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TEN (台北视觉系团徵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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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tutsau板板主乱判
时间Mon May 30 01:46:41 2005
※ 引述《ahsun (:x)》之铭言:
: 一、检举人:ahsun
: 二、被检举人/看板:YATEN
: 三、检举事由:不附详细说明 没有依循板规 任意凭个人喜好浸水桶
: 四、所附证据:
: 很厉害 我只发四篇文章 短短一天就升级到永久水桶
: 虽然我也没想再去 但我不认为板主就可以任意判人水桶
: =============板主解释===============
: 1.
: 你被判警告的第一个原因是:比较文
: 比较性发言会引起多数不支持对照组艺人的群众反感-->以致引起非必要纠纷,因此禁止
: 既然待过吐槽板一段时间, 就该比别人清楚这点才是.
: 2.
: 你被判警告的第二个原因是:在检举中心跟人吵架
: 3.
: 能用完整的逻辑论述出你那句定论的话, 我想多数人都会服气.
: 但很可惜的, 你只是不懂得尊重板规而被判刑了, 就随便烙一句话
: 你是哪个帮派小弟?
: 还是你还没断奶?老木不给你糖就乱摔东西发泄?
: 你也才不过如此而已.
: 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三岁小孩最好永远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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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申诉====================
: : 但是要攻击一个人 难免会找人来衬底好吧?
: : 不找人来衬 来比
: : 文章还有什麽张力
: : 只树立一个人 自己在那边瞎说 这叫盲目攻击好吧?
: : 要抓变相护航也抓明显一点的
: : 你不用那麽偏执吧?
: 攻击板友, 劝告一次
: 以上两篇合并成警告一次
: 这里有争议 因为偏执是形容词 我又不是骂人王八蛋 干xx 神经病
1. 「偏执」是负面的形容词, 因此认定为攻击板友。
将心比心一下, 有人对你说「你不用这麽偏执吧?」, 你会不会感到心里闷不舒服?
2. 「但是要攻击一个人 难免会找人来衬底好吧?」
2.(a). 板规说得很明白.
第二条:(节录)
文章禁止项目:
本板禁止在本文中使用注音文、一行文、护航文、吵架文、随意转录文、
真名文歧视文、政治文、纠众闹板文、和吐槽艺人无关之文。(注一)
注一:(节录)
护航文包含明护和暗护。明护是指很明确的说某个艺人很好等等;
暗护是指变相护航,包含比较文和离题文。
比较文,如:某人好鸟,某团比他强多了等等。
但护航文和比较文中,不允许使用本板特殊禁止项目作为比较对象。
故板规第五条在此特殊情况下不适用。
2.(b). 我在吐槽板第9513篇判决文中也解释得很明白,
比较性发言会引起多数不支持对照组艺人的群众反感-->
以致引起非必要纠纷,因此禁止
3. 由1. 与2.得证, 因此我就该段问题发言做出劝告之判决,
并与第一个没有问题的劝告判决合并为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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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不能形容一个人的文章给我什麽感觉吗?
: 上一句盲目攻击 是因为那块板不准与他人比较 所以我才说那一句 陈述事实 并非针对谁
: 就算这里给他劝告好了 合起来一支警告 ok 再来
: 本板使用四级处分制度:劝告、警告、水桶一个月、永久水桶。
: 处分制度中同一级处分集满两次会提升为下一级处分,直到永久水桶截止。
: ^^^^^^^^^^^^^^^^^^
: 根据板主第二点: 你被判警告的第二个原因是:在检举中心跟人吵架
: 我的申诉: 并没有任何规定说不能在检举中心吵架 事实上我也只是为自己辩驳?
: 我不认为是吵架 就算是吵架
: 也没有规定说在那里吵架会怎麽罚? 更何况给我一支警告?
: 就算是吵架也不只我一个人 怎麽其他人没事? 而且连劝告也免了?
: 凭什麽警告我? 是为了达到最後永久水桶的目标吗? 所以一次多判?
: 目不暇给? 这里是由板主自己解释的吧? 公平公正吗?
