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vwher (寂心孤月)
看板CAR-TUNING
标题[转录]Re: [脑残] 草屯改装车超速车祸,七人死亡
时间Fri Jul 28 10:00:01 2006
※ [本文转录自 Hate 看板]
作者: buytheway (我是跟乡民进来看热闹 XD) 看板: Hate
标题: Re: [脑残] 草屯改装车超速车祸,七人死亡
时间: Fri Jul 28 09:57:41 2006
※ 引述《Kimdaichi (金田一)》之铭言:
: 干 爽
: 喝酒改车又飙车 这种人死光了最好
: 自以为头文字d 过弯比直线快 山路比平地快
: 哈 原来是死最快
: 最後还是希望
: 全天下改装车的人都死一死好 世界会平静点
台湾的改装车业界一向都是游走在法律边缘
因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十八条 汽车车身、引擎、底盘、电系等重要设备变更或调换......(中略)
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罚锾,并责令其检验。
买卖改装零件是合法的
但是却缺少了一套像日本一样的改装法规
所以只要装到车身上就变得不合法,应该是说无法可从
改装零件并非都是所谓的拼装货,次级品
改装零件有很高级的,可以提昇车子的性能以及安全
例如车子的轮胎,煞车卡钳,碟盘,避震器,以及增加车体刚性,及轻量化
甚至於更安全的4点式安全带,六点式安全带
但这一切在台湾都不合法
至於一向令人讨厌的排气管,虽然可以提昇性能
但是不像日本有法规清楚规定多大的排气音量之内是合格的
所以会有良莠不齐的现象
在监理所验车,只要是黄牛代验,怎麽验都会过
自己开车进去验,只要车上有一个东西不是原厂的,就一定不会过
试问我因为避震器漏油
而更换一组新的
市面上有好多选择
但是却只有一组在监理所会过(原厂的)
这难道不是政府图利特定厂商吗?
干你娘
真是他妈的大有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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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34.34
1F:推 FantasyNova:这篇很理性 推一个 07/2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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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43.90
2F:推 kaifrog:我被开过4点式安全带...单名是"未系安全带"...他说...没有 07/28 11:15
3F:→ kaifrog:黑黑那一条...就算没系安全带... 07/28 11:16
4F:推 luvwher:蛙大的经验 XDDDDDDDDDDDDDD 07/28 14:35
5F:→ zztopman:我跟一楼一样惨,而且就发生在家门口巷子被管区赚业绩 07/28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