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xq (小新)
看板Wenzaodebate
标题第一届南台湾大专领袖盃辩论比赛活动办法
时间Sun Oct 26 16:43:42 2003
第一届南台湾大专院校领袖盃辩论比赛活动实施办法
一、活动宗旨: 透过辩论比赛,增进南台湾各大专院校学子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并提供
南区各大专院校辩论性社团,展露头角及比赛的机会。
二、主办单位: 南华大学
三、承办单位: 南华大学巧言另社
四、参加对象: 邀请云林以南、屏东以北(云嘉南、高屏澎)各大专院校(军事院校、普通
大学、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之在学学生,预计邀请十六队参
加。
五、比赛时间: 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六)至二十一日(日)。
六、比赛地点: 南华大学(嘉义县大林镇中坑里32号)。
七、开幕典礼: 谨订於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六)9:00am 假南华大学举行。
八、比赛方式: (一)比赛采新制奥瑞岗式辩论四、四、四制。
(二)赛程於第一次领队会议中抽签决定。
九、辩题: 采单题制,题目为「我国应立法禁止土葬」。
十、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间,即日起至民国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四)止,报名队伍
需寄回报名表及完成汇款手续,始报名成功。
(二)一校可报多队,但不可跨校报名,每队至多六名选手(含领队)。
(三)欢迎各队利用E-mail报名,报名表请寄至大会公关长吕力韦之信箱:
[email protected],报名表务必填上「校名」、「选手名单」
(请填妥姓名、系级、手机)及「是否由大会代订住宿」等相关资讯(报
名表格式如附件一.)。若采邮寄报名者,请挂号寄至:622嘉义县大林
镇中坑里32号 南华大学巧言另社收。
十一、报名费用:(一)参赛报名费每队为壹仟伍佰元整。
(二)每队应缴交保证金壹仟元整,一校只需缴一笔保证金,其保证事项如
下:
1.各队将依主办单位安排准时出赛,绝不弃权。
2.各队须全员出席开幕式及派员参与第二次领队会议。
3.其他主办单位规定事项。
(三)报名费、保证金(共贰仟伍佰元整)及住宿费(一人一天贰佰元整),请
於报名截止日民国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四)前汇入大会总务长之
帐户,户名:陈曾群,帐号:8300-51-945040-00(彰银代号:009)汇
款完毕後请通知大会总务长陈曾群,以确认是否入帐成功。
十二、住宿:(一)因活动经费有限,大会仅能提供晋级四强队伍在前一晚(民国九十二年十
二月二十日晚上)之免费住宿,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二)各队若有需要住宿(十九日晚上),请於报名表上特别注明,费用为一人
一天贰佰元整,住宿费请随报名费、保证金一并汇入。
(三)大会选手村地点为「佛光山南华学舍」(南华大学内),环境清幽设备齐
全,位本校校园後方,距比赛会场步行仅需十分钟。
十三、住宿报到:(一)住宿之队伍,请於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五)4:00pm至6:00pm
於「佛光山南华学舍」办理报到。
(二)未住宿之队伍,可延至第二次领队会议(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五)pm7:00)前三十分钟内派员办理报到。
十四、领队会议:第一次领队会议谨订於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六)2:00pm假南
华大学云水居国际会议厅召开。
十五、奖项设置:(一)团体奖:冠军5,000元、亚军2,500元、季军2,000元、殿军1,500
元及各得奖盃一座。
(二)最佳辩士奖:取四名,各得奖学金500元及奖状一只。
(三)优胜队员奖:优胜四强之队员各颁奖状一只。
十六、其他 :(一)若有不明事宜请洽:
执行长:李宗欣 0918165665
公关长:吕力韦 0918823733
总务长:陈曾群 0925235073
(二)若对裁判方面有问题,请洽:
裁判长:蓝伟峰 0931718851
南华大学巧言另社 谨志
附件一.报名表格式
校名:
是否大会代订住宿: □是(__人) □否
选手名单
┌───┬───┬───┬──────┐
│ 辩士 │ 姓名 │ 系级 │ 手机 │
├───┼───┼───┼──────┤
│ 领队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每队至多六名辩士(含领队)。
※领队除填上手机外,请再填上E-mail信箱,以方便大会联络。
※各队如需大会代订住宿,请特别注明,以利大会事先作业,费用为一人一天贰佰元整。
※利用E-mail报名者,报名表请按照此一格式填写,将报名表寄至大会公关长吕力韦之
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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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现江湖 南大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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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一届南台湾大专领袖盃辩论比赛活动办法
