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itin (我们一起,晒月亮)
看板Buzz_Service
标题Re: [申诉] Sodagreen版主meitin乱扣帽子,恣意水桶。
时间Thu Jul 23 02:01:15 2009
有关yeahmayday提出申诉
本人做出以下说明
一、有关yeahmayday所指之文章 [其他] 知法犯法,欲盖弥彰?
板面文章已删除,目前收录於本板(z-7-5-42-18)。
原文如下:
作者 yeahmayday (亚美蝶) 看板 Sodagreen
标题 [其他] 知法犯法,欲盖弥彰?
时间 Sun Jul 19 10:08:09 2009
───────────────────────────────────────
根据PTT法规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於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难道犯了PTT法规第一章第六条之三还不用受罚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3.162.109
查该篇文章内容,并未违反本板当时板规,
删文系因7月19日当日看板突然同时涌入大量使用者,
且其中部分使用者系属恶意闹板者,
为维护看板秩序,因而将相关文章一律收录至後,
删除板面文章,并有正式公告於本板。
因此,在删除该篇文章时,本人并未设定yeahmayday水桶。
另查本人於删除该篇文章时,有误设劣文情形,
现正向PTT帐号部申请取消劣文中,在此向yeahmayday致歉。
二、查yeahmayday於98年7月19日当日,於本板推文略以:
(1)作者gpsmelody07 [杂谈] 我所心疼的,是他们的真心 该篇文章
板面文章已删除,目前收录於苏打绿板(z-7-5-42-20)。
原文如下:
作者 gpsmelody07 (斑斑) 看板 Sodagreen
标题 [杂谈] 我所心疼的,是他们的真心
时间 Sun Jul 19 10:13:08 2009
───────────────────────────────────────
我早上看着看着,觉得很难过很心疼。
我心疼板主,她们也有她们自己的事要做,却仍然非常用心的守护这个家园
要管理那麽多闹板的事,最後还隐板
我看到隐板的霎那,我真的觉得很难过
她们管理这个板,并没有拿到任何的酬劳,也没有拿到任何的利益
她们是义务的,却仍然这麽的负责,这麽认真的守护这个板
她们花费的是她们宝贵的时间和精神,她们大可以把这些时间拿去休息,
拿去做自己的事
可是她们没有。
那些闹板的人,难道不能体会一下板主的辛劳吗?
如果你要闹,不会去吐嘈板吐个够吗?
板规禁止的事项,都写得很清楚,难道是可以轻易违规的吗?
国家的法律,不用遵守吗?
我也心疼青峰
有多少艺人愿意这样,那麽关心贴近他们的迷
板上一篇又一篇,留言板一个又一个的留言
他难道没有工作要做吗?
花了那麽多时间,却因为一个不尊重别人的人而影响到自己
这样一点都不值得,他何必如此?
他大可以不管板上的文章,不看信件,不看留言,只认真做音乐
就不会招来那麽多事
在信寄出的那一瞬间,就已经不尊重别人了,还有什麽可言的呢?
当然大部分时候,板上是满溢着温馨,我常常这样觉得。
打绿和打粉们总是让我觉得很温暖
在这里,好像一切都是美好的
就让他过去吧!不美好的让它静静的过去
至少我们的心中,相信着美好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141.48
(略)
1F:嘘 yeahmayday:纯嘘国家的法律 哪时候变的那麽伟大了...国家 07/19 10:19
(略)
(2)作者Deraemon5566 [杂谈] 我难过的是,忘了你忘了爱
板面文章已删除,目前收录於苏打绿板(z-7-5-42-24)。
原文如下:
作者 Deraemon5566 (嗲啦A梦5566) 看板 Sodagreen
标题 [杂谈] 我难过的是,忘了你忘了爱
时间 Sun Jul 19 10:19:22 2009
───────────────────────────────────────
我很心痛....
为什麽56就没有专版...
