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IBECK (☆荣舞衣子大好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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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判决] rugalex申诉Japandrama板板主cism案
时间Thu Jan 19 11:26:44 2006
判决:判决rugalex败诉,Japandrama板主cism水桶裁定有效。
说明:
1.本案症结点有三,其一是关於签名档的认定问题。签名档随同文章一同发文,故实属於
文章之一部份。而签名档的内容适当与否,板主有板规诠释权与板务裁量权。可以依自
己的判断来分辨是否违反板规。
2.其二,谐音字如果造成不悦感的话,板主可以自行依板规第五条处理。其余正名与否之
类的提问,均与本案无关。
3.其三,rugalex 认为自己被警告第二次而已,但是却被判以第二级的处分水桶一周。组
方认为,cism板主的作法并无不妥。rugalex 在短期内累积两次以上的犯规行为,所以
处分水桶一周合情合礼。不过,希望cism板主日後可依一般程序,按次举发警告的方式
来处理,避免造成二次警告却使用二级处分的错觉。
4.日剧板纳百川之言,欢迎各式各样的言论。惟言论激烈失当者,必须要接受一定的惩处
。倘若对某特定团体不满者,宜至HATE板或吐嘲板宣泄自己不满的情绪,而不是利用签
名档或者推文等等方式来表达自己对某团体的不满。
5.日後相关判例,将以本案为参考。
以上为组长之裁决,如果双方有不服可以上诉至组务会议/PTTLaw。
正本:cism、rugalex
副本:日剧板、yasumi
2006.01.19
视听群组电视区组长 QUIB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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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群组电视区小组长 QUIB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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