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ba (组都以修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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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八卦版版主纵容不实言论
时间Fri Mar 24 17:10:07 2006
※ 引述《albertho (退场背影很重要)》之铭言:
: : 我相当相当不认同这点
: : 当版主虽是我们自愿
: : 但不代表我们必须24小时守着版面
: : 我们依然会有自己的事务
: : 而不是24小时闲闲的完全没事情好做
: 我也相当不认同您的说法,您把他极端化了,若是需要24小时那何必需要几个板主
: 所以并没有要求您要24小时待命阿,只是身为板主,自然不能以普通板友的观念看待!
我想重点是版主有没有职权调查澄清真相
版主只是管理看版秩序,请你找找看哪里有说
版主必须要调查并澄清不实言论的
: : 如果为证据 当然喇叭版主可以拿来当做证词不是吗?
: : 录音带也可以当做补强证物的
: 再公开水球队话之前需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要吧 很明显他忘了这点又或是故意忽视
: P板主若是录音带的录音是非法取得的,很抱歉,完全没效果!
上了组务申诉等於是上了法院
本来就会翻出过去的东西
今天如果是你强奸我然後不小心被摄影机拍到
我是不是也不能拿出录影带因为要经你同意?
那这样我要如何举证?
况且是你申诉的时候一开始就说可以附上水球纪录
现在又反咬我不尊重你的隐私,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麽
我是看你说可以附上水球纪录我才贴的....
反倒是你,在第一篇文章里根本没有徵询我的意思喔!
: : 我不想拿任何的东西作比喻 我想说的事情是 我只"看"能够佐证的东西
: 恩这样的确不是很恰当,因歪所谓证据是必须全方面全盘性的考量到,而不是局限在
: "看" 这个角度 很多时候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对吧!
: : 我想说的事情是 就我的部分 我只"看"能够佐证的东西
: : 好歹人家给了我报导 我知道他性侵
: : 对於忿忿不平一事 恕我我无法兼顾
: P板主 性侵又跟猥亵不一样喔,你又自己帮中山多加了一条罪名了,麻烦您慎重点!
因为我们真的对这个人跟这件事完全不了解才会说错
更表示我们没有偏见单纯只对你所谓的「证据」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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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10.183
※ 编辑: renba 来自: 61.59.10.183 (03/24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