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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板板规,请在发表文章之前阅读。也请各位板众一起维护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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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讨论范围、文章分类、内容格式
◎ 讨论范围 ◎
(一)
魅力改造:包含外表、内涵、自信、人际关系、气质谈吐等相关议题。
(二)
自我提升:包含追求幸福、魅力改造的经验分享和成长历程。
(三)
追求幸福:包含追求、交往、分手所遇到的疑难杂症。
与本板张贴之内容需与符合板旨讨论范围,
若判断为不符合板旨,板主群将直接删文处理。
板务相关申诉有所属之区块,
若案子已升级为组务或更高层,则相关之讨论皆非看板主旨。
此限制不包含申诉结果或行其它程序需要之转录。
◎ 文章分类与内容格式 ◎
标题分类请用以下8项:
[请益]、
[分享]、
[议题]、
[系列]、
[回报]、
[故事]、
[情报]、
[转录]。
(一)
[请益]
-->请依照预设格式说明:
问题类型、自己及对方个性、问题背景、目前状况、你的疑问。
(若是问自我提升方面的问题,对方个性这点省略即可)
这个分类针对个案式的问题。
如:[请益] 我要如何追求这位心仪的女生?
(二)
[分享]
-->请依照预设格式说明:
分享原由及分享内容。但分享内容需与板旨有关。
此分类针对较短、可1-2篇内分享完的文章。
如:[分享] 一些贴心的小动作
(三)
[议题]
-->请依照预设格式说明:
发起议题原因、问题内容、你自己本身对此议题的看法。
此分类针对的是概念性的讨论。
如:[议题] 漂亮与可爱的不同及个别优势
(四)
[系列]
-->无预设格式。
此分类针对的是偏教学类且篇数多的文章。
如:[系列] 安慰别人应先具备的心理及安慰技巧(一)
.
.
.
. .
[系列] 安慰别人应先具备的心理及安慰技巧(五)
(五)
[回报]
-->标题请用原本请益文的标题,内容则请说明後续发展或最终结果。
此分类主要是希望贴文询问的版友,
在得到建议後,可以上来跟大家稍微回来讲一下後续发展。
不强迫,但是有回应也可以提升其他人的回文意愿喔。
如:[回报] 我要如何追求这位心仪的女生?
(六)
[故事]
-->无预设格式。
此分类主要是让板友们写下「自己的」成长故事,无论是悲伤或快乐。
但请一并写下「你在故事中获得的成长」。
如:[故事] 胖优的心碎成长故事
(七)
[情报]
-->无预设格式。
此分类主要是一些与板旨有关的好康情报,例如两性专家的免费讲座等。
但「限免费」。
如:[情报] 孙中兴老师12/11号在台大有免费讲座
(八)
[转录]
-->无预设格式。
此分类主要是一些与板旨有关的转录文章。
请要转录的板友自行注意法律问题,不要违反着作权。
1.转录文章请推文或回同标题文说明转录理由。
2.发问请益文禁止直接从他板转录,请依照发文格式。
※ 一般时期发文请依照标题格式,而文章内容请使用预设格式。
※ 有些分类并非那麽绝对,请自行选择最适分类
(九)
[公告]
仅供板主公告事项,其它板友不可使用。
二、 文章内容与推文限制
板上张贴文章与推文需符合此大项限制,
若违反此项文章内容限制,初犯或情节轻微者板主予公告文中记以警告。
经警告後再犯者依情节轻重,由板主裁定处以
7~30天不等水桶。
警告记点表将统一放置於「违规与争议文章」中。
(一) 贴文字数限制
文章字数请达70字以上。
字数计算不包括:
预设格式、标点符号、连结、作画、无意义重覆之字句、无意义补字充数。
(二) 学术问卷文
於本看板张贴之学术问卷,内容范畴必须与CATCH板主旨内容相关,
且必须经板主同意。
若有未经板主同意之问卷发布於板面上,板主将直接删文并水桶。
张贴标题分类请用
[问卷],
并注明
姓名.指导教授.研究或论文名称,及已经与板主申请过。
(三) 急难救急文
张贴标题限用
[救急]。内容限制本板所发布关乎性命安全之急难救助文章。
板主可於发布或转录後,视於其内容判定是否予以保留。
若经板主判定不同意保留,或发表之後经过一定时日,板主得以直接删文。
(四) 约会地点文
