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zzz (高雄是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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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如果今天是Taiwanese boys are easy??
时间Thu Jul 11 22:24:30 2013
这是很有趣的问题,其实它快变成月经问题了。每当重大CCR事件讨论到某一程度时,都会
有不少朋友开始质问为何当女生有相对较多的性经验会被骂,男生有相对较多的性经验则
被推崇?当女生跟洋人交往受到负面批评,男性跟洋人交往则被说台湾之光?
针对这社会对女性男性之性爱行为的差别性评价,本鲁蛇我有做过些许的探讨,至於洋人
的部分则容我跳过,但本文部分内容同样可套用在与洋人交往这事情上。以下为本蛇的
拙见,欢迎各位网友提出严厉的批评或指正:
我认为该分成两议题来讨论:
甲. 这社会对於性经验(次数/对象)相对较多的女生大致上是持着负面评价。
乙. 这社会对於性经验(次数/对象)相对较多的男生大致上是持着正面评价。
对於甲,我个人极为反对负面批评性验多的女生,理由有2:
1.恋爱权跟性自主的权利是基本人权,是宪法保障的自由权。
我主张我们都要支持也扞卫女生男生的基本人权,我扞卫别人权利跟自由也是替自己
扞卫。因此,我非常反对嘲笑/酸/鄙视/歧视一个人的性经验数量或是性爱对象选择。
2. 父权思维(注1),看似会让男性受惠,让女性受压榨,实质上不是如此,只有顶尖或
特权阶层的男性受益最大,中上至最基层的男性都不如相对映阶级的女性。
注1: 有不少朋友提到,会有前述甲项目的发生是男人沙文主义作祟,是父权思维。因此,
要讨论甲议题,就不得不去探讨”父权思维”,但所谓的”父权”目前没有严谨且统一的
定义,各种父权定义内容意识型态也复杂交错,难以定论,因此非常容易让讨论失焦。
监於此点,请容我在本文把"父权思维"暂时赋予以一个非常笼统的定义,其定义就是
ptt朋友常提到(尤其是女版前阵子CCR相关讨论串回文所题到)的特质 - "男性中心"、
"男性支配"、"重男轻女"及"女性为男性附属"。
目前社会主流为父权思维,重男轻女,看似这大环境会让男性受惠,让女性受压榨,实质
上不是如此,只有顶尖阶层的男性受益最大,中上至最基层的男性都不如相对映阶级的
女性。为何如此呢? 要回答这问题,需要很长篇幅的文章来禅述,内容牵涉到父权思维下
的不平等女男责任分工、女男受到社会的不平等期待、重男轻女观念造成女男人口比失衡
、女性朋友在很多方面被压迫,造成部分女性朋友不得不藉由两性互动市场的巨大优势来
制衡其他方面的劣势、父权思维延伸出的”女性性爱吃亏论”深植人心,反而阻止了女性
选择到好男人,且阻碍了台湾人成长的机会...等等等,问题包含很多面向,错综复杂。
因个人时间有限,本篇原po又只是问两性互动,在此仅简短的解释父权思维对两性感情
的影响:
2-1.女男失衡,女生因祸得福(但我不认为女生全体而言是赚到,而是因大祸得小福)
简单来说,在父权社会,因为重男轻女造成了女男严重失衡,进一步促成了现下两性互动
市场中女生具有巨大优势。
两性市场上的女男互动,双方的人数多寡决定谁是有优势的一方,这是很基本的经济学。
当然,这论述的大前提是我认定女男组群双方各自的条件分布都差不多:每1000万女生中
如有50万顶尖、700万普通、250万鲁蛇,那同样的每1200万男生中大概有60万顶尖、840万
