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sun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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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tutsau板板主乱判
时间Mon May 30 02:42:59 2005
很好 来
※ 引述《YATEN (台北视觉系团徵Gt)》之铭言:
: ※ 引述《ahsun (:x)》之铭言:
: : 一、检举人:ahsun
: : 二、被检举人/看板:YATEN
: : 三、检举事由:不附详细说明 没有依循板规 任意凭个人喜好浸水桶
: : 四、所附证据:
: : 很厉害 我只发四篇文章 短短一天就升级到永久水桶
: : 虽然我也没想再去 但我不认为板主就可以任意判人水桶
: : =============板主解释===============
: : 1.
: : 你被判警告的第一个原因是:比较文
: : 比较性发言会引起多数不支持对照组艺人的群众反感-->以致引起非必要纠纷,因此禁止
: : 既然待过吐槽板一段时间, 就该比别人清楚这点才是.
: : 2.
: : 你被判警告的第二个原因是:在检举中心跟人吵架
: : 3.
: : 能用完整的逻辑论述出你那句定论的话, 我想多数人都会服气.
: : 但很可惜的, 你只是不懂得尊重板规而被判刑了, 就随便烙一句话
: : 你是哪个帮派小弟?
: : 还是你还没断奶?老木不给你糖就乱摔东西发泄?
: : 你也才不过如此而已.
: : 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三岁小孩最好永远不要来.
: ═════════════════分隔线。══════════════════
: : =========我的申诉====================
: : 攻击板友, 劝告一次
: : 以上两篇合并成警告一次
: : 这里有争议 因为偏执是形容词 我又不是骂人王八蛋 干xx 神经病
: 1. 「偏执」是负面的形容词, 因此认定为攻击板友。
: 将心比心一下, 有人对你说「你不用这麽偏执吧?」, 你会不会感到心里闷不舒服?
: 2. 「但是要攻击一个人 难免会找人来衬底好吧?」
: 2.(a). 板规说得很明白.
: 第二条:(节录)
: 文章禁止项目:
: 本板禁止在本文中使用注音文、一行文、护航文、吵架文、随意转录文、
: 真名文歧视文、政治文、纠众闹板文、和吐槽艺人无关之文。(注一)
: 注一:(节录)
: 护航文包含明护和暗护。明护是指很明确的说某个艺人很好等等;
: 暗护是指变相护航,包含比较文和离题文。
: 比较文,如:某人好鸟,某团比他强多了等等。
: 但护航文和比较文中,不允许使用本板特殊禁止项目作为比较对象。
: 故板规第五条在此特殊情况下不适用。
: 2.(b). 我在吐槽板第9513篇判决文中也解释得很明白,
: 比较性发言会引起多数不支持对照组艺人的群众反感-->
: 以致引起非必要纠纷,因此禁止
: 3. 由1. 与2.得证, 因此我就该段问题发言做出劝告之判决,
: 并与第一个没有问题的劝告判决合并为警告一次。
我不会心理不舒服 因为我很谦虚 我会问对方哪里偏执 因为对方不是骂我王八蛋
他一定认为我哪里太过极端 好好讨论 改善自己 我不会不舒服 还很快乐
第一个 我承认的是 粒惊连林稚龄的脚指头都舔不到 这是第一篇文章
你底下a啊b的 那是我第二篇文章 是对第一篇的解释所做的延伸 而且是引述回覆
也就是说「但是要攻击一个人 难免会找人来衬底好吧?」
是我拿来解释「粒惊连林稚龄的脚指头都舔不到」
凭什麽两句指同一件事 你却当作两件事 给我两次劝告 变成一个警告
照你这样的说法 这里我只承认我只有一个劝告 另一个是你强加给我的
: ═════════════════分隔线。══════════════════
: : 我就不能形容一个人的文章给我什麽感觉吗?