约会(追求/情侣/游玩)地点或行程等介绍文章,规定如下:
1.请以
[分享]标题分类,并
使用预设格式说明分享原因。
2.此类文章每位板友一周内限制张贴一篇,
且需注明此分享文与CATCH板的关系,贴文介绍这个地点或行程的理由。
(若分享理由仅有:我觉得与CATCH有关,过於抽象,是不行当作理由的。
板方会标记文章,请你在时限内充实分享原因部分。)
分身帐号视为同一人。
3.PTT内已有food板,因此不可单纯只介绍餐厅为分享文。
餐厅可在套装行程中一并介绍,但不可以餐厅为主,甚至只分享餐厅。
如果有什麽特别的,你觉得一定要介绍的餐厅跟CATCH关系超大!!!例如:
「我所有的亲朋好友,只要是在这家餐厅告白都成功!!!实在想跟大家分享啊~~~~」
那请先寄通告信给板主审核,板主群确定适合後,再请你张贴分享文章到板上。
(五) 文章内容与标题需符合
若经板主规劝未改善则属违规,另原文将收入违规区後并删除。
(六) 闲谈推文
完全无关原讨论话题之闲谈推文限制为三行之内,超过三行即属违规。
闲谈推文计算方式以单篇文章之个人总推文行数为准,无论是否为连续推文。
(七) 同一板友无明确意义之连续推/箭头:
符号、空白、字词等,在一篇文章中,皆不可於推文中出现第二次。
1.无详述意见想法或针对问题讨论,仅靠单字带过。
例如:喔、嗯、哈、阅..等。
此类文字一律视为相同文字。
例如:第一次只推”嗯”,第二次只推”喔”-->视为两次相同,违规。
2.只有符号,包括:数字、标点符号、表情符号、颜文字、空白文、删节号亦同。
此类符号一篇文章中每人只能推一次。
例如:第一次只推”:)”,第二次只推”^_^”。 -->视为两次相同,违规。
三、 禁止的文章与推文
再细分为一般禁止类别及加强禁止类别。
一般禁止类别:初犯或情节轻微者板主予公告文中记以警告。
经警告後再犯者依情节轻重,由板主裁定处以7~30天不等水桶。
加强禁止类别:初犯水桶30天,再犯则永久水桶。
此大项未特别注明者,一律包括发文、回文、推文等所有板面文字。
除A(一)之外,本大项违规皆具文章自删後追究之责,
不论违规者事後删除文章或是修改文章,皆无法规避板规追究处理。
A、一般禁止类别
(一) 禁止:简体字,注音文,火星文
数量极少的非故意错字不在此限。
原情境表达者例外(例:还原对话记录),
或无对应文字可用拼音方式表达(例:ㄍㄧㄥ)。
(二) 禁止:人身攻击、口气恶劣、谩骂、引战、胁迫
1.此项并包含对个人或特定群体(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亦同),
例如:「某楼」、「某人」)的人格、性别、性倾向、种族、地位、
阶级或处境...等,之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
2.个人部分为仅接受当事人检举,板主并不会主动惩处。
3.群嘲部份,俗称地图炮,单篇文章或推文为两人检举即受理,
检举人请简述理由以便板主群参酌。情节重大者板主得以介入处理。
提醒板友若发现板主未介入,不一定代表情节轻微或板主故意不处理,
可能是漏掉、没有注意到,欢迎通告信提出检举,帮助CATCH板更好。
两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或推文发出後的48小时内累积满2人。
4.若是觉得板友针对自己挑衅、人身攻击等,请自行以通告信向板主群检举。
提醒板友勿放弃自行检举、维护自身权利的管道。
5.若有疑似争吵、引战等争议情形,板主可视情况先进行锁文,避免争执扩大。
6.此项违规具文章事後自删追究之责,不论违规者事後删除文章或是修改文章,
皆无法规避板规行追究处理。
(三) 禁止未经过推文者同意即修改推文或删除推文。
1.控制码、颜色亦属於推文内容,不可未经当事人同意修改或删除。
2.另外删除推文状况仅有下列两种:
推文者同意。
推文内容本身违反板规,文章作者询问板主群後,
若版主群认为该推文不妥,则文章拥有者可删除此部分推文。
3.此条仅接受当事人检举,板主并不会主动惩处。
(四) 禁止对他人文章评断性发言
1.评论性发言定义为全文只论是非、对错、好坏,而未针对该状况给予建议。
2.禁止针对原文中既成之部分或全部事实,追溯其过往,以质疑、假设、预设、
推测、争论、谩骂、指责等形式(态度语气平和也算),进行评论性发言。
甚者展开不存在於原文中的问题、情境、状况、争执等。
例如:只推”你就是这样不讨喜才交不到女友”
->只批评,没有说明为什麽不讨喜?要如何讨喜?
