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mary (花花草草由人恋)
看板CCK-CHUHEN
标题Re: 入国申请(代PO)
时间Tue Mar 27 11:00:59 2001
※ 引述《brunhilde (诗人玉风)》之铭言:
: 这是我联考前最後一次发言了
: (再来就要真正的冲刺了~请各位文官们当小弟消失了吧^^)
: 我就是怕有这种事~不过~看了下面的方案~我想要改一下^^
: 这样大家都可以任命亲信^^
: 我想~用类似太阁立志传2的方式
: 它是用自己的俸禄来给亲信~
: 也就是说~我们改一下~
: 任命的亲信人数不拘~
: 不过所有亲信综合的星数不得和任命者相同或超过任命者~
这个建议很好 很有创意
一过我觉得最好还是 要限制一下亲信的数量和星等
至於亲信的数量 个人觉得 以星等高低分配数额是最好不过的
(如我上篇文章所言)
至於亲信的星等数 也要有所限制
除了太学士所提的 所有亲信总星不得超过或等同任命者之星等限制外
我觉得也应限制亲信本身的星等 如不能超过任命者之几分之几
要不然 二十星个的人 他就可以任命一个一九星的亲信了
亲信星等那麽高 不是会失去公平原则
而除了要限制亲信的上限外 下限是否也应该有规定
否则当亲信 就没意义了
以上是我综合玉风兄 提出的意见 大家参考参考
: (不过....这样的话,会有一个困难的地方...那就是...阶级图...)
: 亲信的星数....还是用目前阶级的星数吧
: (我没时间深入思考啦><可恨的联考...)
: 配偶不在此限~
: 我是觉得~不一定要和他国完全相同,改一点制度也代表不同的国家风气^^
: 不会不会~如果没这事件~也就没人来想这些新制度了~
: 呵呵呵@@一想到我想的制度(天...还没实行就在想...)
: 我就想去和皇上套关系~直接辞职去当他的唯一亲信~:p
--
◢ ┼─ ◢◤ ◣ ▁▁▁▁▁▁▁▁▁▁ ◣
▍ │ █◤◤◥ 天 ▕ 楚.汉.皇.朝 ▕ ◢ ◢◣ ▋
▌ ◤: : d 佑 ▕ 参政亲王~bluemary▕ ⊕ ⊕ ▌
▌ ◣- ◤◤ 楚 ▔▔▔▔▔▔▔▔▔▔ ∩
▌
▍ ◢◤ ▃ ◥ │ 汉 欢迎加入楚汉皇朝 大富翁小商行▋
◥ ◤╲ ▅ ╱ ─┼ 欢迎来140.112.214.200参观 南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