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rapica (炎之英雄)
看板Buzz_Act
标题[问题] 请问2007年度人气XXXX提名的地点限制
时间Mon Mar 24 16:29:02 2008
最近版主将提名办法新增了第十条
但似乎没有严格地有谈到地点和时间的限制
我的意思是想说
01. 有些影片或歌曲是於2007年在母国(非中华民国台湾)放映
而现在(2008年)尚未在台正式取得版权播放或取得版权发行DVD/CD等
02. 还有些出版品是在2007年已在母国放映出版,
但在今年才会"即将"在台湾正是出版或拨映
请问提名资格要如何判定???
因为很多东西实际上大家是在网路和国外接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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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6.50.134
※ 编辑: kurapica 来自: 140.116.127.73 (03/24 22:54)
1F:推 lightring:范围不就是2007年在台湾正式放送吗 118.166.27.31 03/24 23:34
2F:→ kurapica:提名办法没有写2007年在"台湾"正式放送阿 140.116.127.73 03/24 23:37
3F:→ kurapica:有错请指正,3Q~ 140.116.127.73 03/24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