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tabelle (梦读回纹针)
看板CAFENCAKE
标题【回纹针不负责任食记】Mayu Cafe
时间Wed Apr 6 19:26:41 2005
图文:
http://www.wretch.cc/blog/christabelle&article_id=1876928
去Mayu(Moca)吃蛋糕也不是第一次,只是因为上回去的时候听说三月份会有新的糕点
所以今天下午又再度造访。这回点当然是新品。
menu上新品蛮多种的,多偏向慕斯类,应该是因应春夏的清爽口感吧?旧的糕点例如
草莓塔、米勒费尤(千层派)、芙乐奇耶(草莓慕斯蛋糕)、栗子蒙布朗等等都还在,
不过同事跟我很喜欢的柠檬塔则没有保留。其他像是欧培拉,将咖啡味以开心果口味
取代,成为「欧培拉皮士塔丘」,另外也有许多以苹果、焦糖、黑或白巧克力、黑醋栗、
香草、洋梨、红茶等等口味的慕斯蛋糕。也有moca咖啡蛋糕、英式伯爵茶口味的蛋糕,
及杏桃派。价钱仍在85~90之谱。
同事跟我这回点了「塔坦 Tartin」(85元)、「欧培拉皮士塔丘 Opera Pistache」
(90元)以及「玫莉莎 Melisa」(90元)、「贝贝 Bebe」(85元)。另外还有
卡布其诺(110元)以及一壶热的伯爵奶茶(170元)。
「塔坦」就是苹果塔,整个大主体呈现深赭红的颜色,底下是层薄而酥脆的塔皮,
顶上则缀了一朵白色鲜奶油,以及一片薄如纸张的乾燥苹果片,不含顶端的装饰,
就已经高达10公分左右,气度辉煌!这个塔坦是我们今天吃到最推荐的一道,塔皮
一如水准地酥脆不说,那深红苹果泥的部分的确紮实,口口都是实实在在、浓稠香润
的苹果泥。据menu上说,这是苹果泥经过长时间熬煮的,我蛮相信的。而且甜而不腻,
好吃极了!
「欧培拉皮士塔丘」,开心果欧培拉,是改良过、以清爽的开心果取代浓郁的、适合
冬季咖啡味。吃起来其实也蛮好的,尽管同事还是觉得咖啡味比较搭配。Mayu的蛋糕
就是新鲜,所以吃到最後这蛋糕重心不稳,上层还会慢慢地滑下来。
「玫莉莎」呈现可可色的三角柱状,上头有一颗酒酿小樱桃,以及四、五滴巧克力酱
点缀。表面布满一层薄薄的可可粉,里头包覆着上半层的白色香草慕斯,下层的
黑巧克力慕斯,以及最底下的一薄层巧克力海绵蛋糕。酒渍樱桃也轻描淡写地发挥功用,
总在吃下那麽一口时给人不同於慕斯的味觉经验。这「玫莉莎」吃起来其实相当清爽,
但我个人不偏好慕斯类的糕点,所以觉得还好。
「贝贝」是我最後加点的,因为今天没有「英式伯爵茶海绵蛋糕」。取名为「贝贝」
也许是因为她看起来如婴儿般的滑嫩吧?(是吗?:P)整个形状是圆柱状,底下镇有
酥脆塔皮,上头表面是烤的微焦的金黄焦糖,同样有颗酒渍樱桃。再来同样分成上下
两层:上层是香草席布斯,口感介於布丁跟慕斯之间,颜色呈现淡黄色。下层是
香草慕斯。两层中间还有清爽的苹果小丁。初入口时,「贝贝」令我觉得有些甜,
但仔细品嚐之後觉得这甜度来自於混在蛋糕中的焦糖,越吃越顺口。口感不如慕斯
那般细致,还可以吃的到一颗颗的粗糙感。看来我在玻璃柜前犹豫半天的抉择是对的。
以上大致是moca新品初体验。但在饮料个人认为表现还是不好。之前点咖啡就已经
不是令人满意了,这回点伯爵茶(而且还算是小有名气的Twinning),想说会不会
好些。没想到不仅奶味不够,连伯爵茶的香气都没出来。
另外,Mayu越来越严格执行不能对蛋糕拍照的规定了,这回新的menu上更是明白写出
「不准对蛋糕拍照」几个字。我很尊重店家对他蛋糕的肖像权,所以不拍。但心想
我用画的总可以吧?於是就拿张餐巾纸开始涂鸦起来,没想到店员就来关切,并且表明
想将我的作品,甚至连文字记录都想收走。感觉这到维护的动作就有些过头了,毕竟
如果我外带蛋糕再回家拍摄,他们无话可说无法可管。然而他们一再以怕被同行仿冒的
理由而拒绝拍摄,是否有些没有意义呢?更何况,如果真的怕被同行仿冒,是不是
也该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只要原料新鲜制作独特,同行又怎麽仿冒?更何况同行若
以moca蛋糕为仿冒对象,也算是刺激自己持续研发新产品的动力吧?我知道我有不对
的地方(帮蛋糕画素描?),但也很尊重老板的「着作权」,但怎麽也摸不透这个规定
的意义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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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labaza:这个没有着作权的问题 因为你是蛋糕的所有权者 09/29 19:05
2F:→ Calabaza:没拍到盘子的话 其实在法律上都是OK的 只能说这个规定 09/29 19:06
3F:→ Calabaza:是符合老板的"奇檬子"问题吧 囧 09/29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