: : 上一句盲目攻击 是因为那块板不准与他人比较 所以我才说那一句 陈述事实 并非针对谁
: : 就算这里给他劝告好了 合起来一支警告 ok 再来
: : 本板使用四级处分制度:劝告、警告、水桶一个月、永久水桶。
: : 处分制度中同一级处分集满两次会提升为下一级处分,直到永久水桶截止。
: : ^^^^^^^^^^^^^^^^^^
: : 根据板主第二点: 你被判警告的第二个原因是:在检举中心跟人吵架
: : 我的申诉: 并没有任何规定说不能在检举中心吵架 事实上我也只是为自己辩驳?
: : 我不认为是吵架 就算是吵架
: : 也没有规定说在那里吵架会怎麽罚? 更何况给我一支警告?
: : 就算是吵架也不只我一个人 怎麽其他人没事? 而且连劝告也免了?
: : 凭什麽警告我? 是为了达到最後永久水桶的目标吗? 所以一次多判?
: : 目不暇给? 这里是由板主自己解释的吧? 公平公正吗?
: 1. 根据吐槽板规:
: 第四条:
: 推文禁止项目:
: 本板禁止在推文中吵架、无故使用嘘文、注音文、护航文。
: 2. YATEN的解释是, 检举中心的推文视同一般文章推文处理
: 因此处分并无不妥。
: 3. 这个判决为板主EmilChau所立, 请EmilChau出面另外解释。
所以呢? 这里并没有明确的罚则
更何况 你凭什麽说我吵架? 如果只当一般文章 我是如何吵架?
我不能诘问吗? 我不能解释吗? 我不能申辩吗?
我知道你推文删掉 我引给你看
→ vanha1en:9437护航林志玲 61.231.120.151 05/29
推 ahsun:楼上是偏执狂吗?我有说林稚龄很棒吗?抓水桶很爽吗? 218.175.53.110 05/29
这里有点激烈 但我说偏执是有意义的 後面"我有说林稚龄很棒吗?"是我对对方的提问
推 vanha1en:"历金连林稚龄的脚指头都舔不到",这太明显了吧 61.231.120.151 05/29
推 ahsun:好吧 不过我还是觉得"变相护航"要看是不是故意 218.175.53.110 05/29
→ ahsun:不比怎麽知道烂 要顾虑这点 发起文章来总不顺手 虚 218.175.53.110 05/29
後来对方回覆 我认了 我也退一步 口气和缓下来
推 nori:9446 140.113.4.15 05/29
→ nori:9446有争议 另有攻击版友 原文已备份 140.113.4.15 05/29
推 ahsun:凸也不行喔 又不是脏话 也不是手势 打个字也不行喔 218.175.53.110 05/29
这是我对他检举的申辩 凸也不行喔 那位老兄在原本文章推文很不客气
这里我不能表达我的意见 维护我的权益吗?
→ ahsun:你怎麽不说什麽人攻击我是什麽盲的 我都懒得检举了 218.175.53.110 05/29
下面这位老兄在原文攻击我
→ baridon:就是我说的 怎麽样 140.112.78.123 05/29
推 ahsun:不怎样啊 我就没检举你啊 你想吵 我不是很想理你耶 218.175.53.110 05/29
推 baridon:原来你不想吵阿 真是看不出来 140.112.78.123 05/29
到此为止 谁找我吵?
这位老兄原文骂我文盲 跑来挑衅 中途插进来 你看到没有?
他是最後一句 我後来不再回覆 请问是谁在吵? 虽然我没检举
但你对他的一句文盲 闭眼就罢 对於你所谓的吵架 竟然栽在我身上
我更问你 你判了我 但是这位老兄你判了他什麽? NOTHING 我看你才是护航
我还不想理他咧 我吵架?????????????????????????????????????????????????
: ═════════════════分隔线。══════════════════
: : OK
: : 再来板主第三点 也是最後一点
: : 这跟我之前说法一样 偏执只是对一个人的形容 这是有意义的 并非胡乱骂人
: : 而且我不针对任何特定人士
: 1. 请见本文36行之解释
: 2. 「不过如此」是负面的形容词, 因此认定为攻击板友。
: 将心比心一下, 有人对你说「不过如此」, 你会不会感到心里闷不舒服?
