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laAugust (扬)
看板CFP
标题Re: [问题] 劳退新制,有关退休金帐户?
时间Wed Apr 11 15:18:25 2007
※ 引述《renos (哇哈哈)》之铭言:
: ※ 引述《goodnigh (古耐)》之铭言:
: : 我觉得这项应该有争议 因为我的公司提拨全薪的6%
: : 约2600元 而我的底薪也才13900元
: 因为劳退新制走的是劳基法
: 所以应该是你所领的薪资的6%
: 不是劳保的计算薪资
: 也就是说可以去翻翻劳基法所谓工资的定义
: 跟劳保的投保薪资是不一样的!!
: 但是现在很多公司为了规避真正工资所缴的6%
: 往往就会在薪资名目上面动手脚!!
: 或是用劳保的投保薪资去申报!!
: 关於这点也很少有劳工去申诉~~所以老板就照他的作法做罗~~
: 不过基本上是跟法条不合的!!
: : 我想请问劳退基金的钱会不会升利息呀?
: : 因为一年下来 我劳退帐户都没利息的存在....
: 会 至少会有两年银行定存利率给你
: 但是很少~~
: 去年一整年平均每人才200还是400多元的利息而乙!!
劳工保险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所称"月薪资总额",以"劳动基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之工资"为准;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三个月收入之平均为准;实物
给与按政府公布之价格折为现金计算。
劳工退休金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劳工、雇主、事业单位、劳动契约、"工资"及平均工资之定义,
依"劳动基准法第二条"规定。
所以 劳基法的工资=劳保投保薪资=劳退提缴工资
按照法规 薪资调整的部分 最迟是六个月
工资不扣劳健保的实领数额
长达六个月都比投保薪资(或提缴工资)高或低
就可以向劳保局申诉检举
因为每个公司的行政作业方式 时间的不同
所以法规以六个月 作为最长的期间
大家有空可以多用劳动保障卡或自然人凭证
还是休假的时候 带着身分证 到劳保局了解(各地均有办事处)
时时扞卫自己的权利
其实中小型企业 有时候很多是会计老板娘漏了或忘了报
薪资调整 是从公司申报的次月开始才生效
中间可能有很长时间 使你的劳退金损失不少
胆量够的话 或是愿意训练自己谈判技巧
可向公司 提出提高雇主提缴率的方式来弥补
而且法规只规定最低6% 最高是没有上限
6.1% 6.2% 小数点後一位 都是接受的
劳工退休基金先前因为监理会尚未成立
所以无法作有效的运用
劳委会前一阵子在立院审查期间 猛打广告 报纸电视都有
希望立院尽速通过监理会的组织条例
才不用傻傻的放在银行里生两年定存利息
基金运用的差 还是有法定的两年定存利息
运用的好 至少也比定存利息高
我前年开始工作 五个月的劳退金利息只有6块耶
而且还加自提 当月立刻停止自提
哎~~~这样我的老年生活 连吃茶叶蛋都不够
今年的话 记得没有100
要自提的人 建议再观察基金运用的状况吧
不然钱投进去 要60岁才出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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