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iyaorange (野味新之助)
看板Bus
标题Re: [心得] 943 不照表订时间,提早发车
时间Tue Dec 1 06:36:34 2020
※ 引述《ndhuwei (turtlenick)》之铭言:
: 因为事发至今有段时间了
: 後续有状况更新,决定用回文方式
: 在此先跟各位说声抱歉,再次打扰到大家
: 今日接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回覆
: 他们说我反映提早开车的事件
: 查证後发现违规属实
: 违规项目有两个
: 1.车机根本没有开
: 2.确实提早开车
: 不过我有点疑惑
: 因为事发隔天,总站站长有请我去总站确认
: 我们用当时行车记录器的时间,和验卡机的时间,去回推事发时的开车时间
: 发现是35分一到才准时开车
: 可是交通局却认定确实提早开车,而且因为这项是重大违规所以会直接开罚
: 其实蛮好奇为什麽去总站回推的时间跟交通局查出来的不同
: 另外,我去总站时,我们什麽都没有提
: 站长就很客气地请我去办公室
: 然後开口就说总公司很重视这案
: 因此决定往後开车都要在合规定的情况下,晚30秒~1分钟开车
: 并说要给我们一人一份200元超商礼券做为道歉
: 就算我们回推完发现「没有提早开车」
: 他一样给我们共400元礼券
: 原本觉得是我自己搞错或是相信是时间差
: 还觉得这样处理很有诚意了
: 但现在交通局确认违规属实
: 我是不是应该要退还礼券,跟他们要求我们详细的损失?(算起来大概多100左右)
: 还是就这样自认倒楣呢?
想说得很多,乾脆回文
来,我就针对你文章後段
还有推文里的回应来回你
你的案子的确是台北客运的疏失
新北市交通局也已经裁罚了
有帮自己讨到权益
让客运公司得到教训这算是好事一件
而你所叙述的事情
在客运公司方的认定上
以礼券作为赔偿算是解决一场因疏失而产生的纠纷
收礼券後产生的质疑
想再追究客运公司那就应该自己去想办法
再说,你认为客运公司给礼券的行为和被裁罚这件事
两者无法达到平衡点
让你愈想愈觉得忿忿不平的话
当初在调度站就不应该收下
继续和客运公司进一步谈判才是
而不是上来说一堆结果变成讨骂大会
反而无助於解决你的问题
如果觉得赔偿太少想继续追究
那就蒐集证据,走正当途径去争取更多
就像推文所说,你可以上法院控告客运公司的疏失
再不然找记者报导或找议员帮忙
上述建议还是自认为做不到或不想做
後续没有讨论必要,乾脆就此结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47.26.4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us/M.1606775798.A.460.html
阅
我知道你的目的了
不需要特地把後续回应截图给我看
因为真的没有讨论的价值
4F:→ hunng5: 刁12/01 11:47
※ 编辑: moriyaorange (61.65.116.209 台湾), 12/01/2020 13:33:23
5F:推 ndshokok: 原Po可以说出请求权基础,表示应该有一定的法律背景。可 12/01 13:35
6F:→ ndshokok: 以想想,原po去总站投诉时,客运业者虽认为没有提早, 12/01 13:35
7F:→ ndshokok: 但也愿意以礼券向原po赔不是,并承诺会延後一点时间发 12/01 13:35
8F:→ ndshokok: 车,原po也接受礼券,是不是就已经跟客运业者有和解的合 12/01 13:35
9F:→ ndshokok: 意并达成和解了,一切都基於双方的信赖真实。既然如此, 12/01 13:35
10F:→ ndshokok: 事後原po再以交通局的回覆来追复争执,似乎就有点欠缺 12/01 13:35
11F:→ ndshokok: 正当化基础了。大家在意的点应该是如此。 12/01 13:35
12F:→ ndhuwei: 楼上这样解释我就懂大家的想法了,谢谢n大 12/01 14:09
13F:→ ndhuwei: 然後如果没有讨论价值,你又为何回应我,而且特地开一篇 12/01 14:10