普通、300万鲁蛇,实际分布比例我不知道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女男分布是接近的。然後
为何我用10M vs. 12M当作例子?是的没错,台湾单身感情市场面临的正是女男比低於
100:120的比例。
最基本简单的经济力量 + 人体最原始的需求再配合上这世界主流价值观就是男生要追女生,
数个因素连合下所产生的社会运行力量,不是一套舆论或是意识形态就可以打破的,什麽
"男性中心"、"男性支配"、 "女性为男性附属",对於占绝大多数的非顶尖无特权的男生
来说,根本就是屎。其结果就是,在两性互动上:
顶尖特权男 > 顶尖女 > 普女 >> 普男 > 鲁蛇女 > 鲁蛇男
甚至,有些朋友还主张:
顶尖男 > 顶尖女 > 普女 > 鲁蛇女 > 普男 > 鲁蛇男
另外,於两性互动上的优势,可以转化成许多其他方面的优势,有些可以很简单地转换,
有些则需要抛弃一些固有的道德价值观方可转换。当然,也有不少面向则不能从两性
互动上的优势取得任何好处,不过这离题了。言归正传,上述现象再加上其他父权思维
丢给男生的各式各样有没有的责任义务包袱,造成的结果就是父权思维的福利好处只有
顶尖特权男才有,但责任义务则是每位男生都要负担喔 ^.< 另外还有男生交友空间也
被大大压缩。时常可以看到网友抱怨男生在职场并没有优势到哪,同时却要撑起全部或
大部分家庭或约会支出,就是在说这现象。
这论点其实之前在ptt已被其他朋友提出。万恶的重男轻女观念,很讽刺地,让多数的男生
在这社会上比相同等级的女生处於劣势。
题外话,真正对女性同胞的性自主有实质影响力(包含打压)的族群,不是同龄的男生,
而是女性同胞的长辈以及女性同胞自己的女性朋友群,如有朋友对这论述有兴趣更深入
了解,欢迎另辟讨论串或站内信一起讨论。
2-2.父权思维框架了女生的角色,也框架了男生的角色
女男扮演的角色各自被定型,女生就应该a,b,c,d…男生就应该 p,q,r,s…. 如果女男
双方人格特质及性向刚好能配合这套硬性规范也就罢了,但其实每个人都不一样,多数人
都是强迫委屈自己来配合这套规范,女生男生族群各自被期待进入” 适合”的职场,哪个
女生男生胆敢跨入刻版印象(父权思维造成)所不认可的行业,则会遭到打压或社会歧视
。
简言之,只要你你个性兴趣不适合这框架,都将要委曲求全不然就准备受异样眼光,真是
百大害而只有数小利,女男两败俱伤。
2-3. 父权思维所延伸的各种”女性性爱吃亏”论述,不仅压缩女男双方的交友空间,也
压制了守法好男人成长茁壮的机会。
诸如"女男做爱是女方吃亏"、"女方该守贞洁"、"女方性经验多就是__(请自行带入各种这
社会常见的难听名词)"等论述都是女性性自主打压舆论,不仅大大伤害女性朋友的性自主权,
也伤害到非顶尖阶级女性男性朋友的交友空间。
父权思维盘据世界以久,其中亚洲的台湾及邻近国家(包含我国沦陷区)相较於西方则更
严重,父权思维所衍生出来的"女性性爱吃亏论"早已潜移默化,深植人心。我国的法规、
各国中高中校规及我国盛行的道德标准,都有"女性性爱吃亏论"的影子。日前一些性侵案
被法院判无罪的案件讨论串,均有不少朋友分析出女方告了再说的态度原因为现下社会
舆论及司法体系在处理性侵、性骚扰、两性纠纷及离婚案件时,均稍微偏向女方。另外,
虽然我没证据,我怀疑女性性爱吃亏论造成当初立法时候我国合法性行为的年龄设定比
西方国家高,而且也违反人体器官运作(这论述可参考我的这篇文:
http://disp.cc/b/654-5Xk6)。我也认为,我国的14,16,18岁未成年性行为法律根本是
在歧视我们;试问,为何外国人的”心智成熟可负责”年龄是16岁,而我们台湾男女是
18岁?好,退一步说,就算我们台湾人智慧发展缓慢(事实上台湾人比西方人都还要聪明