时间: Sun Oct 26 16:43:42 2003
第一届南台湾大专院校领袖盃辩论比赛活动实施办法
一、活动宗旨: 透过辩论比赛,增进南台湾各大专院校学子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并提供
南区各大专院校辩论性社团,展露头角及比赛的机会。
二、主办单位: 南华大学
三、承办单位: 南华大学巧言另社
四、参加对象: 邀请云林以南、屏东以北(云嘉南、高屏澎)各大专院校(军事院校、普通
大学、科技大学、技术学院、专科学校)之在学学生,预计邀请十六队参
加。
五、比赛时间: 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六)至二十一日(日)。
六、比赛地点: 南华大学(嘉义县大林镇中坑里32号)。
七、开幕典礼: 谨订於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六)9:00am 假南华大学举行。
八、比赛方式: (一)比赛采新制奥瑞岗式辩论四、四、四制。
(二)赛程於第一次领队会议中抽签决定。
九、辩题: 采单题制,题目为「我国应立法禁止土葬」。
十、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间,即日起至民国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四)止,报名队伍
需寄回报名表及完成汇款手续,始报名成功。
(二)一校可报多队,但不可跨校报名,每队至多六名选手(含领队)。
(三)欢迎各队利用E-mail报名,报名表请寄至大会公关长吕力韦之信箱:
[email protected],报名表务必填上「校名」、「选手名单」
(请填妥姓名、系级、手机)及「是否由大会代订住宿」等相关资讯(报
名表格式如附件一.)。若采邮寄报名者,请挂号寄至:622嘉义县大林
镇中坑里32号 南华大学巧言另社收。
十一、报名费用:(一)参赛报名费每队为壹仟伍佰元整。
(二)每队应缴交保证金壹仟元整,一校只需缴一笔保证金,其保证事项如
下:
1.各队将依主办单位安排准时出赛,绝不弃权。
2.各队须全员出席开幕式及派员参与第二次领队会议。
3.其他主办单位规定事项。
(三)报名费、保证金(共贰仟伍佰元整)及住宿费(一人一天贰佰元整),请
於报名截止日民国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四)前汇入大会总务长之
帐户,户名:陈曾群,帐号:8300-51-945040-00(彰银代号:009)汇
款完毕後请通知大会总务长陈曾群,以确认是否入帐成功。
十二、住宿:(一)因活动经费有限,大会仅能提供晋级四强队伍在前一晚(民国九十二年十
二月二十日晚上)之免费住宿,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二)各队若有需要住宿(十九日晚上),请於报名表上特别注明,费用为一人
一天贰佰元整,住宿费请随报名费、保证金一并汇入。
(三)大会选手村地点为「佛光山南华学舍」(南华大学内),环境清幽设备齐
全,位本校校园後方,距比赛会场步行仅需十分钟。
十三、住宿报到:(一)住宿之队伍,请於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五)4:00pm至6:00pm
於「佛光山南华学舍」办理报到。
(二)未住宿之队伍,可延至第二次领队会议(民国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五)pm7:00)前三十分钟内派员办理报到。
十四、领队会议:第一次领队会议谨订於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六)2:00pm假南
华大学云水居国际会议厅召开。
十五、奖项设置:(一)团体奖:冠军5,000元、亚军2,500元、季军2,000元、殿军1,500
元及各得奖盃一座。
(二)最佳辩士奖:取四名,各得奖学金500元及奖状一只。
(三)优胜队员奖:优胜四强之队员各颁奖状一只。
十六、其他 :(一)若有不明事宜请洽:
执行长:李宗欣 0918165665
公关长:吕力韦 0918823733
总务长:陈曾群 0925235073
(二)若对裁判方面有问题,请洽:
裁判长:蓝伟峰 0931718851
南华大学巧言另社 谨志
附件一.报名表格式
校名:
是否大会代订住宿: □是(__人) □否
选手名单
┌───┬───┬───┬──────┐
│ 辩士 │ 姓名 │ 系级 │ 手机 │
├───┼───┼───┼──────┤
│ 领队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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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队至多六名辩士(含领队)。
※领队除填上手机外,请再填上E-mail信箱,以方便大会联络。
※各队如需大会代订住宿,请特别注明,以利大会事先作业,费用为一人一天贰佰元整。
※利用E-mail报名者,报名表请按照此一格式填写,将报名表寄至大会公关长吕力韦之
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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