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waka (咖洼咖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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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临检的应对方法
时间Tue Sep 1 15:39:12 2009
以我男朋友的经验真的是如此
但还是要看这警察本身的个性
我男朋友的爸爸是检查官
曾经有次临检他跟警察大小声
马上就被拿出一本红单连开三张
还被录因录影
到最後不得不打给老爸
请老爸出面才解决
我认为这社会就是这样
要大小声前也得看看自己的份量
如果那次不是有他老爸
我相信他会很惨
※ 引述《nanpower (南炮)》之铭言:
: 针对第10点的说法,其实有点出入....
: 关於这一点我已经请法官解释过了...
: 在现行"交通法规"中,你无法向员警提出异议,
: 因为交通法的裁罚,异议是属於监理单位的权责,所以员警依标准程序举发,是没错的。
: 除非在取缔举发的过程有违反警察职权行使法,
: 才能针对员警的举发是错误的行为提出异议。
: 所以目前热门的18条,真是很烂的法规,员警只要拍拍照,开单举发。
: 验车根本就是车主的事,压根都跟员警没关系。
: 就算出庭交通法庭,员警只要出示证据,多半你都会败诉,
: 但是员警若是无举证,我建议一定要上诉到底。
: 但通常在违规的现场,主动一点,录个音或是拍照录影举证员警的举发行为有无违误,
: 员警通常也是很好讲话,但切忌恶言相向。
: : 10. 如果协调至最後,警察仍然执意要开单取缔,那麽只好使出最後的杀手鐧,态度平和
: : 的告诉取缔员警,本人不接受上述的开单理由,并再次向员警确认,是否真的要开单告发
: : ,如果员警的态度仍然很坚决,请告知警员依据「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
: : 定,本人要求提出异议,并请员警拿出异议书填写。(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
: : ,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文,每位警员出勤时,身上一定必须带有异议书,只要填写异议书
: : 之後,上级单位必须要做出相关处置,甚至可以要求由法院来做判决,所以警察对於填写
: : 异议书,都会保持较保留的态度。)
: :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
: : 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警察依本法行使职权之方法、应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 : ,得於警察行使职权时,当场陈述理由,表示异议。
: : 前项异议,警察认为有理由者,应立即停止或更正执行行为;认为无理由者,得继续执行
: : ,经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时,应将异议之理由制作纪录交付之。
: : 义务人或利害关系人因警察行使职权有违法或不当情事,致损害其权益者,得依法提起诉
: : 愿及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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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ugenPower:嗯 有靠山 走後门才是王道 (误 09/02 09:00
2F:推 redmiracle:当检察官真好 09/02 11:40
3F:→ kk5566:恩 有关系没关系 没关系有关系 ^^ 09/02 13:33
4F:→ bin0819:敢呛就不要最後靠老爸 09/02 13:41
5F:→ bin0819:被开的不合理你就申诉呀 都有录影在 09/02 13:42
6F:→ bin0819:再来 老爸来又怎样 又是关说喔... 09/02 13:42
7F:→ bin0819:台湾检察官 很多真不怎麽样 09/02 13:42
8F:→ chantilas:喔,关说真好 09/03 01:40
9F:推 coolhack:叫你男朋友玩车玩的有品一点 09/03 14:51
10F:→ coolhack:不要呛一呛又要找老爸出来挡 09/03 14:52
11F:→ Rannyhung:呛警察跟玩车好像不相关... 不过跟有没有品到是很有关 09/04 01:28
12F:嘘 ma1ma:检察官真好 09/05 20:44
13F:嘘 aruin000:最不削这种靠关系的人 09/06 12:17
14F:嘘 cita7005:2 09/08 23:58
15F:→ DYE:说不定打给老爸解决 是老爸付罚款解决 科科科 09/10 13:54
16F:嘘 leococo:真有品 09/11 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