们用大家熟悉的"房屋评定现值"去报税(财产交易
: 所得标准法),但我们询问过会计师和国税局的人员,得到的答案是目前买卖房屋以实价登录,若不采取
: 卖屋所得扣除买屋成本再并入综所税的方式去报税(实际成本法),那日後被追税的机会很大,而且这房子刚好五年并非很老旧的房子,是有被查税的风险。
: 而这两种税率的计算方式可以说是天南地北,用'财产交易所得标准法"可能几万块就解决
: 了,但用"实际成本法"估算的话大约要到40多万。
: 若我们听代书的话用"财产交易所得标准法'去缴明年度的税,那日後被国税局用"实际成
: 本法"追税的话,那不是一笔小数目。以老婆娘家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我不想要日後为了要拿这笔钱而去撕破脸。
: 所以我们倾像直接用"实际成本法"去报税来免去日後的麻烦,而且先前卖房子前我已先提
: 醒过哥哥有这笔为数不小的数目,哥哥当时也没表示反对。但目前房子真的卖出去後,娘家在代书和仲介(非大型房屋仲介商)的灌输下,对於我们要
: 用"实际成本法"去报税非常不谅解,说我们害他少赚40多万。
: 以哥哥的立场我能理解,我自己卖房子当然也是报越少越好,反正以後国税局查到我再来
: 补缴就好,若没查到就算赚到了。但以我们的立场是觉得哥哥因为这次交易已经赚了一笔钱了(200以上),而我们也没从这
: 笔交易中要求任何东西,我们只希望一次缴齐省去日後的麻烦,也不用过的提心吊胆的,若国税局退税给我们,我们也会一并还给哥哥。
: 但目前感觉是没办法有个共识,所以想听听各位板大们,对於这种事情有没有甚麽建议的
: 处理方式?或是我有搞错的地方?麻烦请提供一些意见或资讯,谢谢,也希望我的问题未来
: 也能给有相同情况的人借镜。
: PS:签约当天 哥哥、嫂嫂、仲介、代书等等全部围着我指责,说要撕破脸要摊牌,更录
: 影希望我不要插嘴,要我老婆(所有权人)当下马上答应使用他们算的缴税方式,
: 所以我马上就说缴税是明年的事不急着今天讨论,就直接离开了,但这种感觉让我非常不
: 舒服,有被设计的感觉,我都不知道该怎麽再相信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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