14F:→ ndhuwei: 回文呢 12/01 14:10
15F:推 meimeiamy: 我讲难听的,你只是想吵架而已。 12/01 14:13
16F:→ meimeiamy: 原po回得很中肯了,你要不要想一下为啥大家反应是这样 12/01 14:14
17F:推 hunng5: 鲷民无误 你到底要业者怎样? 12/01 14:18
18F:→ hunng5: 要惩罚司机?业者被督察?? 12/01 14:18
19F:推 meimeiamy: *指的是m是「原po」,「你」是ndh 12/01 14:19
20F:→ hunng5: 还是要凹一年免费乘车券? 12/01 14:21
21F:嘘 ndhuwei: 什麽叫做我想怎样...业者提早开车被开罚,刚好而已啊 12/01 14:21
22F:→ ndhuwei: 我的想法我文章写得很清楚了,请你不要随便猜测我要什麽 12/01 14:22
23F:→ ndhuwei: 赔偿好吗? 12/01 14:22
24F:→ hunng5: 不要把人生浪费在这麽没有意义的事情上好吗 12/01 14:29
25F:→ ndhuwei: 然後建议m大去找我最一开始那篇原文看一下楼上那位的逻 12/01 14:29
26F:→ ndhuwei: 辑 12/01 14:29
27F:推 meimeiamy: 不好意思我没有这个时间,我是渐冻人并不想把时间花在 12/01 14:38
28F:→ meimeiamy: 理解你的状况上,那对我来说是百分百的浪费。 12/01 14:38
29F:推 hsin907: 好,就以法律人的角度而言,您希望有公平与正义的角度 12/01 18:02
30F:→ hsin907: 但追求正当化的过程,是否可考量一下政府、企业的观点 12/01 18:03
31F:→ hsin907: 如果只用规定、法条的角度在看,似乎欠缺了些什麽 12/01 18:03
32F:→ hsin907: 别说大家不给你公道,而是你应该要跳脱规定或法律人的 12/01 18:04
33F:→ hsin907: 思维来看整件事情,之前就在想您是不是有法律背景 12/01 18:05
34F:→ hsin907: 从你的申诉观点、以及讨回公道的论点,大略猜测的出来 12/01 18:05
35F:→ hsin907: 同时我也要跟你说声不好意思,之前与您开呛了两回 12/01 18:08
36F:→ hsin907: 但是,你能不能用一个社会的立场与思维看这件事,我们 12/01 18:09
37F:→ hsin907: 并不是无法同理你的心理状态,而是讨公道的方式与态度 12/01 18:10
38F:→ hsin907: 是大家所无法忍受的 12/01 18:10
39F:推 smena: 社会真的需要多一点爱讨公道的人,但PTT不需要,这里即将 12/01 19:09
40F:→ smena: 步入死亡,在这留言就像在公车上听老人讲干话一样毫无意义 12/01 19:09
41F:→ smena: 但是也因为这里是公部门所有,才稍微有一点点讨论问题的价 12/01 19:11
42F:→ smena: 值,我想吵架前先想想这个事实再来考虑还剩什麽值得讨论吧 12/01 19:11
43F:推 hunng5: 自己理亏要讨回公道正常,但是别当因为是别人的错,早发 12/01 19:36
44F:→ hunng5: 车1分钟害我搭不到车,所以我可以因为那一分钟,就可以爱 12/01 19:36
45F:→ hunng5: 怎样闹就怎样闹 12/01 19:36
46F:推 hunng5: 一直往死里鞭 人家只会认为你是 鲷属性,也是服务业的悲哀 12/01 19:40
47F:推 assanges: 你这和前面民事和解了 但後面刑事判有罪 12/01 20:34
48F:→ assanges: 你再去连带求偿有什麽不一样吗 12/01 20:34
49F:→ ayaka16: 交通局开罚搞不好是调整个月纪录而发现的缺失,它有说是 12/01 21:44
50F:→ ayaka16: 发生在原po的投诉日吗?另外请求权基础你想用的是民法245 12/01 21:44
51F:→ ayaka16: -1吗? 12/01 21:44
