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ana034 (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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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提款卡忘挂失 被当人头诈欺犯
时间Fri Jul 23 07:56:47 2010
自由时报 2010/07/23 04:11
〔记者阮怡瑜/员林报导〕彰化县1名21岁谢姓男子弄丢了提款卡,却失忘去挂失,提款
卡落入诈骗集团手中,被当成人头帐户,谢某也因此成了诈欺共犯,但彰化地院22日审理
後,认为男子有正当工作,且还保有存摺正本,与一般出售帐户的行为不太一样,因此在
缺乏更多证据下,谕知无罪判决。
地院判决指出,1名女子想要贷款,却反而遭诈骗集团骗了5600元,使用的正是谢某的邮
局帐号,因此报警处理,由於诈骗集团不但有提款卡,还有密码,因为检方认定谢某是共
犯,将谢某起诉。
出示存摺 法官还清白
法官审理期间,谢某坚决否认犯案,强调他因为当兵要转帐才开设邮局帐户,退伍後弄丢
提款卡,母亲本来要去帮他办挂失,但因非本人而未办成,之後,他因为工作忙,加上很
少使用该帐户,所以也忘了再跑一趟邮局去办理挂失,谢某同时出示帐户的存摺正本与印
监,希望证明自己的清白。
法官审理指出,一般诈骗集团购买人头帐户,为防止诈骗金反遭原帐户持有人领走,都会
要求出售者连同存摺一起交付,出售帐户者也会在一段时间後办理挂失,以利自己将来以
「遗失」为由脱罪;但在此案中,完全没有这些情况出现,谢某反而未积极办理挂失,让
自己很明显的陷入诈欺共犯情况中,显与常情不符,此外,谢某退伍後就有稳定工作,根
本无需再卖帐户赚小钱,因此,在没有其他积极证据下,接受谢某「遗失後,忘了办理挂
失」的说法,判决无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3/78/29r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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