@#%^@$*%&()^@#$^(^(@#$^#$^&#%$@#%^$^*^)*(&^(_#^$*$^@$%#&%^*%^*)(%*)&%#%^#$%&
不会
这还负面的形容词咧! 这是我个人感觉好吧? 我就一定要捧你捧上天吗?
吐槽板到底有没有言论自由? 还是只允许自己想听到的一字一句?
而且你说我攻击谁了? 我看整块板风气不顺眼可以吗? 你可以尊重我的不顺眼吗?
然後不要用板主身分公告叫我滚 你可以吗?
: ═════════════════分隔线。══════════════════
: : 板主第三点并没有明确回答或引用哪条板规 只是依自己的情绪酸人 很大牌嘛
: : 然後回到标题就是永久水桶
: : 连一个月水桶都还没被判过 直接就永久水桶???????????????????????????????????
: : 你以为你是谁???????????????????????????????????????????????????????
: 我有判一个月水桶。
: 以下附上吐槽板第9511篇原文:
: 作者 YATEN (台北视觉系团徵Gt) 站内 TuTsau
: 标题 ahsun水桶一个月, ahsun警告一次
: 时间 Sun May 29 23:47:54 2005
: ───────────────────────────────────────
: : →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 : 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 : 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 : →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 原文推文有解释因此判决收回, 但希望以後语气缓和些
这个根本就偷吃步 这篇我好像是有看到 为什麽? 因为这跟永久水桶是同一篇!!
你把这篇标题洗掉 直接在标题改成永久水桶 这样算有判过还是没判过?
我是要看哪篇? 更甚至我问你 你凭什麽判我水桶一个月???? 是几个警告结合体?
我记忆力不好 原文也是你洗掉 死无对证
再退一步想 这里水桶一个月 你是上哪里怎麽会又找上一个月?
揉一揉捏一捏 合体又变永久水桶??????
莫须有
就算升级也要看经验值的好不好? 一天四篇几句推文就让我破表
你也太照顾我的吧!!!!!!!!!!!!!!!!!!!!!!!!!!!!!!!???????????????????????
: ═════════════════我不想红══════════════════
: ※ 引述《YATEN (台北视觉系团徵Gt)》之铭言:
: : ※ 引述《ahsun (:x)》之铭言:
: : 护航, 劝告一次
: : : 我发现你检举我
: : : 拜托
: : : 我这板很少来 什麽规矩我不懂
: : : 但是要攻击一个人 难免会找人来衬底好吧?
: : : 不找人来衬 来比
: : : 文章还有什麽张力
: : : 只树立一个人 自己在那边瞎说 这叫盲目攻击好吧?
: : : 要抓变相护航也抓明显一点的
: : : 你不用那麽偏执吧?
: : 攻击板友, 劝告一次
: : 以上两篇合并成警告一次
: 再加上几篇前EmilChau的判决, 合并成水桶一个月
所谓EmilChau的判决跟你判的都是指同一件事
不论你所构陷的吵架文或者是比较文
EmilChau判过一次 你再判一次
我认为这是你的疏失 你没看到人家判过 我也不是很介意
但是!!!!!!你现在不是跟我说
虽然是同一件事 EmilChau判的跟你判的是俩人分开发文判决 所以要加起来吧?????
我不认为你会那麽糊涂
你只是依你的情绪在判决 也不看人家判什麽 自己又重判一次 然後加成好几次
所以终於...............永久水桶....................
而且你讲很含糊 也不知道是加哪几篇 更何况还有几篇是硬栽的
怎麽升过去? 你有没有根据板规一步一步来? 两个升级一个
哪两个是哪两个? 哪一个是哪一个?
我怎麽算都觉得这支永久水桶只有四个字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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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5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