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mi (春烂漫!恋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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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座椅间隙伸咸猪手 公车摸臀男遭诉
时间Sun Dec 26 20:28:47 2010
新北市郑姓男子今年7月间搭乘公车时,涉嫌利用座位间隙触摸前座穿着清凉的妙龄女子
臀部,被害人怒瞪并大声制止,台北地检署侦办後,依性骚扰防治法将郑姓男子起诉。
检方指出,49岁的郑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深坑区,他在7月19日下午搭乘819路公车返家,经
过北深路三段时,看到坐在前排的妙龄女子闭目休息,认为有机可乘,竟伸手越过座位间
隙触摸被害人臀部,女子发现有东西顶住臀部,回头一看,竟然是乘坐在後座的一名中年
男子伸魔手,於是怒瞪并大声制止,郑嫌才停止咸猪手的骚扰举动,公车司机将车子开到
万顺寮站後,立刻报警处理。
新店警分局深坑分驻所接获报案後,立即派员拦截这辆819公车,逮捕到郑姓男子,郑男
接受警方侦讯时,矢口否认对该女子伸出咸猪手,仅承认与女子搭乘同辆公车并辩称只有
将头靠在前座而已,受害女子指证历历,逼得郑男是哑口无言而认栽。
警方指出,一般的袭臀案件大多发生在人潮拥挤、被害人站着又无防备时,郑嫌竟然在座
位上袭臀,实属少见,将他移送北检侦办。检方认为,郑姓男子涉嫌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
,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触摸其臀部,欠缺尊重个人对身体的自主权,造成被害人
不安,依法将他起诉。
http://www.nownews.com/2010/12/26/91-2676878.htm#ixzz19DiLhY6x
实属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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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里面只有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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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usgoer:看看法官会做出什麽样的判决吧 12/26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