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TEN (台北视觉系团徵Gt)
看板Buzz_Service
标题[申诉] ahsun严重毁谤、侮辱本人
时间Mon May 30 02:10:13 2005
一、检举人:YATEN
二、被检举人/看板:ahsun/Buzz_Service
三、检举事由:无故毁谤及侮辱本人
四、所附证据:(以下引述自此板第5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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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
※ 引述《ahsun (:x)》之铭言:
: 一、检举人:ahsun
: 二、被检举人/看板:YATEN
: 三、检举事由:不附详细说明 没有依循板规 任意凭个人喜好浸水桶
: 四、所附证据:
: 很厉害 我只发四篇文章 短短一天就升级到永久水桶
: 虽然我也没想再去 但我不认为板主就可以任意判人水桶
解释:1. 就本板第50篇(即原告引述此篇)可知,
原告并非任意判人水桶, 而是有凭有据的合理判决。
2. 就本板第50篇(即原告引述此篇)可知,
被告短短一天即升级至永久水桶的判决, 其责任并不在原告身上,
其责任完全在被告本身身上。
3. 因此, 被告此段涉及毁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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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
: 我就不能形容一个人的文章给我什麽感觉吗?
: 上一句盲目攻击 是因为那块板不准与他人比较 所以我才说那一句
: 陈述事实 并非针对?: 就算这里给他劝告好了 合起来一支警告 ok 再来
: 本板使用四级处分制度:劝告、警告、水桶一个月、永久水桶。
: 处分制度中同一级处分集满两次会提升为下一级处分,直到永久水桶截止。
: ^^^^^^^^^^^^^^^^^^
: 根据板主第二点: 你被判警告的第二个原因是:在检举中心跟人吵架
: 我的申诉: 并没有任何规定说不能在检举中心吵架 事实上我也只是为自己辩驳?
: 我不认为是吵架 就算是吵架
: 也没有规定说在那里吵架会怎麽罚? 更何况给我一支警告?
: 就算是吵架也不只我一个人 怎麽其他人没事? 而且连劝告也免了?
: 凭什麽警告我? 是为了达到最後永久水桶的目标吗? 所以一次多判?
: 目不暇给? 这里是由板主自己解释的吧? 公平公正吗?
解释:1. 就本板第50篇(即原告引述此篇)可知,
板主EmilChau并非为了达到永久水桶之目标任意判决,
这是有凭有据的合理判决。
2. 以下引述自吐槽板第9499篇, 板主EmilChau之判决文:
作者 EmilChau (自分に负けない) 站内 TuTsau
标题 agogoUncle,ahsun警告一次
时间 Sun May 29 22:43:4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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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TEN (=LACENI~)》之铭言:
: 标题: ══════════检举中心══════════
: 时间: Wed Dec 29 20:18:17 2004
:
: → vanha1en:9437护航林志玲 61.231.120.151 05/29
: 推 ahsun:楼上是偏执狂吗?我有说林稚龄很棒吗?抓水桶很爽吗? 218.175.53.110 05/29
: 推 vanha1en:"历金连林稚龄的脚指头都舔不到",这太明显了吧 61.231.120.151 05/29
: 推 ahsun:好吧 不过我还是觉得"变相护航"要看是不是故意 218.175.53.110 05/29
: → ahsun:不比怎麽知道烂 要顾虑这点 发起文章来总不顺手 虚 218.175.53.110 05/29
: 推 asuralee:9431推文.... 59.104.166.38 05/29
: 推 ahsun:凸也不行喔 又不是脏话 也不是手势 打个字也不行喔 218.175.53.110 05/29
: → ahsun:你怎麽不说什麽人攻击我是什麽盲的 我都懒得检举了 218.175.53.110 05/29
: → baridon:就是我说的 怎麽样 140.112.78.123 05/29
: 推 ahsun:不怎样啊 我就没检举你啊 你想吵 我不是很想理你耶 218.175.53.110 05/29
: 推 baridon:原来你不想吵阿 真是看不出来 140.112.78.123 05/29
ahsun警告一次
检举中心不是吵架或笔战用的....= =
由被告的推文可知, 他是在推文中跟人吵架没错。
3. 在此再次引述被告之发言:
「凭什麽警告我? 是为了达到最後永久水桶的目标吗? 所以一次多判?」
「目不暇给? 这里是由板主自己解释的吧? 公平公正吗?」
因此, 被告在整段中皆涉及两次毁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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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
: 板主第三点并没有明确回答或引用哪条板规 只是依自己的情绪酸人 很大牌嘛
: 然後回到标题就是永久水桶
: 连一个月水桶都还没被判过 直接就永久水桶???????????????????????????????????
: 你以为你是谁???????????????????????????????????????????????????????
1. 原告有先判决被告一个月水桶, 证据请见此板第50篇。
2. 由此段第一句可见, 被告涉嫌严重侮辱原告。
3. 由此段第三句可见, 被告涉嫌毁谤原告。
3. 由此段第四句可见, 被告涉嫌侮辱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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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判决成立
原告要求ahsun即刻在视听剧场申诉板、以及发表道歉文章
盼组务明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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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65.54
※ 编辑: YATEN 来自: 220.229.65.54 (05/30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