52F:→ ayaka16: 客运业者已经提出具体作为改善,原po还在为了交通局开罚 12/01 21:52
53F:→ ayaka16: 事项耿耿於怀,这就太过了。很多人提出说要提早等车,也 12/01 21:52
54F:→ ayaka16: 只是为了让原po减少後续像这样的困扰,地球的转速都会变 12/01 21:52
55F:→ ayaka16: 化,一味秉持我是用中原标准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12/01 21:52
56F:→ ayaka16: 标准” 12/01 21:52
57F:→ ARZE: 我只看到关键字...议员 12/01 23:46
58F:推 MosDonalds: 所以原po是法律系? 12/04 02:52
59F:→ MosDonalds: 难怪一堆不尽人情的恐龙法官 12/04 02:52
60F:→ MosDonalds: 台湾司法已死真的不意外 12/04 02:52
61F:→ MosDonalds: 根本权利滥用了吧 12/04 02:57
62F:→ ndhuwei: 请问我到底滥用权利请求 12/04 12:55
63F:嘘 ndhuwei: 一个嘘我,说我不要只是说说,应该直接提告;一个说我过 12/04 12:57
64F:→ ndhuwei: 於追求权益保护,你们搞得我好乱 12/04 12:57
65F:→ MosDonalds: 反讽都看不懂 你还是下去吧 可怜哪 12/04 16:37
66F:→ canandmap: 如果有乘客说「这班公车停太久了,还不赶快开走」 12/05 00:37
67F:→ canandmap: 请问你要怎麽解释呢? 12/05 00:37
68F:→ canandmap: 「因为这班公车之前提早发车,我因此错过而多浪费45分 12/05 00:38
69F:→ canandmap: 钟,後来我用我的方式得到补偿,客运公司也说会多等一 12/05 00:38
70F:→ canandmap: 分钟」,我能想到他的反应会是:「原来全公车的人要等你 12/05 00:39
71F:→ canandmap: 一个严谨要求准时发车的人多等一分钟,浪费我们一分钟 12/05 00:40
72F:→ canandmap: 的时间,再晚一分钟就要迟到了」...etc. 12/05 00:40
73F:→ canandmap: 争取自身权益固然是好,但若因为自己的权益而害别人的 12/05 00:41
74F:→ canandmap: 权益受损,又该怎麽补偿呢? 12/05 00:41
75F:推 canandmap: 何谓中原标准时间?号称最准的原子钟都因为误差而修正多 12/05 00:56
76F:→ canandmap: 次,你的中原标准时间难道与原子钟之间没有误差吗?如果 12/05 00:56
77F:→ canandmap: 你的「容错空间」只剩下一分钟以内,那我是不是可以要 12/05 00:56
78F:→ canandmap: 求公车要「在我出现站牌的下一秒就要出现在我眼前」?因 12/05 00:56
79F:→ canandmap: 为如果下一秒没出现我就要多浪费45分钟到达目的地,时 12/05 00:56
80F:→ canandmap: 间就是金钱嘛,一分一秒都不能有错!如果你是抱持着这样 12/05 00:56
81F:→ canandmap: 的心态来看待公车班次准点,我只能说你这样会活得很辛 12/05 00:56
82F:→ canandmap: 苦,而且有可能因为这样影响其他人的权益行使而犯了众 12/05 00:56
83F:→ canandmap: 怒,你争取到补偿後觉得心有愧疚很正常,那可不可以顾 12/05 00:56
84F:→ canandmap: 虑那些「希望公车赶快开走好能早一点到目的地」的人呢? 12/05 00:56
85F:推 canandmap: 人人如果都像你这样抓时间,我觉得再多公车司机都不够 12/05 01:00
86F:→ canandmap: 用,毕竟公车不是捷运高铁(台铁就算了,能准点就是奇蹟 12/05 01:00
87F:→ canandmap: ),而且有可能会因为路况突发状况而无法准时到一分一秒 12/05 01:00
