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tDow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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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诈骗集团卧底当房仲 假卖房骗千万
时间Thu Dec 13 10:42:22 2012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563042.shtml#ixzz2EtLgJBqg
诈团卧底当房仲 假卖房骗千万
【联合报╱记者刘峻谷/台北报导】2012.12.13 02:54 am
房仲业竟然也有卧底!诈骗集团派人冒名到房仲店任职,伪造屋主的证件和所有权状,再
找女摊贩假扮屋主与有意购屋的梁姓男子签约,骗走头期款一千万元。女摊贩昨天被法院
判刑一年八月,其他骗徒不见踪影。
整出骗局最惨的是梁姓男子被骗一千万元,求偿无门;因为「人头屋主」女摊贩在中坜卖
早餐,没有资产可查扣,其他骗徒都用假证件,只能要求房仲店负起连带赔偿责任,但官
司势必耗日费时。
土地代书林志冠指出,要防止被骗,可在每分证件影本加注使用目的,例如「仅供契税使
用」;其次要注意付款程序;签约後屋主要交出所有权状,权状如同钞票摸起来粗糙且有
梅花浮水印等防伪设计,彩色影印或雷射扫瞄的纸是光滑的。
判决书指出,二○一○年九月,一名男子持伪造的「陈进财」身分证,到台北市大直一家
房仲店应徵录取为业务员。陈进财随即锁定北安路新大楼一楼店面托售案,由同夥「陈志
勇」到房仲店佯称要投资,由陈进财和同事带看店面。
陈志勇假装很满意,当场掏支票付卅万元斡旋金,同意以四千万元成交,约定七天後签约
。签约当天,陈进财藉机影印王姓女屋主的身分证和土地所有权状,陈志勇则打电话声称
临时有要事,改约他日再签约。
这个诈骗集团透过「卧底仲介」取得女屋主的相关证件影本後,找到住中坜观音乡的梁姓
买主,由陈进财取钥匙开门让梁到台北大直看店面,声称屋主急於变现。梁看了十分满意
,出价三千一百万元成交。
陈进财等人再透过绰号「帅哥」的男子以两万元代价,找在中坜市普中路摆路边摊的夏姓
女子;用夏女的照片伪造王女身分证及房地所权状,假扮女屋主与梁姓男子签约,骗梁付
头期款一千万元。
不知情的土地代书将所有权状送士林地政事务所办理登记,才发现是假的,报警循线逮捕
夏姓女子;但主嫌陈进财、陈志勇都是假名,早已逃之夭夭。
士林地院去年审理本案,夏女向人借十万元赔给梁,恳求原谅;法官认为其情可悯,判刑
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检方不服上诉,高院昨认为夏女一时贪念害梁被骗走一千万元,
求偿无门,不值得同情,取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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