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fly0420 (若风)
看板Bunco
标题[问题] msn被诈骗,已报案才得知朋友早已报案,我算诬
时间Sat Oct 23 01:29:01 2010
这周二 一位不熟的朋友在msn上敲我,他说因为手边在忙走不开
需购买My Card,钱会在隔天再汇款给我
当下没有想太多,就到便利商店购买并给了密码
等到星期三下班没有收到朋友的汇款才觉得不对劲
而打朋友的手机一直是关机中,心里有怀疑这位朋友的帐号被盗用
但没有办法跟这位朋友本人确认
後来在星期四去警局报案告诈欺
但在今天(星期五)从共同的朋友中得知,这位敲我msn的朋友
在这周一msn的帐号就被盗用,而在星期一就已到警察报案
这样我对这朋友告诈欺,是不是我就变成了诬告?
那我要不要再去警局说明是朋友的帐号在星期一就被盗用而也到警局报案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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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4.215.97
1F:→ h210045:不会 10/23 11:17
2F:推 hcya:诬告罪是指明知不实还故意虚构事实。你在报案时有明知你朋友 10/23 12:10
3F:→ hcya:的帐号被盗用,然後还去报案吗?若没有的话,不会成立诬告罪 10/23 12:10
4F:推 hcya:啦,您太过担心了^^ 10/23 12:12
5F:推 nung0410:在做笔录时後面不是有写到要不要提告...这时候你写不提告 10/23 16:31
6F:→ nung0410:到分局时警员也会在跟你确认,写错或补写这时候还是可以改 10/23 16:32
7F:→ nung0410:但是你执意要提告 也有可能变成诬告的 虽然不是故意 但是 10/23 16:37
8F:推 hcya:这是非告诉乃论罪(即俗称的公诉罪),提不提告没有影响啦... 10/23 18:14
9F:→ hcya:再说,去警局报案当然是要提告啦,希望能把钱追回来~ 10/23 18:15
10F:→ hcya:只要不是「明知无此事实」,譬如是「误解」或「怀疑」,皆不 10/23 18:16
11F:→ hcya:会成立诬告罪的(参最高法院44年台上892号判例),被告到底有没 10/23 18:16
12F:→ hcya:有犯罪,让警方调查即可,提告时不需太过担心^^ 10/23 18:17
13F:推 nung0410:诈欺是公诉 但是文中已经说明不是你朋友诈欺你 10/23 23:26
14F:→ nung0410:诈欺很恶劣 但是要先自己做功课 自己查证 不要浪费行政资 10/23 23:29
15F:→ nung0410:等你被骗了 你在说警方会调查吧! 人自助别人才会帮助你 10/23 23:30
16F:→ nung0410:不然等时间过去了, 证据也没有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你了 10/23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