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lykoi (莎莉.蔻依)
看板Buzz_Theater
标题Re: [公告] 关於 5566板 一事
时间Sun Jan 30 12:07:50 2005
※ 引述《oca (。。。。。。。。。。)》之铭言:
: 想说的是 1.中可以看到有关於新增版主或是申请版主的一些规定
: 但是 在新增版主一项中 只很简单的列出申请格式
: 至於说新增版主究竟是否需要再10个人连署通过?
: 亦或是由原版主直接提出同意後即可?
: 2.在1所说的情况下 假若今天版主是直接由认可 不须再连署
: 那麽当原版主一但被罢免下台时 当初那些新增版主该如何处置?
: 以目前这篇公告看来 似乎是可以取代原版主继续担任版主
: 3.假设2成立的话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
: 以後有版主要被罢免时只要先去新增版主即可
: 这样不就很容易造成国王人马的掌权?
: 我觉得这种模糊的中间地带
: 会很容易被做文章或是攻击的 尤其是在fivesix版上
: 或许组长们似乎该把条文写清楚一点 (或是写在那我没看到了 @_@)
1. 关於板主新增问题
板主新增方式实行已久, 每位板主可自行申请另一个板主来帮忙板务,
你所说的新增板主方式是该板目前
没有板主的增加方式,
若板有板主, 则由板主负责来增加第二个板主或第三个板主。
2. 板主若被罢免 增加板主该如何是好
板主一旦被罢免就不会再给板主新增板主的申请。
(若法条没加上, 就把条文再写清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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