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baltblue (tranquilizer)
看板CCRomance
标题Re: 日本在留资格变更(4)
时间Fri Jul 17 22:03:50 2009
大家好久不见~
来到日本展开新生活已经一个多月了,
今天终於办好在留资格的变更也申请了多次再入国签证。
我申请在留资格的方法跟muki之前介绍的一样,
不过最後有出现一点小小的不同点,
也许是日本政府最近改的新方式,来跟大家报告一下。
原本缴交在留资格变更的资料时是不需要缴交信封的,
但是一个月前到入管去时、
事务员有要求我们买一个信封、收件人写上自己的姓名跟地址,
并贴好380yen的邮票交给他。
之前不管是看网路或是板上,
大家收到核可通知时都是收到明信片、再依期限拿明信片去入管盖章,
但是我昨天收到的通知,是先前交给事务员的那个信封寄来的挂号。
内容物也不是通知函,
而是装着「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除此之外并没有写办理更新的期限或是应缴金额之类的资料。
这实在让我一头雾水、查了资料也没有人收到过这种通知,
於是今天早上就直接带着护照去入管问啦!
结果就是直接在那边在写一张「在留资格变更申请」
(很简单、大概1分钟就写完,跟以往那些复杂资料不同。)
把护照、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外国人登录证、还有4000yen的印纸交给事务员,
就可以办理变更啦~
跟之前其他人写的状况不太一样,
不过也是顺利就办好啦~
不知道日本的在留资格变更是不是日後都会改用这种方式,
但至少挂号是比较安心。
如果日後日本帮的版友们办理手续後收到的也是这一种,
不要担心、就直接给他冲去入管办手续即可!
不过因为那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没有写最後应办理期限,(原本的明信片就会写)
应该还是在收到後尽早去办理比较安心~
对!真的要记得去办手续在护照上盖章
因为那封挂号里并没有写任何要你去入管办手续的字样
馒头还说:啊这不就证明书了还要办啥手续?!
但如果就此安心没有去办手续 护照上的签证期限过期後还是违法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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