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kedApe (淡水、粮食、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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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 日明年修法 妻子不必从夫姓
时间Thu Oct 1 01:13:53 2009
※ [本文转录自 IA 看板]
作者: qilai (合众国的荣华也快完了) 看板: IA
标题: [新闻] 日明年修法 妻子不必从夫姓
时间: Wed Sep 30 20:32:19 2009
标题:日明年修法 妻子不必从夫姓
新闻来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401817+112009093000138,00.html (须有正确连结)
2009-09-30 中国时报 【黄菁菁/东京廿九日电】
日本政府可望於明年修改民法,将现行的「夫妇同姓」制度改为有选择性的「夫妇
别姓」制度,亦即妻子不必再舍弃本姓换成夫姓,这对於千百年来男尊女卑的日本,可谓
划时代的重大改革。
法务大臣千叶景子和少子化大臣福岛瑞穗表示,这是民主党、社民党在政见中对选
民的承诺,希望最快在明年一月的国会中提出相关民法修正案。
法务省曾於一九九六年提出有关夫妇别姓的民法修正案,但由於自民党前政权认为
夫妇别姓有损家庭的一体感而坚决反对,最後未能提交国会审议。
民主党与共产、社民党也曾於九八年向国会提案,也遭到执政的自民党强硬反对,
而数度成为废案。鸠山新政权决心推动相关修正,法案若是通过,将是日本民法六十年来
难得的大幅修改。
民主党过去提出的民法修正案主张,结婚时可选择夫妇同姓或别姓。针对选择别姓
的夫妇,其子女的姓氏问题,民主党主张可在小孩出生时决定,过去法务省提出的修正案
则主张,小孩应统一姓氏,这些细节内容还有待今後的调整。
日本一八九八年颁布的户籍法规定,每户须有固定姓氏,子承父姓,妻从夫姓。战
後一九四七年的民法则规定「夫妇同姓」,可根据婚前约定,或随夫姓,或随妻姓,不过
大多日本女子婚後仍随夫姓。日本女性结婚後并不是冠夫姓,而是换上夫姓,自己原本的
姓并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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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nisoda000:我已经在规划要如何设计大只熊从妻姓了...XD 10/01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