88F:→ canandmap: 都不差的抵达车站,这路况小到可以因为某只鸟某颗石头 12/05 01:00
89F:→ canandmap: 而让公车误点,也可以因为北客的一念之间而让你认为公 12/05 01:00
90F:→ canandmap: 车提早发车,这不是你能掌握的 12/05 01:00
91F:推 canandmap: 另外,北客、交通局与你之间的互动老实说我一点都不感 12/05 01:07
92F:→ canandmap: 兴趣,那是你与他们之间的事,这就是m大说「没有讨论的 12/05 01:07
93F:→ canandmap: 价值」,你是不是法律人我也没兴趣知道,但我必须说, 12/05 01:07
94F:→ canandmap: 在PTT发文或推文会有人反驳你很正常,会被嘘也很正常, 12/05 01:07
95F:→ canandmap: 重点是你知道他们讨论的点吗?如果你不了解,那要不要去 12/05 01:07
96F:→ canandmap: 了解是你的自由,但板友要怎麽发文回文反驳嘘文也是他 12/05 01:07
97F:→ canandmap: 们的自由,而最後你也认同ndsh大的说词,那就到此为止 12/05 01:07
98F:→ canandmap: 吧,建议不要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自己也可以好好想想 12/05 01:07
99F:→ canandmap: 这样的「容错空间」是不是有点窄,以上建议请自行斟酌 12/05 01:07
100F:→ ndhuwei: 问题是,他确实不到35分就发车了,而且至少还有15秒左右 12/05 08:31
101F:→ ndhuwei: 才进到35分,在此情形下自然不会侵害到其他乘客权益啊, 12/05 08:31
102F:→ ndhuwei: 因为本来就表定35分开车,而且也经过交通局证实提早开车 12/05 08:31
103F:→ ndhuwei: 了,准点与否在第一篇就讨论过了 12/05 08:31
104F:推 canandmap: 你又怎麽知道其他乘客权益不会被侵害到?说不定有人的手 12/05 12:09
105F:→ canandmap: 表晚你的时间15秒以上,你说差15秒才35分,别人有可能 12/05 12:09
106F:→ canandmap: 是35分15秒後,你都说北客的时间与你差15秒了,别人又 12/05 12:09
107F:→ canandmap: 怎麽可能会刚刚好与他们的时间相同?就算你解释了那麽多 12/05 12:09
108F:→ canandmap: ,他们会轻易接受吗?他们只想要坐上公车然後赶快开车到 12/05 12:09
109F:→ canandmap: 他们要下的车站,才懒得理你那一堆说词。交通局的说法 12/05 12:09
110F:→ canandmap: 有没有经过查证,是否经得起外界检验,那是一个问题, 12/05 12:09
111F:→ canandmap: 我看下来觉得就是交通局为了安抚你才说没有准点开车, 12/05 12:09
112F:→ canandmap: 你懂公务员的世界吗?摸头的事情多得很,不差你一个 12/05 12:09
113F:推 canandmap: 虽然大部分乘客懒得理你的说词,但有些人会因为你那样 12/05 12:15
114F:→ canandmap: 说而开始排挤你,下次看到你来公车站之际搞不好就会先 12/05 12:15
115F:→ canandmap: 跳上车然後叫司机赶快开走不让你上车,你知道你行使权 12/05 12:15
116F:→ canandmap: 利後的可能性有很多吗?不是只有你想的那样而已,如果不 12/05 12:15
117F:→ canandmap: 懂人心的险恶就伸张自己的正义,到头来就是导致自己轻 12/05 12:15
118F:→ canandmap: 被霸凌,重则被灭口,这次你得到补偿了,下次呢?没有人 12/05 12:15
119F:→ canandmap: 敢肯定,即使是你也一样 12/05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