1. 根据吐槽板规:
(a)第四条:
推文禁止项目:
本板禁止在推文中吵架、无故使用嘘文、注音文、护航文。
(b)第七条:
检举中心之使用:
检举中心内禁止出现争吵文或其他非业务性推文,违者将给予重罚。
2. YATEN的解释是, 检举中心的推文视同一般文章推文处理
因此处分并无不妥。
3. 这个判决为板主EmilChau所立, 请EmilChau出面另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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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
: 再来板主第三点 也是最後一点
: : →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 : 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 : 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 : →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 : 推 koshitak:说要版主处理 处理完还挑衅?了不起 61.64.170.115 05/29
: : 推 ahsun:说"喔"表示收到也不行喔 这样算挑衅? 这板真不能待 218.175.53.110 05/29
: : 推 ahsun:待久了会变得跟某群人一样偏执 不发文了 不过如此 218.175.53.110 05/29
: 这跟我之前说法一样 偏执只是对一个人的形容 这是有意义的 并非胡乱骂人
: 而且我不针对任何特定人士
1. 请见本文36行之解释
2. 「不过如此」是负面的形容词, 因此认定为攻击板友。
将心比心一下, 有人对你说「不过如此」, 你会不会感到心里闷不舒服?
又, 攻击对象涉及近期内有观看吐槽板习惯之全体板友, 於是原判警告一次.
3. 3.(a).依本人判例, 游走在犯规边缘的post,
我都会另外公开发表一篇标题为「请(ID)注意发文语气/内容」的文,
文内包括
(i).指出文中的问题 (ii).再犯则劝告一次 等部分
3.(b).依吐槽板第9511篇可知, 我在第9499篇ahsun的「喔」推文出现时,
即发文请他注意语气.
( i)ahsun看到吐槽板第9511篇的判决已改後仍在9499篇执意发表类似语句,
且其攻击程度更甚以往,
则, 按照本人判例, ahsun得到一次判决的事并无不妥.
又, 因ahsun在短时间内已有数次类似行径, 因此加重处分,
又, 本板并无两个月水桶之规定, 因此加重成永久水桶
(ii)若ahsun并未看到吐槽板第9511篇的判决已改, 而在9499篇发表类似语句,
且其攻击程度更甚以往,
则, 第二次令人不舒服的攻击得到判决是理所当然.
又, 因ahsun在短时间内已有数次类似行径, 因此加重处分,
又, 本板并无两个月水桶之规定, 因此加重成永久水桶
4. 以下顺便引述吐槽板规之相关内容:(节录)
第八条:
处分标准:
违反前六条板规之事项,将会受到处分。
本板使用四级处分制度:劝告、警告、水桶一个月、永久水桶。
处分制度中同一级处分集满两次会提升为下一级处分,直到永久水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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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第三点并没有明确回答或引用哪条板规 只是依自己的情绪酸人 很大牌嘛
: 然後回到标题就是永久水桶
: 连一个月水桶都还没被判过 直接就永久水桶???????????????????????????????????
: 你以为你是谁???????????????????????????????????????????????????????
我有判一个月水桶。
以下附上吐槽板第9511篇原文:
作者 YATEN (台北视觉系团徵Gt) 站内 TuTsau
标题 ahsun水桶一个月, ahsun警告一次
时间 Sun May 29 23:47:5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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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 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 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 →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原文推文有解释因此判决收回, 但希望以後语气缓和些
═════════════════我不想红══════════════════
※ 引述《YATEN (台北视觉系团徵Gt)》之铭言:
: ※ 引述《ahsun (:x)》之铭言:
: 护航, 劝告一次
: : 我发现你检举我
: : 拜托
: : 我这板很少来 什麽规矩我不懂
: : 但是要攻击一个人 难免会找人来衬底好吧?
: : 不找人来衬 来比
: : 文章还有什麽张力
: : 只树立一个人 自己在那边瞎说 这叫盲目攻击好吧?
: : 要抓变相护航也抓明显一点的
: : 你不用那麽偏执吧?
: 攻击板友, 劝告一次
: 以上两篇合并成警告一次
再加上几篇前EmilChau的判决, 合并成水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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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申诉成立=============
: 我要求YATEN板上道歉 公告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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