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ant (晒日光灯)
看板Bunco
标题[亲身] 分期诈骗及其後续
时间Tue Jan 26 22:37:06 2010
大约是2009年的3月左右(记得真的不是很清楚)
当时我也是像很多版上受害的同伴一样,
掉入的诈骗的陷阱,
详细的情形就不赘述了。
察觉被骗的当下(1小时内),
我就立刻去警局报案,
警察大人们表示他们已经与诈骗帐户的银行络过了,
但是银行方面因为要确保该用户的权益,
必须先请警方提交足够的证据,始能将帐户冻结。
我想银行方面也是只能这麽做,
不过我听到的当下真的是很生气,
毕竟才过不到1小时我就去报案了,
一心以为可以防止金额汇入诈骗帐户,然後被领走。
警察大人们一直询问我是否确定要报案,
我也非常肯定的告诉他们:「我一定要报案。」
完成不繁琐却很费时的报案程序後(被妥身份证明文件和证物),
当时我一心觉得我的钱就这样永远跟我掰掰了,
一想到後续:不支到会不会抓到人、抓不到很难过,抓到又要开庭…就觉得烦,
但是碍於一定要将歹徒绳之以法的理念,
还是坚持报案了!!!
後来就在2009年12月中,
我接到桃园地院检察官打来的电话,
告知我抓到嫌犯了,
问我愿不愿意调解,
因为失去的是一笔小钱於是我也同意调解了。
调解当天我才发现受害去报案的只有我和另一位先生(下称A),
当下我真的觉得幸好我们都有去报案,
不然没人报案,案子就不会进入司法、调查程序。
经过调解後,我拿回原本被诈骗的金额的1/4,
A先生则是因为金额较大,让被告分期付款。
以上就是大致上的过程,
有几点在下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1.发现被诈骗时,请妥善保存证物(ex:取款收据、存簿影本…),并且进快报案!
(当然如果您担心後续发展会耗费您太多时间,您可以考虑)报案前,建议您先拨打
165专线,165先生会帮您联络离您位置最近的派出所或警局。报案时,请带好身份证及
证物,然後仔细的说明被害过程。
2.我国有以原就被原则的适用,所以一般情况下,您的案子会备受理後会移交到被告所在
地的法院,ex:在下案件中的诈骗帐户是 xx银行 桃园oo分行,所以该案的管辖法院为
桃园地方法院,不管您再哪报案,案子都会被移送桃园地院。
(当然也有少数例外情况)
3.诈骗案件,只有透过"有被害人的报案->案子受理"警察大人才会开始抓诈骗嫌疑犯,
所以如果大家的没去报案,诈骗您的那位(或集团)就不会被抓(当然无法保证一定
可以抓到,但至少有机会)。以在下的个案来说,被告一直声称他也是被骗走了帐户
资料,根本不知道被拿去当诈骗帐户,如果我们都没报案,这个帐户就会一直被使用…
4.诈欺案件是公诉案件,您报案後,案子审理会有刑事和民事的部份,简单来说,就是
民事和刑事部份都会有,而且一旦认定被告有犯罪事实(或嫌疑重大),不管民事部份
是否达成和解,刑事部份都会判刑,只是达成民事和解通常会请法官从轻量刑。
以上,是一点亲身经历过程的整理资料,
(打的有点乱XD现在脑袋昏昏的~)
如有错误处,还请指正,在下也会再找时间把文章理顺一些^^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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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DK:我是受害者,金额不少,前些日子收到地检署传票 01/26 23:01
2F:→ HDK:有被告,不过到现在都没有消息.... 01/26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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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sd5957:那些帐户真的是被骗的人头户~我朋友就被骗了~ 03/17 02:21
6F:→ sd5957:所以他们还是抓不到诈骗集团,只能拿骗来的人头户叫他还钱 03/17 02:22