3.针对满足前两项条件的文章进行类似回应者。
4.此条仅接受当事人检举,板主并不会主动惩处。
(五) 禁止洗板
1.洗板定义:连续发/推文标题或内容中相似度高的文章。
2.[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a.一日内连续两篇或以上,标题或内容论点高度相似,可合并成一文发布者。
b.连续推类似语句。
c.刻意文章删除後重新张贴类似文章,手动置底以吸引板友目光。
3.附有影片连结之文章,同一作者於七天内以一篇为限。
且需说明影片内容(300字以上,不含标点符号与数字,英文一个单字视为一字)
例:3/1发布一篇含有影片连结文章,需3/8或之後才能再发布含影片连结文章
(六) 禁止对人不对事之评判文字或私人恩怨相关爆料。
1.例如:这ID不意外、记得某人当初......(下略N字爆料)。
2.此部分接受当事人或其他板友检举。
3.情节重大者板主可介入处理或先行锁文。
(七) 禁止板友藉由举办板聚而获取金钱
1.板友举办与CATCH板旨相关之活动、板聚并於板上发文宣传时,
其内容应包含以下资讯:
(1)活动主题、摘要介绍、进行方式
(2)基本资讯(时间、场地、人数等)
(3)预计费用(场地或餐点费用)
2.活动场地需为合法营业登记场所(对外营运中之餐厅、咖啡店、出租空间等),
或合法非营利机构组织(政府机关、学校、基金会等),
且该场地之收费标准为公开透明(如公告於官网或有其他联络管道可查询)。
3.若是主办人经手收取必要开销,需附上款项开销收据或发票,
并於活动举办後七日内,公开补充收据或发票图片档,
以修文方式於原本张贴之板聚纠团文中。
若因故无法於时限内公开证明,请於活动举办後七日内,
寄通告信於板主群申请延期,并获得延期核可。
4.若款项有零头剩余,不可超过主办板友们的个人场地费或低销
(两者择一计算,最多限制可扣抵主办人数为5人),
如无特别情况,超过金额一律转帐退回参加者(可扣除银行收取转帐手续费)。
<例如>
50人之板聚,每人收取活动费250元,共获得250*50=12500元
其中场地费每人150元,共花费150*50=7500元-->请记得向店家索取收据
食物点心共花费2000元。-->请记得保留发票或收据
剩余金额为3000元。
主办活动人数为8人,最多退款金额可扣掉其中5人场地费150*5=750元
退款给每位板友金额为:(3000-750)/50=45元
主办板友退款帐号为邮局帐号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帐号亦为邮局帐号,则需退款45元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帐号为银行帐号,则需退款45-15ATM转帐手续费=30元
5.板主群仅审核活动宣传文章是否合於板规,
以及结束後有无公开收据、说明必要开销使用项目,并不对活动内容背书。
请板友自行选择并留意安全,如对活动有疑虑请先向主办人询问。
(八)禁止恋爱教学类型广告
1.文章中所附连结的网站(包括签名档),点进去的第一个主页面文章内,
不能有任何"恋爱教学类型"收费活动、教学与商品销售资讯。
2.免费空间(如blog)提供方的广告不在此限。
3.<范例>
文章签名档留作者blog,blog中有很多恋爱教学类文章及相关电子书贩售。
a.直接留贩售电子书网页连结->X,违反板规
b.留blog主页连结,主页中可看到贩售电子书网页连结->X,违反板规
c.留某篇恋爱教学类文章连结,此页面中无任何贩售电子书连结->O,合於板规
4.若虽未提供网站连结,但直接张贴文章宣传有提供相关服务或商品贩售,
亦为违规广告。
5. 为避免销售商品/课程,禁止於文章(含签名档、推嘘文)提供联系资讯。
包含:Line/Line@/IG/FB/email/电子报申请/Youtube个人频道/其他可联络资讯
详细说明请看公告
#1RdnJsFA (CATCH)。
B、加强禁止类别
(一) 禁止意图散布他人个人隐私资讯
在推文、文章或连结中,未经本人允许,
以任何隐喻或明说散布、要求、提及、诱骗他人可指示现实人身之
"特定个人私密资讯"。
1.以下私密资讯项目,列为极为严重侵权等级。
严禁以任何方式之意图散布或诱骗行为:电话、手机、住址、帐号、密码。
以上部分任何人得以检举其违规行为。
板主可以直接将文章紧急删除以保护当事人个资。
*注:此帐号、密码系指涉及个人真实生活之重要资讯,如银行、网路金融、