难道56中的娘腐神还不够娘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82.102
2F:→ LandBank:中肯!!!07/19 10:19
3F:→ yeahmayday:56现在创版的话说不定会成功XDD07/19 10:20
4F:推 NanHsian:记的梦被打碎 忍住悲哀07/19 10:20
5F:→ PLPER:不够拍07/19 10:20
6F:→ ag2360133:中肯啦07/19 10:20
7F:→ NanHsian:别忘了 告诉你 失去的不能~~~~~~~~重来07/19 10:20
8F:→ sr20detll:太不中肯了 甫哥都有老婆小孩了 怎跟锋娘比07/19 10:20
当然 蜂娘怎麽可以跟腐神比
9F:推 skobeta:甫神必推07/19 10:20
10F:推 vovzz:仁甫哥都改邪归正了 结果又出现了新的大魔王07/19 10:21
11F:推 YoMan5566:ptt就是56的版阿07/19 10:22
12F:→ lzetn:56创过2次还几次忘了...都是被攻陷07/19 10:22
没错 真是可恨 56不能亡啊
※ 编辑: Deraemon5566 来自: 118.171.82.102 (07/19 10:23)
13F:推 yeahmayday:谁去连署一下56版阿 现在正是时机阿07/19 10:23
14F:推 tanktankl5:原PO去申请,一定挺你,科科07/19 10:27
15F:推 ger1088:人抚神必推07/19 11:10
(3)作者robinzzz Re: [其他] 知法犯法,欲盖弥彰? 该篇文章
板面文章已删除,收录於苏打绿板(z-7-5-42-29)。
原文如下:
作者 robinzzz (我不懂也不想懂) 看板 Sodagreen
标题 Re: [其他] 知法犯法,欲盖弥彰?
时间 Sun Jul 19 10:28:03 2009
───────────────────────────────────────
※ 引述《yeahmayday (亚美蝶)》之铭言:
: 根据PTT法规
: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 一、看板违规行为:
: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 公开之个人资料。
: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於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 难道犯了PTT法规第一章第六条之三还不用受罚吗?
站规只看一半,不用功。
公开信件要由当事人提出检举,如果对方没提出检举那麽此案也不成立。
但是各位开分身闹板绝对不会因为公开信件的事件免责,
不要再来造成板主困扰了好吗?
要干谯有hate板,要吐嘈艺人行为有tutsu板,
为什麽要来乱板显现自身行为也没有好到哪去呢?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处理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29.114
(略)
16F:嘘 yeahmayday:原来只要对方不检举就不算违反站规 07/19 10:30
(略)
17F:嘘 yeahmayday:不罚归不罚 犯错归犯错 完全两回事 不知道在想啥耶 07/19 10:33
(略)
18F:嘘 yeahmayday:这麽偏颇的版主 会赔下去也不意外吧 07/19 10:36
(略)
19F:嘘 yeahmayday:他有管版权关我什麽事呢? 还有我并没有评论 只是质疑 07/19 10:39
(略)
20F:→ yeahmayday:如果我有立法权我今天不就可以乱立法? 07/19 10:39
(略)
三、又查本板7月19日当日板规(详见本板z-7-5-47-6 板规ver8.0)如下:
板规一-1.PO文及推文都请勿:
(4)滥用嘘文。
除明显以故意违反板规来扰乱看板秩序,或蓄意挑衅、闹板等情形外
如果是因为个人意见不同等理由或提醒等等 则请勿滥用嘘文
本条由板主认定,如属误按嘘文者,经说明後不罚;
如果是不谙本板嘘文规定而误用以表达个人意见者,先警告,再犯水桶;
若是刻意闹版者,直接水桶。
板规二-11.本板禁止闹板行为
闹板泛指:
用推文、回文或用任何方式(包括鼓动反艺人看板板众闹事)
扰乱本板秩序、或讨战、挑衅(包括反串、暗喻讽刺等方法)
由板主认定之。
若有闹板情事,立刻无限期水桶。相关文章一律立刻存证後删除,并给劣文。
本人认定yeahmayday说明段二之行为已涉有滥用嘘文及闹板之情事
爰依上开规定,处以水桶处置,应无违误。
四、另因7月19日当日本板突然同时涌入大量使用者,
且其中部分使用者系属恶意闹板者,造成板面严重混乱,
本人为争取时效处理板面状况,
并未能即时同步公告水桶名单、水桶期限及原因,损及看板使用者权益。
另有部分板友於护航时,亦做出具有人身攻击性之推文,
惟本人当下却未即做出对等之处分,
针对上开两点,本人确有失职之处,甚感抱歉。
爰凡此段期间,因本板板主群判定闹板、嘘文而设定之所有水桶全部解除。
另为求公平,做出人身攻击推文之使用者,亦既往不咎。
并已将本板板规全面检视并修正不适宜之处。
五、有关苏打绿团员青峰(cellur)公布信件事件,
本人之处置有板规大於站规及偏袒团员之嫌部分,
本板的最终处理说明,及板主群此次事件中发生多次板务处理不周、
疑似偏袒特定使用者及各种误判等情事之正式道歉已公告於苏打绿板置底文。
於板务处理不当方面,本人将全力配合未来所有可能的站规及站务调查,
并无条件接受站方决定及处分。
苏打绿板板主 meitin 2009/07/23
※ 引述《yeahmayday (亚美蝶)》之铭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要申诉
: (1)被申诉板之英文板名:Sodagreen
: (2)被申诉板之中文板名:苏打绿☆演唱会门票 7/20中午开卖
: (3)该板隶属组区之简称:Σ台湾希望群星馆
: (4)被申诉板之位置路径:视听剧场 →人物 Σ台湾希望群星馆→
: 台湾 ΣS~Z乐团区→
: 台湾 ◎苏打绿☆演唱会门票 7/20中午开?
