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CATjess (大步走)
看板Bunco
标题[问题] 关於诈骗集团的追踪
时间Mon Nov 15 17:50:15 2010
今年初时我在奇摩拍卖上购买两台MP3要送给爸爸骑脚踏车时可以听
比较不会那麽无聊
流览几天後跟一个卖家下标购买
既然这是诈骗版
想当然我是汇款後没收到商品了
经过一番折腾总算是报案也向奇摩求偿成功了
在一个礼拜前,我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
内容是说已抓到人头帐户的提供者,并已判刑确定(主嫌仍逍遥法外)
=========================以下才是重点===================================
很好奇的是
警方说因为诈骗集团一般都是透过对岸的网路系统进行诈骗
所以抓到主嫌的机会渺茫
但是流览了这一两年的时事新闻
发现如果是有关於政界有力人士的网路负面案件(不用指名道姓吧~大家应该都心知肚明~)
破案速度都相当惊人
甚至於乡民版友都可人肉搜索找出路边惊鸿一撇的人事物了
政府机关这样大的机构
怎麽会连网路诈骗人的IP发出位址都无法找到呢
是说诈骗集团都是电脑天才吗
国家人才真的如此缺乏吗
建议国家机关可以聘请PTT版友~破案率会提升吧
另外,在完全没有通知被害人的情况下刑事判决就已确定(简易诉讼还真的很简易)
我也不打算去上诉(虽然判得很轻)
但是,被诈骗人的钱呢
判决书中完全没有提到请被害者去认领款项
人头帐户的提供者也算是犯罪集团的其中一员吧(毕竟他是自愿提供帐户的)
难道不需要负起连带赔偿责任吗
而且判决都已经确定了,也没办法再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了
(虽然已经获得奇摩的赔偿,但经过东扣西扣之後,金额就锐减一大半了...)
本文没有任何政治立场~只是纯粹说出我心里的疑问~
我是PTT新人,第一次发文
不晓得在这里发这个文对不对
或是发文格式、内文有任何错误的地方请告诉我
我会自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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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2.5.2
1F:推 hcya:我本来也是觉得警方怎都不去抓海外的诈骗主谋,但後来实际接 11/17 21:49
2F:→ hcya:触警方人员,我有所改观,我发现其实警方是有在抓啦~尤其现在 11/17 21:50
3F:→ hcya:两岸有引渡协议,台越、台泰的司法互助管道也愈来愈畅通,诈 11/17 21:50
4F:→ hcya:骗案的破案率,可预期会愈来愈高的~我不是警察,但在这点上我 11/17 21:51
5F:→ hcya:觉得应该要为警方说个话,我看到警方是有在努力、这阵子也的 11/17 21:53
6F:→ hcya:确破获并引渡许多诈骗主谋回台的~布线及司法互助毕竟需要时间 11/17 21:54
7F:→ hcya:,与人头户不同,集团主谋不是被害人报案後立刻就能破案的, 11/17 21:56
8F:→ hcya:但若因此指责刑警都没在做,个人觉得其实太公平的^^ 11/17 21:57
9F:推 hcya:至於人头之民事责任部分,依民法185条,故意帮助诈骗集团者, 11/17 22:00
10F:→ hcya:有义务赔偿被害人「全额」(非部分比例)的损失喔~ 11/17 22:00
11F:推 hcya:不过需要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才会 11/17 22:03
12F:→ hcya:就赔偿的部分下判决~ 11/17 22:03
13F:→ TWCATjess:也许是真的有在努力吧..希望不要在有人被骗了..钱难赚阿 11/23 18:36
14F:→ TWCATjess:因为是简易庭所以不需要通知受害者吗?原本是想要一并提 11/23 18:38
15F:→ TWCATjess:起附带民事赔偿的,结果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判决就出来了 11/23 18:39
16F:→ TWCATjess:收到判决书时真的是很冏 11/23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