学校、住家、工作场所等,PTT帐号密码亦属之。
2.以下[包含但不限定]之私密资讯项目,列为普通等级:
真实姓名;照片;相簿;Facebook私人页面连结;PTT站内私人信件及水球等。
以上部分为告诉乃论,若是板友觉得自己的个人隐私资讯,
遭他人未经允许侵权公开,请当事者连络告知板主,则板主得以处理之。
3.此项违规具文章事後自删追究之责,不论违规者事後删除文章或是修改文章,
皆无法规避板规行追究处理。
(二) 禁止着作权侵权行为
1.任何文章,均不得企图盗录剽窃他人之文章创作心血。
板主不会判定文章内容是否构成抄袭,
但会判定撰文有无原作授权或原文连结,或是意图窜改原作作者之名。
若有重制之行为应先徵得着作财产权人之授权及注明原作者,
若有引用之需要则必须注明原作者或原文连结,
若翻译外文文章必须注明原文连结。
2.此板规为告诉乃论,若是板友觉得自己的创作心血遭他人未经允许侵权盗用,
请当事者连络告知板主,则板主得以将文章删除并处理之。
此板规若经着作财产权人告诉检举,且有循法律途径解决之意,
涉嫌侵权之文章将会被锁定处理,以供当事者相关法律程序之佐证。
(三) 禁止闹板
1.具恶意意图,使板面秩序混乱,罪行重大者。
2.[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使用分身与免洗ID洗板;
屡犯板规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无悔意者。
连续多次自行删除具违规嫌疑或阅读观感问题之文章,以意图规避板规处理;
连续多次发言意图藉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经板主群认定为恶意闹板後,文章也将由板主群直接删除。
(四) 禁止广告文、恶意违规连结其他恶意行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为:
1.刻意张贴商业活动或课程之连结并进行宣传。
2.含有18禁/恐怖/病毒/木马/钓鱼网站连结等恶意连结之发言或签名档;
3.与本板完全无关之广告或宣传等行为。
4.若无法判定板友是否为刻意宣传或与本板关系,
首次板主将以删文但不水桶之方式处理。
四、其他
(一) 相同ip
同一ip位址历史之发文发言者,皆视为同一使用者,若其皆违规则一并予以计算,
视违规情节予以直接水桶或累计处分处理,以避免多重帐号刻意规避板规。
若使用者於水桶期间以分身发文/推文者,经证实後分身连坐水桶,
板主群可依情节轻重,加长其处罚期限。
(二) 手机发文相关
以手机发文,视同正常发文。若手机发文有违规之处,也视同正常违规处理。
(三) 公告相关文章
[公告]属性之文章,限板主张贴及回应,非板主不得回覆该公告。
(四) 匿名帐号代为发文相关
1.CATCH板之专用匿名id为:CATCH5,提供板友「匿名发文」用。
2.匿名方式:请有需要的板友把问题或文章,依照「原本发文预设格式」写完後,
寄至此CATCH5信箱,板主就会用匿名id在板上代为张贴文章。
3.匿名文章仍需遵循板规、站规。
4.虽为匿名帐号,仍需板友文责自负,请勿尝试张贴任何非法文章。
若因板主法律知识不够丰富没查觉所代贴文章非法之处,
请热心板友发现後告知板主群处理。
5.若遇匿名板友有特殊要求(例如想哪贴代为匿名贴出),板主张贴时会尽量满足,
但不保证一定可达成。
6.目前匿名帐号是由唯一的女板主ACCR负责处理,因此女板友们如果有比较私密的问题
不用担心,基本上若「文章本身没有是否会违反板规争议」、或者危及生命安危,
为了大家的隐私权,我并不会跟其他板主们讲你的帐号。
(五) 通告信
目前有多位板主,
因此现在起有什麽关於板务上的问题请寄「通告信」(群组信件)给我们,
板主将会在三天内回信是否有收到信件,
如果没有回信可能是漏信或是板主发生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请麻烦再寄一次。
如非寄给所有板主的通告信,恕不予回应。
大致说明寄群组信件的方法如下:
(M)ail 【 私人信件区 】
-->(M)ail List 群组寄信
-->(A)增加
-->请输入要增加的代号:ACCR
-->(A)增加
-->请输入要增加的代号:alex800826
-->(A)增加
-->请输入要增加的代号:ManaBear
如果还是不清楚,请去新手板询问或者是请教你的小天使。