,这有统计报告),我们平均要比别国晚个一两年才”具有判断力”,怎我国国高中学生
又要强迫学习比西方国家多很多的内容?真是自相矛盾。附带一提,降低法律定义的
成年年龄有助於降低廖国豪案等这种滥用法律保护伞的犯罪事件。
我是7年级生,以我这年代的人来举例,我们的师长及长辈都用这套女性性爱吃亏论来训诫
及管教我们。在这环境背景下,守法守道德规范的男生(譬如我们广大的ptt乡民)误信了
这套准则,我国法律定义的”未成年”女性或18出头女性只剩下敢违反法律违反父母师长
训诫的男生可交往或性爱(另有朋友指出交往!=性爱,虽无必然关系但以目前社会氛围
这也相去不远了), 不少年轻女生因为没有守法守道德规范男人可以选择,造成各式各样的
社会案件,更加让人深信那套规范是好的。
更多相关论述可参考:
http://disp.cc/b/654-5Xk6
另外一点就是变相阻碍女生找到更合适的伴侣,我认为,对大部分人而言,不管性技也好
还是跟异性互动交往的技能也罢,都是要一步一步训练出来的。
我一向主张,对男生来说:
跟女生实际互动 >>>>> 跟女生网路互动 > 跟男人互动 >> 完全跟人没互动
跟女生实际性行为的成长 >>>>> 跟充气娃娃 > 看A片
我有几位男性朋友当他们都上大学了,其父母还在宣导(依我看根本就是恐吓)女性性爱
吃亏论,要求他们在结婚前不得”欺负”不是当老婆的女生,他们的成长机会就这样被
遏止了,我在工作场所认识了两个男生,分别来自113及112, 113男当年也是听从师长父母
那套父权道德的教诲,21岁前克制自己不能跟法律所谓的”未成年”女友从事性行为,後
来因故分手,直到25岁研究所毕业当完兵後交到新的女友,当时她刚满19。结果这女友嫌
弃他性技巧很差,容易紧张软屌,而且又不持久,跟她之前7个前男友比起来逊多了,
半年後以没法满足她为由分了。
另一个112的则比较惨,国高中6年下来本有约4个交女友的机会,结果当年听从父母师长那套
荒谬的父权道德标准,4次机会都断然拒绝,後来23岁研究所时交到一个,不久後女生认为他
很不体贴,很多细节眉角女方认为23岁男人早该具备可他都不懂,都还要她教,结果3个月後
就分。
以本版CCR来说,东亚男(包含台男)受到父权道德标准(包含女性性爱吃亏论)的荼毒,
国中高中不准谈恋爱,也不准性爱(做了你就是欺负女方,女方就是吃亏了,你就要给我
负责),台男第一次恋爱及性爱年龄均落後西方国家至少1.5~2年以上(台男平均第一次
性爱年龄超过17岁,美国为例,则是低於16岁),难怪部分CCR女指控台男技巧差、不了解
女生、不懂情趣...等,为何?除了部分CCR女的心理作因素,还有就是我们社会的”女性
性爱吃亏论”及受这思想制定的法律及道德法律标准大大拖延了我们台男跟女生互动的
时机,外国男人在感情及性爱事务上已经训练两三年了我们台男的父母师长才开始放行。
以我前述分享的例子,那两男的前女友们之前都交往了多个违反我国未成年性行为法律及
道德标准的男子,并且用他们那已经训练多年的男女互动知识技巧来当下个男友的审核
标准,事实上,部分CCR女生在跟比台男多出不少恋爱/性爱训练的外国男生互动後,随之
也以这新标准来批评受到女性性爱吃亏论荼毒的台湾男性。
其实我有观察到,女性性自主打压舆论在新的世代(8年级,9年级)有减少的趋向,愈来
愈多父母也不再鸟女性性爱吃亏论这一套,这是不错的象徵,我期望我的观察及论述最多
只能套用到7,8年级,让我们继续努力,在10年级或11年级的世代可以完全去除这思维。
此部分总结:
我强烈支持保障个人基本自由权,谴责任何女性性自主打压舆论,谴责女性性爱吃亏论,
谴责父权思维。父权思维的社会,只有顶尖或有特权的男生可得利,但总体来说女生
