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MOM (转角的恶魔)
看板Buzz_Suggest
标题Re: [建议] 有关申请一事。
时间Tue Nov 8 00:28:15 2005
※ 引述《lpyd (我爱飞碟(FM92.1))》之铭言:
: 关於您质疑的这一点,我们会请MOMMOM组长前来说明,
: 到底他所表示的意见是什麽意思。
之前批踢踢大爆炸
所以我所谓的"日期不限,只要人数达标准即可"
是针对批踢踢系统这问题来回应
不过最终审核权是在韩国小组长Orz
当初这名使用者在问我这问题的时候
我没有注意到他是那位申请者
我以为这名使用者是问申请台湾区男女艺人的连署
并才这样回答他
也没注意到权责的问题
後来经过组长们讨论 觉得应该要重新连署
我也没注意到这名使用者的连署还没到期 也就没通知他
抱歉 之後我会再加以检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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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18.201
1F:推 mintsnow:算了 ^^"218.172.157.246 11/08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