五、罚则
(一) 板规修订相关
板主群可视需要,增减修订板规,或额外公告附注条例或判例,其效力等同板规。
(二) 板主裁罚权相关
1.本板板规乃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新增之板规项目不溯及既往。
2.本板板主群有其裁罚权之於本板板面违规部分范围为:
文章内文,及其使用之标题、签名档、使用者昵称、
追加於推文後之修改或补述之推文,皆视为文章的内文部分。
推文、箭头等等,他人附加於文章底下,非作者本人之发言视为推文部分。
以上皆为板面违规部分,若引起板面争议之事实,本板板主群即有权处理。
3.板友间私信、水球等私人通信范围并非板面违规部分,故板主群无权对其管辖,
请至Violation板进行相关使用者违规检举。
4.判决公告後,如有疑虑或不服,请於公告发出後三日内,
以通告信方式向板主群反应。板主群接获反应後,将於3~7日内重新决议。
如撤销或更改原判决,将另行公告之。如维持原判决,将以站内信回覆。
如板友仍然不认同,亦可依规定向组务提出申诉。
5.具永久水桶纪录或曾判定具违规纪录者,
含其他经查实证之分身帐号,板务方有权不受理该者检举他人於本板违规之权限。
(三) 屡犯相关与板主调整处罚原则
板主群可视违规者之犯行意图及实际情节严重程度,
给予从警告到水桶时间等,与其比例原则相符之惩处之判定。
连续触犯板规者,或短时间内严重违规,板主群可视情况加长水桶时间。
(四) 水桶与惩处相关
水桶设定时间到期,将会自动解除。
(五) 劝导
某些争议或踩线文章板主群可能先以公开劝导方式提醒板友避免违反板规,
劝导仅为提醒之用并非惩处。
(六) 包含但不限定
惩处性板规皆具[包含但不限定]之属性,均依板主群透过视察或检举後,
主观判定是否具违反板规主要违规定义之事实,并给予相应处罚。
板主群拥有本板板规最终判定解释权,以及争议文章、违规文章之锁定权,
以避免任何意图规避板规漏洞之行为,具扰乱看板秩序之事实者。
(七) 追溯期
板规违规检举追溯期为半年。
若有未经板主群视察或检举,以至板面上有尚未被处分之违规行为,
板主群得以在追溯期内适用当时之板规予以相对处分,
没有发现违规并不表示默许其违规行为。
经过板主群的反覆讨论,我们修改整理出了新板规。
包括由於板友间的板聚频繁,发现了一些问题,为了避免争议,
板友们好心办板聚,反而弄得不愉快,因此也增加了新的规定。
请大家贴文前记得要看新板规唷。:)
新板规宣导期至2014/9/30。
宣导期中若有板友违反板规,首次违规一律仅删文劝导提醒,
第二次起违反同项板规,每次皆水桶一周处理。
注:1.依据
#1K2jAOLS投票结果,新增恋爱教学类型广告限制(2014/9)
2.修正举办活动、板据相关规定(2015/5)
1F:推 rolibonita: 头顶推~ 08/18 15:52
2F:推 ea00382: 推小优 希望能遏止不良风气 08/23 00:14
3F:推 candycamel: 想建议版主把文章分类改成个人/认识/追男/追女/相处/ 11/11 00:23
4F:→ candycamel: 分手 这样比较好搜寻啊 11/11 00:23
5F:→ a26237221: 修文是怎样? 11/27 07:03
6F:→ a26237221: 这样怎麽即时看到阿 毛一堆诶 11/27 07:03
7F:→ w96284cat: 囧 12/22 12:51
8F:→ down946: 看来好了 噢噢用喔安安安安虽然因为参与附近 噢噢 08/17 10:21
10F:推 skycerulean: 肉ㄖㄥㄟㄞㄒㄒ 05/10 15:13
11F:推 puamystery: 好ㄆ 09/24 17:52
2018/9月新增:三-> A ->(八)->5.
2020/4月新增:三->A->(五)->3
※ 编辑: ACCR (36.229.243.83 台湾), 04/03/2020 22:24:38
※ 编辑: ACCR (36.229.243.83 台湾), 04/03/2020 22:25:16
12F:嘘 kavinboy: 昂昂u所似喔产业友喔小鸭爱哭诶诶 屍肉ㄖ完全失望 06/15 18:21
13F:推 rexrexrex88: w is喔 09/02 08:51
14F:嘘 chun0303: 卜 vq. (^) zk, 10/24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