: (5)申诉人之帐号:yeahmayday
: (6)被申诉板主帐号:meitin
: (7)简述事发缘由:(限100字以内)
: 因为该版崇拜的团体成员之一不经他人同意就将他人寄给他的信件
: 转贴於该版,虽然该名团员有在自介文上留言(注一),但在回文的情况
: 下无法看到,但寄件者有表明希望此信勿公开(注二)
: 所以发文询问为何没依站规第一章第六章第三条做处分
: 之後就判定闹版并水桶。
: (8)申诉的诉求是:(限一行)
: 取消原有处分,并公开道歉,并更换不讲理的版主。
: (9)检附证据:(请复制贴於此点之下)
: 以下是我在该版所发表之文章
: 标题为[其他] 知法犯法,欲盖弥彰?
: 根据PTT法规
: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 一、看板违规行为:
: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 公开之个人资料。
: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於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 难道犯了PTT法规第一章第六条之三还不用受罚吗?
: ==============================================================================
: 注一(该团员自介)
: 严重声明!!
: 因为有一些信件骚扰的不良经验
: 所以现在都将不再在此回信,也请勿寄信(绝不回信!)
: 有事请到苏打绿板发文,寄信我会转贴到苏打绿板,请注意!
: 看板我 每篇 都会看喔
: 所以请勿寄信
: 如果不尊重我的人,也不会得到我的尊重
: 另外,我不是圣诞老公公,也不是邮差,别再请我传达讯息罗
: 一天只有24小时真的很不够用
: 非常谢谢你的体谅
: :)
: ==============================================================================
: 注二(寄件者信件最後三句话)
: 就说这麽多﹐浪费你时间了﹐不好意思﹗
: 请不要贴到苏打绿版﹐拜托﹗
: 谢谢﹗
: ==============================================================================
: 该版版规对於闹版部分的定义提到
: (4)滥用嘘文。
: 除明显以故意违反板规来扰乱看板秩序,或蓄意挑衅、闹板等情形外
: 如果是因为个人意见不同等理由或提醒等等 则请勿滥用嘘文
: 本条由板主认定,如属误按嘘文者,经说明後不罚;
: 如果是不谙本板嘘文规定而误用以表达个人意见者,先警告,再犯水桶;
: 若是刻意闹版者,直接水桶。
: 11.本板禁止闹板行为
: 闹板泛指:
: 用推文、回文或用任何方式(包括鼓动反艺人看板板众闹事)
: 扰乱本板秩序、或讨战、挑衅(包括反串、暗喻讽刺等方法)
: 由板主认定之。
: 若有闹板情事,立刻无限期水桶。相关文章一律立刻存证後删除,并给劣文。
: 本人只是抱持着质疑的态度发表文章,并无加油添醋,也无发表情绪字眼之文章或推文,
: 就被以闹版论水桶,而护航该团员行为的人却没有受到水桶的处分,今天我不反对他对
: 在版上推图或是闹版的人水桶,但是可能有些人却是因为嘘了那些护航文而被水桶,
: 或是莫名奇妙的被水桶,该版版规并没有限制乡民们提出疑问,而我提出的意见也是跟
: 该版有关联的,却被已闹版论水桶,该版版主当时明显偏颇、偏激、不中立、不理性的处理
: 该版版务,而是看见黑影就开炮,对质疑、反对的人都做出一偏概全的处理行为(水桶),
: 这种无法接受其他意见的异言堂行为实在是让人无法苟同,且该版版规原则一非常荒缪
: 1.本板所有规范,团员皆不在限制范围内。
: 这里是苏打绿团员一手成立的,也是他们的家,请尊重这点。
: 这是不是也代表创立PTT实业坊的站长卸任後就可以不遵守当初订下的站规呢?
: 该版部分文章已被该版主删除了,证据就麻烦去跟该版主索取,
: 我本身也有把我在该版所发表之文章和推文备份到信箱
: 八卦版 #1AOcUsTV 文章也有提到此事件
: │
: │
: ││
: **.﹡ **───────────────────┼┼
: ψ 批踢踢实业坊.视听剧场 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82.17
※ 编辑: meitin 来自: 61.229.182.17 (07/23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