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lLee (捐血救台湾!!!!)
看板CCK-GENERAL
标题[公告] 勇武竞修正条例
时间Fri Apr 18 18:40:22 2008
勇武竞【棋僮制】
最早是由楚汉施行(bluemary-jchch)
後因两国交好因此协议通用
早年只有与楚汉有此一国与国协定
国际公约中则未放入
因此各位可以看到勇武竞只有楚汉(最初)与将帅(新制)制式文牒
黑帝斯前辈建议
在此基础上
进行外交协定
询问其他两国现任执政者是否要纳入公约(法令帝联已有,可做参考)
然後再做修订(俘虏、幽灵、棋僮同一时间内理应不能并存)
如其他两国不愿意
修正版勇武竞规则(包含俘虏战在内)
一、战败者变成「棋僮」,星等不变,但不能主动参加俘虏战、勇武竞、生死战,十
日之後,方能设回原职。
二、棋僮有义务挡下对主人的勇武竞、生死战、俘虏战,胜了棋僮,才能再挑战主人。
如棋僮於勇武竞中得胜,棋僮归於主人;如於勇武竞中战败,则变为挑战者之棋
僮,天数重新计算;如於生死战中战败,则变成幽灵,天数重新计算。如於俘虏
战中战败,天数重新计算,依照原先棋僮之星等改为他国俘虏。俘虏战不得由
主人指派挑战,仅能被动应战,意即成为棋僮期间,原先主人被他人下俘虏战帖
,棋僮有义务代接,但主人不得指派棋僮行使俘虏战挑战他人。
三、如一人拥有两人以上之棋僮,则挑战者须先挑战最晚变棋僮者,并依序击败所有
棋僮,方能挑战主人。
即指棋僮为国人与国人间的关系
落败成为棋僮者
有为主人抵挡挑战的义务
但没有主动再参加俘虏战、勇武竞、生死战的权利
所以
除非是代替主人参战
否则不会有身分转换的问题
若是代替主人参战
身分也会改成另一个
因此在同一时间内
三者身分不能并存
有关涉外事务待与其它两国国政负责人协定後
再行公告
若是协议成功後则放入国际公约中
此三种特殊职位可被承认
但不得同一时间并存
特此说明
将帅版主
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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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92.90
※ 编辑: JackelLee 来自: 61.57.92.90 (04/18 18:45)
1F:→ JackelLee:补充:勇武帖最早先只用於国内 要适用国外通用待交涉後 04/19 01:28
2F:推 stupidfrog:good 04/19 01:49
3F:→ jchch:贵国生死帖和敝国的勇武竞是相对的国内文书 04/19 06:53
4F:→ jchch:由时间来分 应是生死战(生死帖为其文书)为先,勇武竞为後 04/19 06:54
5F:→ jchch:由於有一段时期(小鱼关站) 棋风不盛 为鼓励站友下棋 04/19 06:56
6F:→ jchch:我和黑帝斯 就协议将二国的此二种内战文书交流 04/19 06:57
7F:→ jchch:这就是现在楚汉和帝联通用此二内战文书的由来 04/19 06:59
8F:→ jchch:关於此二文书能否跨国使用(即楚汉和帝联棋友,互约生死战 04/19 07:10
9F:→ jchch:或勇武竞)由於原来的协议未明确言明 其跨国适用性 04/19 07:14
10F:→ jchch:尚需由二国目前主政者确认 04/19 07:14
11F:→ jchch:为提高其趣味性 本人对跨国使用二内战文书一事 是乐观其成 04/19 07:16
12F:推 popfish:之前没有跨国,一个原因是跨国棋僮会输了会变自己国的俘虏 04/19 09:27
13F:→ popfish:这个问题要处理,小鱼时代太多问题要处理就没讨论到跨国了 04/19 09:28
14F:推 sfHong:不同国之间不是已经有俘虏战了吗? 还需要勇武竞嘛? 04/19 11:57
15F:→ popfish:若要三国共同讨论且立案的话,最後应该放在CCK做决议 04/19 12:53
16F:→ popfish:我不对这议题提出看法,我只陈述历史 04/19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