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11150 (yj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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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功德院遍地开花…公车处怒「再贴就告」!
时间Sat Dec 2 07:59:50 2017
功德院遍地开花…公车处怒「再贴就告」!律师疑惑:这能告什麽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1/1064126.htm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行政院长赖清德一席「功德论」引发民怨,青年团体为此发起活动替行政院「正明」
,将周边公车站牌、路牌等改成「功德院」;对此,北市公车联营管理委员会表示,
此举已然违法,若再继续贴,不排除提告。律师林智群闻言後也在脸书揶揄「呃!有
谁可以告诉我,这个可以告什麽?我需要律师……!」
赖清德10月下旬在立法院接受备询时,表示消防员「捕蜂捉蛇」是「做功德的事情」
;随後又於11月24日指出,照服员月薪仅有3万,可以把工作看作是「做功德」,一
番晓以大义的「功德论述」引起社会群众一片譁然。
PTT有网友於30日晚间PO文爆挂,表示要搭乘公车返家时,赫然发现原本应该写着「
行政院」的公车站牌,竟遭人贴上贴纸改成「功德院」;不只是公车站牌沦陷,就连
公车路线图、捷运出口指引牌、捷运站内地图、人行地下道名称等等,全都被改成了
「功德院」,网友见了也笑称是「业力引爆」。
事隔一日,公共运输处出面呼吁,为利民众方便使用公车服务,公车营运路线及站名
均经核定後,由公车业者所设置,提供民众搭乘公车时使用,具有公共服务之性质,
切勿恣意破坏毁损站名牌及路线图内容。北市公车联营管理委员会也发表声明,擅自
变更站名,造成民众搭乘公车辨识困难,此举违反公益,且如此作法涉及破坏、毁损
及违反着作权法、民刑法相关规定,倘若再继续贴上「功德院」,将委请律师,不排
除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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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bcde509: 本来就不该贴这的,应该要贴功德怨才是 12/02 09:24
3F:→ TsaoJJ: 毁损罪啊......你是律师吗? 12/02 12:07
4F:→ atb: 「正明」是错字吗? 12/02 12:43
5F:→ sun12587: 印象中可以轻易撕除的话可能不容易构成毁损罪吧 12/02 13:15
6F:推 foxbite: 毁损罪的构成要件是(1)毁弃、损毁(2)致令不堪使用, 12/02 15:05
7F:→ foxbite: 要(1)、(2)同时该当才会成立,而贴贴纸能撕下来,会 12/02 15:05
8F:→ foxbite: 不会该当致令一部或全部不堪使用,我是蛮怀疑的啦 12/02 15:05
9F:→ hicker: 要看後面的胶够不够黏了.... 12/02 17:09
10F:推 YellowWolf: 推二楼站名牌XDDD 12/02 17:37
11F:推 WeAntiTVBS: 公车处.....这标题也有点问题....都作古多久的单位了 12/02 17:52
12F:→ Littlechozy: 看照片他连每张路线图也都一起改,其实对乘客来说还 12/02 19:06
13F:→ Littlechozy: 是找得到位置,这样算不堪使用吗? 12/02 19:07
14F:→ hicker: 不堪使用应该是指无法回复到之前状态 12/02 19:34
15F:→ hicker: 这顶多只能算是误导而已 12/02 19:35
16F:→ hicker: 用贴纸的话 把贴纸撕掉即可回复 不构成毁损罪 12/02 19:37
17F:→ hicker: 但如果用笔涂改的话 得要整个更换 就形成毁损罪 12/02 19:38
18F:→ hicker: fox大的意思 应该是这样吧 12/02 19:38
20F:推 foxbite: 楼上h大没错呦,但通常这种小案子检察官不会起诉 12/02 20:46
21F:→ dantes1013: 如果公车的站名播报系统被骇的话.... 12/02 21:05
22F:→ dantes1013: 站名改掉和其他地方或公车上的路线图标示不同,建议以 12/02 21:07
23F:→ dantes1013: 附站名型式,这样原来的字没遮到,说误导也没理由吧? 12/02 21:08
24F:推 ultratimes: 但如果检察官和法官肯帮忙,扩大法条解释就可以 12/03 01:38
25F:→ ultratimes: 如果解释成 有一段时间不堪使用 就可以成立了吧 12/03 01:38
26F:推 kenny719: 楼上 无罪推定原则不可能这样乱搞 你指的”帮忙”是有罪 12/03 04:23
27F:→ kenny719: 推定 那是独裁国家的做为 12/03 04:23
28F:推 taxlaw1991: 谁去把265的行先档案改一下 土城/板桥 265 功德院 12/03 08:32
29F:推 watameki: u大师不要不懂乱掰 刑法还扩大解释咧 12/03 12:09
30F:→ watameki: 但这种抗议行为不可取 影响一堆用路人 12/03 12:10
31F:推 dantes1013: w大,影响一堆用路人有依据吗?这次被改的是"当站"资讯 12/03 13:02
32F:→ dantes1013: 并没有把所有包含公车内部及任何提到的都"覆盖" 12/03 13:04
33F:→ dantes1013: 如此并没有影响到在"当站"查询往目的地之讯息 12/03 13:06
34F:→ dantes1013: "影响到一堆路人"是被带风向植入的"印象"吧? 12/03 13:08
35F:推 watameki: 对本地人是还好 对外地人或外国人你很能保证不受影响? 12/04 01:24
36F:→ watameki: 如果没有因此受影响当然是好事 但也难保没人被影响到吧 12/04 01:25
37F:→ watameki: 抗争手段很多 没有必要这样做 像我觉得今天那些剃光头的 12/04 01:25
38F:→ watameki: 抗议方式 就是一种既能争取版面又不影响他人的手段 12/04 01:26
39F:→ dantes1013: W大,因为您用了肯定句"影响一堆用路人",即表示您已 12/04 01:27
40F:→ dantes1013: 知道有一堆受害者出现,所以才问"依据为何?" 12/04 01:28
41F:→ dantes1013: 正如您後续的推文,是"可能有人受影响"才对 12/04 01:29
42F:→ dantes1013: "覆盖站名"作法可议,但不能因此就"捏造"出一堆受害者 12/04 01:31
43F:→ dantes1013: 至少迄今未闻有受害情形,何况还"一堆" 12/04 01:32
44F:推 watameki: 楼上观念实在很不可取,我就有遇到路人问路的 12/09 12:11
45F:→ watameki: 这种不便大家都是看到骂几声就走了,非得要跟警察报案你 12/09 12:12
46F:→ watameki: 们才会意识到严重性吗? 12/09 12:12
47F:→ watameki: 我绝对支持政治意见的言论自由,但自由权行使也要以不妨 12/09 12:15
48F:→ watameki: 碍他人自由为前提,贴纸根本就是乱搞。 12/09 12:15
49F:→ watameki: 抗议者可以在旁边取标语牌,或者有人去剃光头都很好,因 12/09 12:16
50F:→ watameki: 为不影响他人。 12/09 12:16
51F:→ relio: 律师根本无知 12/11 02:50
52F:→ Wang251751: 结果真的被罚钱了... 12/15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