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amia (samia)
看板Bus
标题[新闻] 画面曝光!爷抱孙过马路 遭小巴撞辗送医
时间Sun Dec 3 13:58:10 2017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03/1252501/
一对爷孙昨晚8时许行经北市内湖区金龙路89巷巷口时,被一部左转的小巴士撞上,爷孙
俩人倒地後被肇事小巴的左前轮辗过,两人送医仍伤重不治。今最新行车纪录器曝光,只
见当时爷爷抱着孙子正要过马路,肇事的小巴在左转时疑被A柱挡住视线,左前车头直直
撞上两人,将两人撞倒後左前轮辗压过两人身体才停下,一旁路人见状赶紧上前帮忙。
警方表示,遭撞的是74岁的林姓老翁,怀抱着3岁孙子正要走斑马线过马路,不料却遭撞
,2人一度受困车轮下,紧急救出後送医仍不幸死亡。肇事窦姓公车驾驶(60岁)则称,
当时车子左转并未看到这对爷孙,可能是左侧视线死角,加上天雨视线不佳,才不慎酿成
意外,讯後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根据北市交大统计,行人走斑马线过马路时,遭同为绿灯的左、右转车辆碰撞肇事事件高
达62.73%,其中「左转弯车肇事率是右转弯车6倍之多」;由於车辆转弯时易因「A柱」挡
住驾驶人视线,驾驶人应於行人穿越道前确实减速注意,摆头绕开「A柱」左右确认没有
行人後再通行,警方表示,若驾驶人未依规定礼让而在行人穿越道撞伤行人,依据《道路
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6条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突发中心潘姵
如/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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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iChu: 这个司机根本没在看路吧...根本直直撞上去 12/03 14:05
2F:推 misteri: "左侧视线死角,加上天雨视线不佳"是不会减速再三确认吗 12/03 14:06
3F:→ misteri: ?希望法官从重量刑 12/03 14:06
4F:→ NiChu: 重点是....那个爷孙是从车辆右方走过去的... 12/03 14:15
5F:→ NiChu: 可能是司机的视线被左方的行人吸引过去,而没注意到右边的 12/03 14:16
6F:→ NiChu: 行人 12/03 14:16
7F:推 kimchimars: 左转不减速真的可恶 12/03 15:29
8F:推 ultratimes: 希望用杀人罪而不是业务过失致死送办 太轻 12/03 15:55
9F:→ ultratimes: 台湾法律真莫名 伤害罪就三年了 过失致死都死人了才 12/03 15:57
10F:→ ultratimes: 两年以下 业务过失致死也才增加到五年 12/03 15:57
11F:→ ultratimes: 说好的比例原则呢?有死人会比没死人还轻 好个比利 12/03 15:57
12F:推 aaronbest: u大师的刑法老师表示: 12/03 16:39
13F:推 foxbite: 转弯左右都要看吧??抗辩目光被吸引根本ㄏㄏ 12/03 16:53
14F:→ enternal: 左转左侧行人易被A柱挡没话说,但这是从右侧来被挡机率 12/03 18:01
15F:→ enternal: 很低吧,根本就没仔细确认有无行人通过吧~ 12/03 18:01
16F:推 TsaoJJ: 天黑又下雨的确不容易看清楚 12/03 21:44
17F:推 IanLi: 这也能牵拖A柱 不就是不懂礼让人行穿越道行人的日常 12/04 00:39
18F:→ IanLi: 另晚上还是建议穿高明度的衣物 12/04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