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kitracy (KIKI)
看板Bunco
标题Re: [问题] 诈骗附带民事告诉
时间Fri Jul 13 16:28:01 2012
※ 引述《deum (deum)》之铭言:
: 一样是老掉牙的分期付款诈骗案
: 前阵子开了简易侦查庭,人头帐户也有出面
: 包括我还有好几个都要告他附带民事求偿
: 他不认罪,但承认给车手自己的银行帐密後''有收取酬庸''
: 想请问就这点去告他胜算是多少呢?
我简短分享我告人头户的过程
她提供帐户给诈骗集团後,
打电话到反诈骗专线寻求协助
诈骗专线警员请她到临近的警局备案
他拖了2周等诈骗集团骗完钱後才到警局备案说"帐户被盗用"
刑事一审判定她骗1千判1天
提出民事赔偿於嘉义简易民事庭时,
人头户者辩称警察不让他备案
但她又说不出警察是哪一位?哪一分局?
当庭中她说她有提出上诉
所以检察官说那等上诉结果出来再说
今天我收到法院寄来的信
她居然无罪!!!且不得上诉
我真得很伤心
对台湾法律大大失望
怎麽可以让一个协助诈骗的人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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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5.196.106
※ 编辑: kikitracy 来自: 61.65.196.106 (07/13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