因大祸得小福,男生因小福得大祸,社会上的女生男生双双皆输。
接下来谈论乙 - 这社会对於性经验(次数/对象)相对较多的男生大致上是持着正面评价。
本文之前有提到,人口失衡+主流价值观是男生要追女生,台女(港中日韩等都是)在女男
两性互动市场上女生有巨大优势,男生在寻找恋爱伴侣或单纯性伴侣上均比同等级女生
困难(请注意同等级这词,常看见有朋友会拿鲁女不如帅哥这种论述来反驳,这种下驷
对上驷的论述无助於讨论)。因此,若一个男生可以吸引到为数不少的女性朋友,很大的
机率是他有一个或数个强项;如果那男生又是矮丑穷,那更不得了,他必然曾经付出巨大
的时间精力去努力,我们社会对於努力的人都持与肯定及鼓励的态度。
同样论述一样可套用在与洋人交往这事情上,在跨种族女男互动中,亚男跟黑女是最乏人
问津的族群,有研究指出这包含了刻板印象及歧视(请参考这篇短文:
http://www.asian-studies.uci.edu/node/406)。台男要吸引到外女还需习得该女的母语
在这後天不良的困境下,台男要能吸引到洋女所需付出的努力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准,
对於努力的人,我们社会都肯定。
这一两年的新闻,我们可以看到,大家对於20岁出头可以开长辈买的C63, 650没人钦佩
致敬,但ptt上各种白手起家努力成功的故事推文永远不会少。
或许有朋友会反问:你/你们怎知道女生就没非常努力过?
我极为赞同给予努力付出的女性鼓励及正面评价,不过实务上,台湾这女男互动市场,在
女少男多的情况下,人多的那方只能努力互相竞争提升自己脱颖而出,每100万台男的努力
量一定多过每100万台女的努力量,女性特别努力的例子有但是偏少,各位朋友若有例子
当然可以提出让大家仰慕及学习。另外各位朋友也别误会我是在为男生护航,我认为这没
什麽好护航的,以我自己立场来说,这些外界的评论充其量也就是别人的闲言闲语,我
相信很多男生(包含我)宁愿不受社会赞赏(这能吃吗?)但能拥有巨大两性互动市场上的
优势。
并且,我们人类本来就会从通例、高机率的选项去对一件事情做判断,基於成本考量,
人们没办法去为了相对少数机率的事件来做严谨的检验。这就如同的确有研究显示亚男
阴茎平均上略短於白男黑男,虽说亚男当中一定有大阴茎特例,白黑男中一定也有短小
特例,但部分追求大阴茎的女生族群不会因此花时间去寻找长阴茎亚男,直接从白男黑男
中找伴侣,亚男,一律先剔除,这族群女性朋友如此,这社会也是如此。总归一句话,
这是机率大小的问题,男生可以吸引很多异性或交到洋女,有高机率是他自己努力来的,
这社会因此先一律以予肯定,但若发现该男用了非法非道德手段,则会改变舆论并
谴责之。
其实有例子,可以支持这”努力肯定论”,上个月的邓文迪(女)离婚案,有人把邓文迪的
事蹟列出来讨论,大家对她用各种努力及聪明的手段来争取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很是推崇,
部分网友还封她为CCR霸主,八卦版(某些朋友指控仇女仇CCR最深的版)朋友对她正面
评价大於负面评价,请参考:
http://disp.cc/b/332-5Vkq。另一案例,李宗瑞,虽然网友
键盘上宗瑞哥宗瑞哥的叫,实质上是酸他居多,大多数人都对他感到不齿,没人盲目的
推崇他的性爱经验,有也大多是反串。PTT也有案例是大家推崇自己努力获得成就的人,
但後来被挖出其时靠父母及走後门,瞬间由红转黑,就是这道理。当然,也可反驳说才
几个个案算什麽,我尊重意见。
总结:
1.我认为我们都该扞卫宪法保障的自由权,谴责及摆脱父权思维,我们绝不应对女性朋友
的性行为或感情选择做任何批评、嘲笑、歧视。
