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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坐公车没刷卡口角 妇告司机败诉
时间Mon Oct 6 02:56:16 2025
坐公车没刷卡口角 妇告司机败诉
2025-10-05 00:00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报导
林姓妇人搭乘桃园客运公车,上车时未刷卡即入座,与刘姓司机爆发口角。
林妇不满遭刘骂「你就是犯贱」,提告公然侮辱。
桃园地院审理发现双方因如何付款起争执,林妇扬言「要投诉你」,刘才开始以嘲讽语气
回应,判刘无罪。
桃园地检署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林妇呛「我昨天已经投诉一个了」,刘非恣意谩骂,
驳回上诉确定。
高院认为,公车司机一人肩负多工,还要回覆乘客问题,甚或协助身障者上下车,压力不
小,虽然民众都期待司机「温和有礼」,但站在理解他们的责任与压力立场,或许可多给
司机一些宽容。
林妇去年六月六日清晨搭公车,她从公车後门上车,直接入座,刘姓司机见状,询问「要
投钱还刷卡」,并碎念「讲一下啊!就走进去了」,林妇回「有规定要先讲吗?」,引战
火。
林妇认为被骂「下贱」人格遭贬损,气得提告,刘遭起诉。
刘姓司机表示,因受到惊吓和影响,才出言不逊。
桃院认为应先考虑是否有意直接针对他人名誉随意攻击,或只是在冲突中失言而「附带」
伤及对方名誉,宪法法庭已限缩公然侮辱要件,刘的言语还不到贬损林妇名誉或人格的地
步,且林妇在争吵过程中「未见明显落於下风」,判他无罪。
检察官上诉主张,本案因搭公车要如何付款起冲突,林妇表示要投诉後,刘开始嘲讽「要
投诉请快点、准时点」,让原本普通争执提升为激烈的言语冲突,当刘说如再看到林妇,
不愿意搭载,林妇便说若拒载会再投诉,冲突来自於刘对乘客正当行使投诉司机权利的否
定。
检察官主张,刘的侮辱性言论无益於公共事务思辩,告诉人的名誉权应优先於被告的言论
自由。
高院审理时,刘表示公司规定上车要告知付款方式,林妇既然不刷卡,他就问「要投现金
吗?」争执当下他要开车、注意车况、人员上下车、乘客有无刷卡,因为有这些影响,才
会脱口而出不雅言语。
林妇以台语指责司机「青欢喔」、「肖查埔」,一路说「我还没念完,我要念到我下车」
,高院认为司法不宜过度介入个人修养或言行品味的私德领域,驳回上诉。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905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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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hi29: 法院认证的犯贱 10/06 11:24
2F:推 KaseifuMita: 这检查官自己都没有一点浪费司法资源的自觉吗?还是 10/06 11:47
3F:→ KaseifuMita: 这妇人其实是他亲戚? 10/06 11:47
4F:推 zxcc79: 难得恐龙院比出来媒体说要把司机加强教育的管理阶层还地气 10/06 17:54
5F:→ zxcc79: 感动 10/06 17:54
6F:推 goshfju: 法官明理人 10/07 03:49
7F:→ goshfju: 台湾一堆人把不付钱当理所当然 还很会乱投诉司机 10/07 03:50
8F:推 toulu: 法官英明,这妇人才该被吉吧 10/07 10:47
9F:推 joson4921: 妇人骂司机青欢 这没有公然侮辱吗? 10/07 20:17
10F:推 Luftwaffe: 有这疑虑,但司机没有提告的话法律也不会追究 10/09 00:05
11F:→ wenfei: 法官英明 10/09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