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fish (忙录少上、请见谅。)
看板CCK-CHUHEN
标题[公告] 新版象棋三国相关规定
时间Fri Mar 9 08:44:19 2007
※ [本文转录自某隐形看板]
作者: sa073103 (新平阿宅天下最宅) 看板: (某隐形看板)
标题: [公告] 新版象棋三国相关规定
时间: Fri Mar 9 03:54:22 2007
俘 虏 即 时 逃 狱 费 用
阶级 统一赎金 统一奖金 俘虏当天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自杀 归顺 离国 点数
等级五 1500元 1000元 1600元 1400元 1200元 1000元 4500 3000 10000 10
等级四 1200元 800元 1400元 1200元 1000元 800元 3600 2400 10000 8
等级三 900元 600元 1200元 1000元 800元 600元 2700 1800 10000 6
等级二 600元 400元 1000元 800元 600元 400元 1800 1200 10000 4
等级一 400元 200元 800元 600元 400元 200元 1200 800 10000 2
本表适用於PTT站CCK象棋各所属王国 制表人:逍遥王朝 sa073103
税率程式:
http://www.cs.ccu.edu.tw/~tch93/tax.php
象棋王国各项规定
共七大条11款 本办法依公告後正式实施。
第一条 统一俘虏赎金
(等级一)星星数 1~ 5 ,赎金 400元
(等级二)星星数 6~10 ,赎金 600元
(等级三)星星数 11~15 ,赎金 900元
(等级四)星星数 16~20 ,赎金1200元
(等级五)星星数 21~25 ,赎金1500元
第二条 统一俘虏奖金
(等级一)星星数 1~ 5 ,奖金 200元
(等级二)星星数 6~10 ,奖金 400元
(等级三)星星数 11~15 ,奖金 600元
(等级四)星星数 16~20 ,奖金 800元
(等级五)星星数 21~25 ,奖金1000元
第三条 即时逃狱费用
被俘虏未满四天,不限等级每天皆可逃狱乙次,不管成功与否,
必须先缴交即时逃狱费用给该国国库,
a.此费用逃狱者必须先支付给该国国库,费用为税後金额(请自行计算)。
若费用不足者,将不得放人,直到费用补足为止。
b.逃狱失败,登记逃狱乙次。
c.被俘虏者累积逃狱失败三次,可以选择自杀或归顺。
即时逃狱费用
俘虏当天 提前四天逃,即时费用为 (等级+3)*200
俘虏第一天 提前三天逃,即时费用为 (等级+2)*200
俘虏第二天 提前二天逃,即时费用为 (等级+1)*200
俘虏第三天 提前一天逃,即时费用为 (等级) *200
俘虏第四天 不用即时逃狱费用
第四条 统一自杀归顺费用
被俘虏者逃狱失败三次,可以选择自杀或归顺。
自杀者,个人或 原所属国家 需支付给予该国国库
俘虏原等级三倍赎金
归顺者,个人或 原所属国家 需支付给予该国国库
俘虏原等级二倍赎金
并且於
2周 内不得加入任何国家。
此外,一个人只能归顺一次,使用之後就不可以再换国家罗!由公告日起实施。
第五条 统一离国费用
缴给与原属国家国库税後10,000元Ptt币
第六条 宣导事项
象棋王国个人对战挑战施行办法
第一款 俘虏战之双方,即挑战方与被挑战方,必须为已加入象
棋王国之双方,任一方为无国籍者,则该俘虏战无效。
第二款 俘虏战之双方,必须分属於相异之两国,始得为之。其
他形式之个人对战,不在此限。
第三款 俘虏战之双方,不得为他国俘虏身分,任一方为他国俘
虏时,则该俘虏战以无效论。
第四款 俘虏战之实施,应由挑战方於被挑战方所属国家之版面
,以己方
所属国之制式挑战书提出挑战,被挑战方於该
挑战书推文回应表示愿意接战後为之。
第五款 如遇特殊情况,被挑战方得拒绝挑战。
拒绝挑战之详细规则,於附则中另行订定之。
第六款 俘虏战之赛制及规则,应由挑战方事先注明於制式挑战
书中,被挑战方若有异议,应於战前向挑战方提出,双
方得另行约定後,由被挑战方注明於接战同意书中。
挑战方不愿更改规则时,被挑战方得拒绝挑战。
一经确定规则,则俘虏战中途,双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款 俘虏战之双方,於该次俘虏战未结束前,不得与第三人
进行俘虏战,否则以无效论。
第八款 俘虏战之中途,如遇系统错误影响棋局之进行及结果时
,得取消该盘重下,双方有特殊约定时,应由挑战方注
明於制式挑战书中,或由被挑战方注明於接战书中。
第九款 俘虏战之败方,为胜方所属国之俘虏,相关规定以象棋
王国俘虏管理办法订定之。
第十款 俘虏战之胜方,应保留该次俘虏战之棋谱,并转录至己
方所属国之版面证明,否则该次俘虏战视为无效。
遇特殊情况无法转录棋谱时,得由败方代转,或由胜方
於版面上提出说明,使败方回应证明之。
第11款 欲逃狱请先在看板上Post文说明欲逃狱,缴费後刑部典
狱长如有意愿接战请刑部典狱长推文说明,表示已接下
此逃狱战,避免其他典狱长不知情,典狱长不论是否为
俘虏身份,都可接逃狱战。
第七条 附注
请各国加强宣导国民下俘虏战之前,请先确定双方是否
为俘虏身分,如有一方为俘虏身份,此俘虏战无论结果
胜败,一律视为友谊赛。
本要点得经各国决议後修改之并於各国公告後实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98.6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128.20
※ sa073103:转录至看板 CCK-FREE 03/09 17:39
1F:→ GoodbyePeter:还是说是我自己庸人自扰 拿旧版规定烦自己? 06/07 14:33
2F:→ GoodbyePeter:推错~ 我笨了! 06/07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