2.这社会对於努力的人都持与肯定及鼓励的态度,只要是努力取得的成果,则理所当然
会被予以肯定。
感谢大家的阅读 欢迎讨论或批判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18.143
※ 编辑: orzzz 来自: 140.109.21.135 (07/11 23:12)
1F:推 vampirewei :精辟中肯推 1.175.28.204 07/11 23:28
2F:→ shizz :美国16岁以下发生关系根本是犯法... 98.223.71.239 07/12 01:54
3F:→ shizz :禁止太早发生关系不是只有为了保护女 98.223.71.239 07/12 01:57
4F:推 shizz :촠而是不论男女青少年的心智发展 98.223.71.239 07/12 01:58
感谢shizz朋友的意见。米国性行为同意年龄(age of consent)每州都不同,有些
州跟台湾一样是18(这里提到的是完全没限制的最低年龄),有些17,有些16,请
参考:
http://www.ageofconsent.us。另外,美国的确是西方国家的翘楚,也可说
她是代表,但是西方国家!=美国。
针对您的另一部分意见,如同内文连结我自己文章所说的,我相信当出推出相关法律
条款是为了大家好,不只为了保护女,可是此系列法律被台湾人滥用成一个实质上
保护女生较多且兼打压男女双方交友空间的法律。已很多人指出社会舆论及司法体系
在处理女男关系案件均稍微偏向女方。不少未成年但同年的性行为,"两小无猜"条款
免去了刑责,但这社会的"女性性爱吃亏论"让男方少不了民事赔偿,甚至有男方家长
都还没走到法律程序就自愿先付钱了事,这在6,7,8年级都不少见。我们可以看到
一些同年的未成年性行为案件,女方家长的主张都不外乎自己女儿"贞操"、"处女"被
剥夺了,我女儿"吃亏了",所以,钱拿来~ "女性性爱吃亏论"深植家长的思想。各位
朋友可以访问自己的亲戚长辈,事实上,台湾很多的家长跟本不认为他们的儿子在
未成年时期的性爱是有什麽伤害,反对也只因为怕自己儿子让别的女生"吃亏了",
他们倒楣要去赔钱。
其实我在写本文时曾考虑是否该牵扯到法律层面,因为就算我不提法律,台湾还是
有一大票家长限定自己儿女20岁前、大学结束前或一些奇怪的指标完成前,不得交
男友女友,更不得有性行为,禁止婚前性行为的也是不少(还请各版友,特别是
女版友现身说法),扣除宗教信仰,最常见的理由就是"女性性爱吃亏论"。如本文
所提到,实质上大大利用了"女性性爱吃亏论"打压了女性性自主的族群,就是我们的
长辈。在此容我多嘴,本版及女版有不少朋友想要摆脱这种思维,我很支持,但我
悲观的认为消除父权之路前途坎坷。
5F:推 archer :推~论点很有趣....Y 59.124.228.84 07/12 09:31
※ 编辑: orzzz 来自: 101.13.118.96 (07/12 13:42)
6F:推 LamLooIng :超专业 以後这篇可借我用来打脸吗 125.230.75.113 07/13 10:04
7F:推 pikaq :女性性爱吃亏论=<豪爽女人>一书的 112.105.146.98 07/13 13:20
8F:推 chuegou :这篇推好少 111.255.20.244 07/25 07:25
9F:推 hsf0318 :推本篇全文中肯论述 好文 218.35.138.57 08/21 11:28
10F:推 ponguy:用心好文 02/10 16:42
11F:推 seventine:推 02/10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